物理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与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2010年7月12日)
为积极、稳妥推进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关于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江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与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理学部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与聘任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物理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岗位设臵、职责及基本要求 (一)岗位设臵 各类岗位的设臵如下:
岗位类型 教学科研并重岗 I 研究为主岗 教学为主岗 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 团队教学岗 II 团队科研岗 大学物理教学团队 凝聚态物理研究所 聚变理论与模拟中心 光学研究所 近代物理中心 教师转为系机关管理岗位 III 教师转为实验岗(包括关键岗) 分流 岗位数合计 岗位数 48 4 6 1-2 5 2-3 2-3 2-3 2-3 1 2 0-2 75 3-5 3% 14-19 19% 58 78% 比例 注:物理系现在编教师系列79人,其中特聘研究员3人,公派出国半年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1人,参加分类管理人数75人。
本次分类聘岗,我们计划设臵4个科研团队,1个教学团队。 (二)基本要求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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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任的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严谨的学风,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显著的业绩,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有良好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有组织参与应用研究与技术推广的良好水平。各类岗位的基本要求与基本职责如下:
1.教学科研并重岗:应同时具有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质量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实施岗位分类聘任时,根据岗位和学科特点,对1958年以前出生的教师,可适当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对于今后新聘任(或新引进)为教学科研并重岗的教师,一般应具有海内外知名院校的博士学位。
受聘教师在聘期内应同时承担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质量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应满足以下4种基本工作量要求之一: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总课堂教学工作量 /年 64学时/年, 其中本科课堂教学48学时; 64学时/年, 其中本科课堂教学48学时; 64学时/年, 其中本科课堂教学48学时; 项目(或经费)、论文 主持有A类及以上项目;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有Phys. Rev. 系列或影响因子>=3.0的杂志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主持有B类项目;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在影响因子>=2.0的杂志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参与科研工作,有论文发表; 说明:(1)A类项目含国家级教改项目或主编国家规划教材,B类项目含省部级教改项目,但教学科研并重岗必须至少承担1项科研项目。 (2)承担军工项目的老师发表论文要求另行讨论。
2.研究为主岗:应具有承担国家重大任务或科学问题的研究能力,能做出原创性、创新性研究成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教师在聘期内应承担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要求(1)主持重点、重大等项目;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SCI论文,累计IF大于25或TOP论文数12篇。(2)主持重点、重大等项目;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SCI论文,累计IF大于20或TOP论文数10篇。
聘任研究为主岗的教师有义务承担系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社会工作和班主任研究生德育导师等管理工作。
3.教学为主岗: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教学效果优良、教书育人成效突出,在教学研究与改革、教材编写与科学研究方面具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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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造诣。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受聘教师在聘期内应承担高质量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同时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工作;主讲本科生重要通识课程、大类课程等,并承担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或教材编写等工作。应满足以下两种基本工作量要求之一: 教授 总教学工作量 /年 总教学工作量288学时/年 考核要求 聘期内:领衔开设本科生重要的通识课程、大类课程、精品课程或荣誉课程,本科教学不少于两门(含实验教学);教学考核含有优秀, 其余为良好;有教学论文或教学成果或教改项目。 副教授 讲师 总教学工作量288学时/年 聘期内:领衔开设本科生重要的通识课程、大类课程、精品课程或荣誉课程,本科教学不少于两门(含实验教学);教学考核优良;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工作。 总教学工作量288学时/年 聘期内:领衔开设本科生重要的通识课程、大类课程、精品课程或荣誉课程,本科教学不少于两门(含实验教学);教学考核良好;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工作。 聘任教学为主岗的教师有义务承担系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社会工作和班主任、研究生德育导师等管理工作。
4.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应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生产实践经验,具有承担横向课题研究开发、培训各类人才、开展咨询服务的能力,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经营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等方面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声誉良好。近三年到校的科研经费为全系同类职称人员平均经费的150%.
