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矸用长柄工具处理掉,设置临时支护,并与采煤工作面相接,采矸人员应在临时支护保护下进行工作,并有人观察顶板。 第六十二条开采近距离煤层,上一煤层采用刀柱法、条带法或带状充填法控制第一百一十条 近距离煤层群开采下一煤顶板,下一煤层采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层时,必须制定控制顶板的安全措施。 必须制定控制顶板的安全措施。 第六十三条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面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错距应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式、通风、瓦 斯、自然发火、涌水等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六十四条采用倾斜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下一分层的采煤工作必须在上一分层顶板垮落的稳定区域下面进行。上下分层第一百一十一条采用分层垮落法回采时,的回采间隔时间不应过长,以防假顶腐下一分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上一分层朽。 采用水平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上一顶板垮落的稳定区域内进行回采。 分层的采煤工作面超前下一分层采煤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第六十五条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急倾斜煤层时,地沟的尺寸,工作面循环层时,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进度,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和和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度、排列方式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度、排列方式和和密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生产密度,钢丝绳的规格和数量,必须在作业中遇有断梁、支架悬空、窜矸等情况时,规程中加以规定。 生产中遇断梁、支架必须及时处理。支架沿走向弯曲、歪斜悬空、窜矸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支及角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在下一次架沿走向弯曲、歪斜及角度超过作业规程放架过程中,必须进行调整。应经常检规定时,必须在下一次放架过程中进行调查支架上的螺栓和附件,如有松动,必整。应经常检查支架上的螺栓和附件,如须及时拧紧。 正倾斜掩护支架的每个回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 正倾斜柔性掩采带的两端,必须设置人行眼,并用木护支架的每个回采带的两端,必须设置人板隔出溜煤眼。伪倾斜掩护支架工作面行眼,并用木板与溜煤眼相隔。对伪倾斜上下2个出口的要求和工作面的伪倾柔性掩护支架工作面上下2个出口的要求角,超前溜煤眼的规格、间距和施工方和工作面的伪倾角,超前溜煤眼的规格、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掩护支架接间距和施工方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加以近平巷时,应缩短每次下放支架的距离,规定。 掩护支架接近平巷时,应缩短每并减少同时爆破的炮眼数目和装药量。次下放支架的距离,并减少同时爆破的炮掩护支架过平巷时,应加强溜煤眼与平眼数目和装药量。掩护支架过平巷时,应巷连接处的支护或架设木垛。 加强溜煤眼与平巷连接处的支护或架设木垛。 第六十六条采用水力采煤时,应遵守下第一百一十三条采用水力采煤时,应遵守列规定: (一)相邻2个小阶段巷道之下列规定: (一)第一次采用水力采煤间和漏斗式采煤的相邻2个上山眼之的矿井,必须根据矿井地质条件、煤层赋间,必须开凿联络巷,用以通风、运料存条件等因素编制开采设计,经行业专家和行人。联络巷间距和支护形式必须在论证后报集团公司或县级以上煤炭行业作业规程中规定。 (二)回采时,2个管理部门审批。 (二) 水采工作面必须相邻小阶段巷道或漏斗工作面之间的错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可采用多条回采巷距,不得小于5m。 (三)采煤工作面道共用1条回风巷的布置方式,但回采巷附近必须设置通信设备,在水枪附近必道数量不得超过3个,且必须正台阶布置,须有直通高压泵房或调度站的声光兼备单枪作业,依次回采。采用倾斜短壁水力的信号装置。 (四)在顶板破碎或压力采煤法时,回采巷道两侧的回采煤垛应上较大的煤层中,漏斗式采煤时,上山眼下错开,左右交替采煤。 应根据煤层自两侧的回采煤垛应上下错开,左右交替然发火期进行区段划分,保证划分区段在采煤。 (五)木支护的回采巷道,水枪自然发火期内采完并及时密闭。密闭设施附近必须架设护枪台棚。金属支架支护必须进行专项设计。 (三)相邻回采巷的回采巷道,护枪方式必须在作业规程道及工作面回风巷之间必须开凿联络巷,中规定。煤层倾角超过15°的漏斗式采用以通风、运料和行人。应及时安设和调煤工作面,必须在采空区架设挡矸点柱。 整风帘(窗)等控风设施。联络巷间距和(六)发生窝水或水枪被埋时,必须立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四)即打紧急停泵信号,及时打开事故阀门,工作面应采用闭式顺序落煤,贯通前的采停枪处理。作业过程中,必须有防止窝硐可采用局部通风机辅助通风。应在作业水和人员掉入明槽内的安全措施。 (七)规程中明确工作面顶煤、顶板突然垮落时用明槽输送煤浆时,倾角超过25°的巷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 回采水枪应使道,明槽必须封闭;否则禁止行人。倾用液控水枪,水枪到控制台距离不得小于角在15°~25°时,人行道与明槽之间10m。对使用中的水枪,每 3个月应至少必须加设挡板或挡墙,其高度不得小于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六) 采煤工作面1m;在拐弯、倾角突然变大以及有煤浆附近必须设置通信设备,在水枪附近必须溅出的地点,在明槽处应加高挡板或加有直通高压泵房的声光兼备的信号装置。 盖。在行人经常跨过明槽处,必须设过严禁水枪司机在无支护条件下作业。水枪桥。必须保持巷道行人侧畅通。 (八)司机与煤水泵司机、高压泵司机之间必须除不行人的急倾斜专用岩石溜煤眼外,装电话及声光兼备的信号装置。 (七) 用不得无槽无沟沿巷道底板运输煤浆。 明槽输送煤浆时,倾角超过25°的巷道,(九)煤浆堵塞明槽时,必须立即通知明槽必须封闭,否则禁止行人。倾角在水枪手停止出煤,打开事故阀门,放清15°~25°时,人行道与明槽之间必须加水处理。煤浆堵塞溜煤眼或巷道时,必设挡板或挡墙,其高度不得小于1m;在拐须立即停枪,并报告矿调度室,制定安弯、倾角突然变大及有煤浆溅出的地点,全措施,进行处理。 (十)快速接头连在明槽处应加高挡板或加盖。在行人经常接的高压水管和煤水管在安装和使用跨过的明槽处,必须设过桥。必须保持巷前,必须经过耐压试验。焊接的高压水道行人侧畅通。 除不行人的急倾斜专用管和煤水管,在使用前也必须经过耐压岩石溜煤眼外,不得无槽、无沟沿巷道底试验。试验压力不得小于使用压力的板运输煤浆。 (八) 工作面回风巷内严1.5倍。在使用期间,对快速接头连接禁设置电气设备,在水枪落煤期间严禁行的高压水管和煤水管,应有专人经常维人和安排其他作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管子支座和检查固定情况,保证符合严禁采用水力采煤: (一)高瓦斯矿井、设计要求,并定期测定水管管壁的厚度,突出矿井。 (二)顶板不稳定(I类顶板)及时更换不符合壁厚要求的管子。打开的煤层。 (三)顶底板容易泥化或底鼓盲管的堵板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的煤层。 (四)容易自燃煤层。
