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监察要点

2019-03-22 15:55

隧道与地下工程安全生产监察要点

第一节 洞口工程

1 边仰坡开挖及支护

1.1 施工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认真核对地形、地貌、地质情况,及时施作边仰坡的截、排水沟,将地表水、积水等引离洞口;对洞口边仰坡的危岩、浮土等进行彻底清除。

1.2洞口边仰坡开挖严格按照先土后石、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开挖;开挖完成一层后,及时进行支护,严禁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

1.3边仰坡采用爆破时,应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弱爆破”的原则施工,以减少对岩石的扰动,严禁采用深眼大爆破开挖作业。

1.4 锚杆、钢筋网片的数量、长度、间距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设臵,喷射混凝土厚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1.5 洞口边仰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测。

1.6 当采用大管棚、抗滑桩、注浆、地表注浆等措施进行洞口地层加固时,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作业,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2 洞门和洞口施工

2.1 在洞门施工前,洞口边仰坡应支护到位,及时清理掉存在的危石、浮土;洞口截(排)水沟施作完成,保证洞口排水畅通。

2.2 在洞门模板、脚手架等安装前,应先对地面进行平整、夯实,施工前模板、脚手架搭设须符合规范要求。

2.3 混凝土浇筑前,模板的螺栓、支撑、连接杆件等安装要结实牢固;当采用泵送混凝土进行洞门浇筑时,要适当

控制混凝土浇筑速度,防止模板在浇注过程中出现变形或爆模。

2.4 处于陡峭、高边坡的洞口应增设安全棚、安全栅栏或安全网,危险地段应采取加固措施。

2.5 当采用大管棚、抗滑桩、注浆、地表锚杆等措施进行洞口地层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严格按照钻机操作程序进行作业;加强对机具设备的检查;作业平台架应搭设牢固。

3 明洞、棚洞

3.1 明洞、棚洞应避开雨天施工,当确需在雨天施工时,应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同时应加强对山体稳定情况的监测。

3.2 明洞、棚洞开挖前,应采取洞顶及四周的防水、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冲刷导致边、仰坡落石和坍方。

3.3 明洞、棚洞土石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 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边仰坡稳定程度和采用的施工方法,确定全段或分段开挖及边坡仰坡的坡度,开挖时应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

3.3.2 石质地段开挖,应控制爆破炸药用量,减少爆破振动的影响,开挖后应立即进行边坡防护。

3.3.3 在松软地层开挖边、仰坡时,应随挖随支护。 3.3.4 开挖的土石不应堆弃在危害边坡及其他建筑物的地点。

3.4 明洞、棚洞衬砌施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 模板及支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须进行检算。 3.4.2 模板及支架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模板及支架与脚手架之间不得相互连接。

3.4.3 脚手架和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

3.4.4 衬砌钢筋安装时应设临时支撑。

3.4.5 衬砌端头挡板应安设牢固,支撑稳固,并设有防止模板移动的措施。

3.5 明洞、棚洞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 涂抹沥青时,作业人员应配戴防护口罩,手套、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3.5.2 卷材铺设时应严格遵守作业程序,不应上下同时作业。

3.6 明洞、棚洞回填应在防水层完成后进行。

第二节 隧道开挖

1 全断面法

1.1 全断面开挖法一般适用于Ⅰ、Ⅱ、Ⅲ级围岩,采用全断面开挖法开挖隧道时,应采用光面爆破技术,严格按钻爆设计要求测设开挖断面和布设炮眼,严格控制爆破炸药用量,光面爆破的硬岩炮眼痕迹保存率不应小于80%,中硬岩炮眼痕迹保存率不应小于60%,最大限度的减少爆破振动对围岩的影响。

1.2 在地质条件较差地段采用全断面开挖隧道时,必须对围岩进行超前支护或预加固措施,并严格控制开挖循环进尺。

1.3 当隧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根据情况及时变换适宜的开挖方法。

1.4 隧道开挖爆破后,应先采用机械进行找顶,然后人工找顶。

1.5 并行隧道开挖工作面要错开,工作面之间的距离要符合爆破安全规定要求,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1.6 隧道贯通前应加强安全联络,在贯通前20m时,必须单头掘进。

2 台阶法

2.1 采用台阶法开挖时,应根据围岩条件,合理确定台阶长度,一般不超过1倍洞径;台阶高度应根据地质情况、隧道断面大小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确定。

2.2 台阶法应严格控制开挖进尺,上台阶每循环进尺Ⅴ级及以上围岩不应大于1榀钢架间距,Ⅳ级围岩不应大于2榀钢架间距。边墙每循环进尺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并应交错开挖。

2.3 上台阶断面开挖后应立即施作初期支护和锁脚锚杆,当围岩变形过大时,应采取扩大拱脚、临时仰拱等措施,控制围岩及初期支护变形量。

2.4 当岩体不稳定时,上下台阶应错开开挖,并缩短开挖进尺,及时施作初期支护和仰拱。

2.5 仰拱开挖应控制一次开挖长度,开挖后应立即施作初期支护,封闭成环。

3 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法

3.1 开挖方式宜采用弱爆破或机械开挖、人工配合的方式,特殊地段采用爆破开挖时,严格控制炮眼深度及装药量。

3.2 环形开挖每部开挖进尺宜为0.5-1m。

3.3 开挖后应及时施作喷锚支护、安装钢架支撑或格栅支撑,并应加锁脚锚杆,全断面初期支护完成距离拱部开挖面不宜大于30m。

3.4 预留核心土面积的大小应满足开挖面稳定的要求。

3.5 当地质条件差,围岩自稳时间较短时,开挖前应在拱部设计开挖轮廓线以外进行超前支护。

3.6 上部弧形部,左、右侧墙部,中部核心土开挖错开3m-5m进行平行作业。

4 双侧壁导坑法

4.1 采用双侧壁导坑法开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 侧壁导坑形状近似椭圆形,导坑宽度不应大于0.3倍的隧道宽度。

4.1.2 侧壁导坑、中槽部开挖应采用短台阶,台阶长度宜为3-5m,必要时应预留核心图。

4.1.3 侧壁导坑开挖应超前中槽部位10-15m。 4.2 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初期支护和临时支护,并尽早封闭成环。

4.3 临时支护拆除时应加强量测,一次拆除长度不宜超过15m。

5 中隔壁法

5.1采用中隔壁法施工时,各部分开挖周边轮廓应尽量圆顺,减小应力集中。

5.2 每一部的开挖高度应根据地质情况及隧道断面大小而定。

5.3 后一侧开挖形成全断面时,应及时完成全断面初期支护,封闭成环。

5.4 同层左、右两侧洞体施工时,纵向错开距离不大于15m。

5.5 同侧上、下层开挖工作面错开距离宜为3-5m。 5.6 在浇筑二次衬砌混凝土前,应逐段拆除中隔临时支护,拆除临时支护作业点离最近的坑道开挖面距离不得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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