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文本
第十五节 市域环境保护规划
2.15.1条 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逐步使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2010年,温州市域总体环境有明显改善,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城镇环境质量得到明显的提高。
2.15.2条 环境保护控制指标
1.水环境控制指标:规划到2010年内河水质达Ⅲ类水标准以上,其他各类水提按功能分区全面达标。工业废水处理率2010年达到95%,废水回用量3000万m3/年,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能力为30万m3/日。市域内城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2.大气环境控制指标:规划2010年区域内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指标达到大气二级标准以上;其中,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2010年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指标为大气一级标准。
3.固体废弃物控制指标:规划2010年控制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综合利用率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噪声控制指标:规划2010年市域内城镇噪声达标区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温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得超过56dB;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得超过70dB。
2.15.3条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措施
1.水环境保护: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自来水厂专用取水点为中心1000米以内的水域及水系两岸50米范围内均属水源防护地带,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范围内为绝对保护区。
集中处理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市域内城镇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将生活污水纳入相应的污水处理系统。控制工业废水排放量,逐步治理工业污染源的废水,必须先进行厂内处理,达标后排放或按污水处理厂二级要求进入污水管网。
规划严格控制陆源性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入海通量,加强沿海交通航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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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的环境管理,减少油污排放。
2.大气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控制工业生产燃煤污染,调整工业布局、结构、促进经济环境协调发展、降低局部地区污染物排放量;改变城镇能源结构,近期采用液化石油气、远期采用天然气;集中供热、普及工业型煤、提高工业燃料煤气化率;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3.固体废物控制规划:规划控制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开发和研究,特别是提高炉渣、粉煤灰、尾矿、冶炼废渣综合利用。建设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场,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集中处理。 4.声环境保护规划:搬迁居住区内与生活无关而有噪声污染的设施;加强对机动车辆声源管理,禁止拖拉机和简易机动车进城;市区和有条件的交通干线实行禁鸣喇叭措施;加快噪声达标区建设。
2.15.4条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和合理开发自然资源。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保护沿海滩涂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的污染。加强废弃土地的复垦和生态环境的治理。努力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快水土流失地区的综合治理。发展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及城市园林绿地,并加强保护、建设和管理。坚决取缔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各种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非法开发建设活动。
第十六节 市域防灾系统规划
2.16.1条 防洪防潮规划设计标准
1.温州市市区防洪防潮堤塘达到200年一遇标准,温州市域内其余中等城市(城市片区)防洪防潮按100年一遇的标准设计
2.温州市域内小城市和重点镇采用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 3.温州市域内一般镇采用2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 4.乡村及千亩以上农田采用1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
2.16.2条 瓯江流域防洪排涝规划 22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温州市规划局 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2年6月
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文本 瓯江流域内干流和支流流经城镇段按相应的城镇设防标准设防。支流楠溪江流域内上塘水文站以上河段采用5年一遇防洪标准,上塘水文站至瓯北镇河段采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支流戍浦江流域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其它支流流域采用5年一遇防洪标准。主要工程措施有: 1.修建泽雅水库、玉林水库、鲍江水库 2.临江段截弯曲直工程 3.戍浦江整治工程
4.兴建戍浦江河口大闸和相应的瓯江挡潮堤 5.在上塘镇至瓯北镇沿江修堤挡水
6.在温州市城区兴建标准堤塘,新建扩建排水闸,疏浚,拓宽排水干河 7.乐城镇兴建沿海排水闸,疏拓开挖排水干河
8.上塘镇兴建楠溪江防洪堤、排水闸、对乌牛溪、西溪、茹溪进行综合治理,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对白石水库,钟前水库,福溪水库、淡溪水库进行加高加固扩容,近期建方江屿引水工程,远期建永乐引水工程。
2.16.3条 飞云江流域防洪排涝规划
飞云江流域采用如下防洪标准:瑞安市城区,温瑞平原和瑞平平原为50年一遇;珊溪、龙湖、平阳坑、马屿、陶山诸镇和马屿平原陶山平原为20年一遇;千亩以上田块,一般村庄为10年一遇。干流和支流流经城镇段按相应的城镇设防标准设防。主要工程措施有:
1.建珊溪水库、赵山渡水库、对林溪水库加高加固扩容7.50万m3 2.培修珊溪水库下游瑞安宝香山沿两岸堤防 3.修建排洪闸,建挡潮闸
4.瑞安市城区兴建标准塘,建水闸3座、疏拓干河 5.罗阳疏浚整治三条河道
2.16.4条 鳌江流域防洪排涝规划
北港流域采用防洪标准如下:麻步镇以上河段为5年一遇,以下河段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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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一遇;沿江主要支流按5年一遇标准。干流和支流流经城镇段按相应的城镇设防标准设防。北港流域主要工程措施: 1.建南雁水库、顺溪水库和岳溪水库
2.挖深和加宽麻步镇以上的北港主河槽,鳌江平原河道沿线筑堤 3.设置小南分洪区和显桥分洪区
南港流域选用防洪标准如下:横阳支江达到10年一遇;江西洋和江南洋排涝按10年一遇,藻溪和其它沿江小片排涝按5年一遇。流经城镇河段按相应的城镇设防标准设防。南港流域主要工程措施: 1.横阳支江整治工程; 2.肖江堰河整治工程; 3.沪山内河整治工程; 4.沿山内河治理工程; 5.江南排涝工程; 6.藻溪片治理工程; 7.苍南平原引水工程;
8.昆阳和鳌江建标准塘,整治内河; 9.灵溪镇建水闸,加高加固江堤,整治内河。
2.16.5条 入闽水系流域防洪排涝规划
入闽各水系流域防洪标准除各镇镇区外,均采用5年一遇标准。主要工程措施是建设仕阳水电站和其他防洪水库。
2.16.6条 沿海防潮规划
市域乐清、永嘉、瓯海、鹿城、龙湾、瑞安、平阳、苍南等沿海县(市、区)和洞头海岛的沿海海塘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规划采用50年一遇,20年一遇和10年一遇等三种御潮标准。
2.16.7条 铁路、高速公路、国道沿线排水规划
1.铁路沿线:山区铁路开挖防截洪沟,平原地区铁路适当抬高路基,向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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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文本 侧自然排水。
2高速公路沿线:路基两侧修建防洪、截洪沟,留出必要的过路涵洞,保证降水尽快排入水体。
3.国道沿线:建设标准防截洪沟,完善排水系统;堤路合一的江河沿岸提高堤防标准化程度。
4.铁路或公路分隔而阻隔地面自然排水的地段,增设泄洪洞或过路涵洞,保证顺利排水。
第三章 温州都市区规划
第一节 经济发展战略
3.1.1条 促进温州沿海一线工业化地区的形成,稳定地域劳动分工,加快产业结构
升级,提升温州城区、乐清、瑞安等工业中心的竞争能力,逐步完善地方工业体系建设。依据温州经济发展特点,在未来区域经济将采取加强中心、扩展两翼的战略,形成“一带一核二中心” 的经济格局。
3.1.2条 “ 一带”
指温州沿海工业走廊,为温州市一级发展轴线,依托规划的沿海高速公路(甬台温高速、东海大道)、宁温福沿海铁路温州段,形成由温州、乐清、瑞安和龙港-鳌江四个城市工业中心和诸多工业城镇组成,产业以加工工业为主的城镇带。
3.1.3条 “一核”
包括温州市区、瓯北和七里地区。作为区域性商贸中心,该区工业布局和间结构调整应与第三产业发展相结合,重点加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高科技园区、“中国鞋都”工业园区、滨海工业新区等多个产业园区的建设。
3.1.4条 “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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