应用推广类岗位可以不承担教学工作。但进入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的教师可以向系提出上课的要求,系根据课程的教师队伍状况和申请以后的发展方向进行综合考虑。
5.团队科研岗: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教学、科研及生产实践经验,在科研团队中从事团队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助理及技术管理等工作。
主要在实质性科研团队中围绕团队工作目标和任务,承担团队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助理及项目技术管理等工作。
6.团队教学岗: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教学实践经验,在教学团队中从事一些量大面广的通识课和大类课程教学、辅助及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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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团队中承担本科生通识课程、大类课程(含公共实验课程)教学,在团队教学研究、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从事辅助研究与管理工作。
受聘团队教学岗的教师,除了完成必要的教学工作任务以外,同时承担教学研究、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演示设备研制、课程网站建设与维护和公共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提供辅助研究、技术支持和管理工作。
聘任团队教学岗的教师有义务承担系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社会工作管理工作。
7.所有受聘教师应承担一定的公益服务工作,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安全管理员,校、部、系设立的各种委员会,以及学科建设、基地(平台)建设等服务工作。
8.所有受聘教师必须对其所使用(或管理)的实验室(办公场所)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自觉遵守校、部、系有关实验室安全的规章制度,保证不发生严重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二、岗位绩效津贴的组成与等级设臵
(一)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教学为主岗教师的岗位绩效津贴制度
纳入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和教学为主岗聘任的教师岗位绩效津贴由基础津贴(分“津贴A”、“津贴B”两块)和业绩津贴(“津贴C”)组成。 A1 A2 B2 C1 C14 A3 B3 C2 C15 A4 B4 C3 C16 A5 B5 C4 C17 等级设臵 A6 B6 C5 C18 A7 B7 C6 C19 A8 B8 C7 C20 A9 B9 C8 A10 B10 C9 A11 B11 C10 A12 B12 C11 A13 B13 C12 A B1 B CX C C13 1.“津贴A”属基础津贴之一,体现保障,主要考虑教师的历史贡献,对应于所聘岗位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共分13级,标准由学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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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津贴B”属基础津贴之一,体现保障和激励双重因素,主要考虑教师的能力水平和教师基本教学工作任务要求,两块津贴比例为5:5,共分13档,其中,教学科研并重岗设B1-B13档,研究为主岗设B1-B4档,教学为主岗设B4-B9档,社会服务岗设B7-B12档。岗位津贴基本框架和最低标准由学校设臵,系根据各类岗位教师所承担的基本教学任务、科研业绩等情况综合确定等级和津贴额度后报学部核准。
3.“津贴C”属业绩津贴,包括教学奖励津贴和研究津贴。主要考虑教师近二年的科研业绩和超标准教学奖励、特聘岗位奖励,体现激励作用。教学奖励津贴由研究生院和本科生院,研究津贴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提出具体核算办法报学校批准后直接进行核算,人事处汇总后统一下达。“津贴C”的基本框架、档级数量及每类档级参考标准由学校确定,学部根据学科特点自主进行分配。具体由学部、系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按一定级差科学设臵后报人事处核准。津贴C的档级标准可根据系经费情况等实行整体联动调整,即不能只调高或调低某一档级。
4. 对于实行协议工资制的人员不执行上述相应津贴办法,其工资、津贴等继续按原合同(协议)约定执行。
5. 对于实行固定津贴制的人员,其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津贴不再区分基础津贴和业绩津贴。
(二)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教师的岗位绩效津贴制度
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教师的岗位绩效津贴,可参照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和教学为主岗教师的津贴构成,分别由基础津贴(分“津贴A”、“津贴B”两块)和业绩津贴(“津贴C”)组成,其中基础津贴应按照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和教学为主岗教师的津贴结构和标准确定,“津贴C”由各社会服务平台根据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教师的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的成效确定,具体方案报人事处核准后实施。
(三)团队聘岗成员(含团队科研岗和团队教学岗)的岗位聘任津贴 团队成员的岗位绩效津贴结构可实行“津贴A+X”的方式确定,即“津贴A”按照上述各类岗位的等级和标准确定,X为固定津贴,具体由团队根据每位成员的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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