止管道内压缩的空气伤人。 (十一)对使用中的水枪,必须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枪筒中心线偏心距离超过设计规定的水枪。 (十二)通知启动高压水泵前,必须检查管道阀门,按工作要求启闭,防止水击。 (十三)水枪倒枪转水时,必须先通知泵房和调度站,然后按操作规程启闭阀门。拆除、检修高压水管时,必须关闭附近的来水阀门。 (十四)水枪司机与煤水泵司机之间必须装电话及声光兼备的信号装置。 (十五)从事水力采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防潮和防寒的劳动保护用品,水枪司机应佩戴防止反溅煤水伤人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十七条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第一百一十四条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根据矿井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根据矿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度、煤层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设计(包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工作面设计。 括设备选型、选点)。 (二)运送、安(二)运送、安装和拆除综采设备时,必装和拆除液压支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质量、拆装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三)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三)工作面煤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持直线。支架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支架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倾角大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四)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四)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五)采煤机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五)采煤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移架滞后采煤机的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六)严格控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有效支(六)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大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架的最小有效支护高度。 (七)当采高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支护高度。 (七)超过3m或煤壁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当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须设护帮板。当采高超过4.5m时,必须必须有护帮板,防止片帮伤人。 (八)采取防片帮伤人措施。 (八)工作面两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增设其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增设其他形式的他形式的支护。 (九)工作面转载机安支护。 (九)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十)处理(十)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倒架、歪架、压架,更换支架,以及拆修
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有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十一)工作安全措施。 (十一)在工作面内进行爆面爆破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破作业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设备的安全措施。 (十二)乳化液的配备的安全措施。 (十二)乳化液的配制、制、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泵箱泵箱应设自动给液装置,防止吸空。 应设自动给液装置,防止吸空。 (十三)
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矿压监测。
第六十八条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第一百一十五条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守下列规定: (一)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遵守下列规定: (一)矿井第一次采用煤开采,或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放顶煤开采,或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据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根据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地质、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征和灾害危险性编制开采设计,开采设和灾害危险性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设计,应计应当经专家论证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由煤矿企业组织行业专家评审,报上级主单位评价后报请集团公司或者县级以上管部门审批,并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煤矿安全监察案。 (二)针对煤层开采技术条件和放机构备案。 (二)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顶煤开采工艺特点,必须制定防瓦斯、防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的特点,必须对防火、防尘、防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瓦斯、防火、防尘、防水、采放煤工艺、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安全技术措施。 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制定安(三)放顶煤工作面初采期间应采取强制全技术措施。 (三)采用预裂爆破对坚硬放顶措施,使顶煤和直接顶充分垮落。 顶板或者坚硬顶煤进行弱化处理时,应(四)采用预裂爆破处理坚硬顶板或者坚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的硬顶煤时,应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内采用炸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药爆破方法处理顶煤、顶板及卡在放煤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未冒落顶煤、顶口的大块煤(矸)。 (四)高瓦斯矿井的易板及大块煤(矸)。 (五)高瓦斯、突出自燃煤层,应当采取以预抽方式为主的矿井的容易自燃煤层,应当采取以预抽方综合抽放瓦斯措施和综合防灭火措施,式为主的综合抽采瓦斯措施和综合防灭保证本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或工火措施,保证本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作面最高风速不大于4.0m/s。 (五)工/t。 (六)严禁单体支柱放顶煤开采。 作面严禁采用木支柱、金属摩擦支柱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护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采: (一)缓倾斜、倾斜厚煤层的采放单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开采: (一)倾角大比大于1∶3,且未经行业专家论证的;急于30°的煤层(急倾斜特厚煤层水平分倾斜水平分段放顶煤采放比大于1∶8的。 层放顶煤除外)。 (二)冲击地压煤层。 (二)采区或工作面采出率达不到矿井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计规范规定的。 (三)未消除突出危险采: (一)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m的。 的突出煤层。 (四)坚硬顶板、坚硬顶(二)采放比大于1∶3的。 (三)采区或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矿井设计规范规定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的。 (四)煤层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放煤高度的。 (五)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碳)突出危险的。 (五)坚硬顶板、坚硬复杂,放顶煤开采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 (六)放顶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煤开采后有可能沟通火区的。
大于采放煤高度的。 (六)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 采用连续采煤机机械化开采,必须根据工作面地质条件、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回采速度、矿山压力,以及煤层顶底板岩性、厚度、倾角等因素,编制开采设计和回采作业规程,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工作面必须形成全风压通风后,方可回采。 (二)严禁采煤机司机等人员在空顶区作业。 (三)运输巷与短壁工作面或回采支巷连接处(出口),必须加强支护。 (四)回收煤柱时,采硐的最大进刀深度应根据顶板状况、设备配套、采煤工艺等因素合理确定。 (五)采用垮落法控制顶板, 对于特殊地质条件下顶板不能及时冒落时,必须采取强制放顶或其他处理措施。 (六)采用煤柱支承采空区顶板及上覆岩层的部分回采方式时,应有防止采空区顶板大面积垮塌的措施。 (七)应及时安设和调整风帘(窗)等控风设施。 (八)容易自燃煤层应分块段回采,且每个采煤块段必须在自然发火期内回采结束并封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连续采煤机开采: (一)突出矿井或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超过3m3/min的高瓦斯矿井。 (二)倾角大于8°的煤层。 (三)直接顶为I类的煤层。 第四节 采掘机械 第三节 采掘机械 第六十九条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时,第一百一十七条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煤机上必须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煤机上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锁装置。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的闭锁装置。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先巡视隔离开关和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或采煤机四周,发出预警信号,确认人员无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打开其磁力危险后,方可接通电源。采煤机因故暂停起动器的隔离开关。启动采煤机前,必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采煤机须先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对人员无危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险后,方可接通电源。 (二)工作面遇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断开采有坚硬夹矸或黄铁矿结核时,应采取松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 (二)动爆破措施处理,严禁用采煤机强行截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或黄铁矿结核时,应割。 (三)工作面倾角在15°以上时,采取松动爆破处理措施,严禁用采煤机强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四)采煤机行截割。 (三)工作面倾角在15°以上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四)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