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开门,招收工农干部和工农子女入学。
(4)根据新老解放区的不同情况,提出了新老解放区办教育的任务和原则。对于老解放区的教育工作,应以巩固和提高为主,为适应群众需要做某些发展;要着力解决师资、教材问题。新解放区教育工作的关键是争取、团结、改造知识分子。旧学校的教职员除个别反动分子外,都应继续留用;要在师生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逐步树立革命人生观;要维持原有学校,逐步做到可能与必要的改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教育向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根本转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工农教育的发展成为共和国教育史上教育建设的第一个高潮。
为了明确地、系统地、概括地阐述党和国家的教育建设方针,教育部党组书记钱俊瑞于1950年在《人民教育》上发表了《当前教育建设的方针》一文。指出“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这就是当前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的中心方针。离开这个方针,我们就会出偏差,就会犯错误。”这篇文章创造性地阐述了共和国成立后如何实施新民主主义教育的问题,结合当时的实际,将《共同纲领》提出的文化教育纲领具体化,提出了20世纪50年代初期全国教育建设工作的指导方针。
2、 建国前后党的文化教育政策
1948年之后,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和解放区的不断扩大,为适应战争与建设的需要,中共中央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文化教育事业的重要决策,规定了对新解放区的教育方针政策,即“维持原校加以必要与可能的改良”,对知识分子的政策也是以争取团结为主。但随着局势的发展,特别是建国后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党对新解放区的教育政策有了显著的变化,从对“维持原校加以必要与可能的改良”转变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学法”,这种变化来自于对于改革旧教育的既定方针。根据中共中央所制定的文教政策,人民政府重视高等教育的整顿和改造,开始全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因此,了解党在建国前后有关文化教育政策,对于研究建国初期高等教育的改革是必不可少的。
(一)“维持原校加以必要与可能的改良”
1948年6月2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做出了《关于对中原新解放区知识分子方针的指示》,在这个指示中第一次提出了对于原有学校的政策,“在敌我往来的不巩固的地区,对于原有学校,一概维持原状。在较巩固的地区,应帮助一切原有的学校使之开学,在原有学校的基础之上,加以必要与可能的改良。例如在课程方面,开始时可取消其‘公民’课,其余课程照旧,然后供给新的政治,国语,历史课本,其余仍照旧。例如在教职员方面,除个别极反动的分于及破坏分子以外,其余全部争取继续教书,因误会而逃走的亦应争取回来。”
1948年7月3日,中央在《中央批转陈克寒关于新区宣传工作争取青年知识分子致新华总社电》中对“维持原校逐步加以必要与可能的改良”进行了阐释:“所谓要维持其存在,就是每到一处,要保护学校及各种文化设备,不要损坏,要迅速对学校宣布方针,并与他们开会,具体商定维持的办法,否则大批学校就要关门,知识分子会被敌人争取去。所谓逐步加以必要与可能的改良,就是在开始只做可以做到的事,例如取消反动的政治课程,公民读本及国民党的训导制度,其余一概仍旧,教员中只去掉极少数的反动的分子,其余一概争取继续工作,逃了的也要争取回来。”可以看出,党在解放战争末期对原有学校“逐步加以必要
与可能的改良”的政策仅仅是暂时的,“在开始只做可以做到的事”,这也预示着这种对原有学校的“逐步加以必要及可能的改良”政策将会随着局势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对于原有学校“逐步加以必要及可能的改良”的政策很快具体落实到原有的大学。1948年6月21日,东北局宣传部就“今后收复城市,如何接收大学,大学教育办法如何”等问题向中宣部请示。7月13日,中宣部做出了《关于新收复城市大学教育方针的指示》,重点说明对原有大学的政策:即“收复城市后对于原有大学的方针应是维持原校加以必要与可能的改良”。相应地,还指出了对知识分子的政策:“高级知识分子可以安心,便于争取,这些高级知识分子是国家的重要财富之一。再则我们自己办教育的力量还不够,与其釆用急进而冒险的政策,不如釆取稳扎稳打的政策,先维持然后慢慢改进。”但是,具体到对原有大学采取什么方式,怎样改良等问题,中央似乎并无具体的办法,“改良的办法很多,但必须是必要的与可能的,这方面我们尚无实际经验。”
建国前的局势,即党还没有完全夺取政权这一事实决定了这一时期党对新解放区的文化教育政策特别是对大学的政策必然是“维持原校加以必要与可能的改良”。很显然,这种政策只能是暂时的,而且落实到具体怎样对大学“加以必要与可能的改良”,当时的中共中央除采取取消反动的政治课与废除训导制外,似乎并无明确的办法。对知识分子的政策也大体如是。 (二)“为生产建设服务”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1949年3月5-13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中共七届二中全会,这是在全国胜利的前夕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毛泽东在会议报告中提出了促进革命迅速取得全国胜利和组织这个胜利的各项方针,说明在全国胜利的局面下,党的工作重心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并指出城市工作必须以生产建设为中心,其他一切工作,包括教育工作都要为生产建设这一方针服务。“从我们接管城市的第一天起,我们的眼睛就要向着这个城市的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城市中其他的工作,例如党的组织工作,政权机关的工作,工会的工作,其他各种民众团体的工作,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肃反工作,通讯社报纸广播电台的工作,都是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一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在此次会议上,毛泽东还特别着重分析了当时中国经济各种成分的状况和党所必须釆取的正确政策,指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2]这个发展方向的提出预示了这种一切工作“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一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政策将很快由为生产建设服务发展成为为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服务的趋向,也就是为国家的工业化服务。事实上,建国初期所制定的各项高等教育的政策均是在这个大前提下制定的,均是为这个目标服务的。
1949年11月1日,以华北人民政府教育部和高等教育委员会为基础建立的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11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召开华北区及京津两市专科以上院校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高等教育改造方针,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兼任中共教育部党组书记)作总结时指出:“高等教育应该是在现有基础上,实行坚決的和有步骤的改造,在目前还不能大大的发展。改造的方向是一切服务于国家的建设,特别是经济建设。”重申了高等教育的改造方向。
后来,钱俊瑞在《当前教育建设的方针》中对教育要为生产建设服务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当前教育工作的重点和主要目标,应该是为生产建设服务。其理由仅仅是因为生产建设为整个国家建设的命根子。我们一切努力都应该围绕着
这个命根子。”并指出在现阶段为生产建设服务的人民教育的内容应该着重“树立尊重劳动和热爱劳动的正确观点与习惯”,着重“发展科学与技术的教育,并将这种教育与经济建设的需要密切地联系起来”。 (三)“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学法”新中国成立后,在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思想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共同纲领》提出了改革的具体内容,即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与教学法。《共同纲领》中规定的文教政策,不仅是新民主主义国家性质的反映,也是制定新中国初期高等教育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思想为主要任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方法为理论与实际一致。人民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法。
第四十七条 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加强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注重技术教育,加强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给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以革命的政治教育,以应革命工作和国家建设工作的广泛需要。[6] 教育部于1949年12月23-31日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在开幕词中说:“中国的旧教育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统治下的产物,是旧政治旧经济的一种反映,和旧政治旧经济借以持续的一种工具。它提倡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它是为帝国主义和封建买办的统治者服务的??代替这种旧教育的应该是作为反映新的政治经济的新教育,作为巩固与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种斗争工具的新教育。这种新教育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随后,他指出“我们要实施的这种新教育和旧教育是性质上完全相反的东西,是势不两立的。因此,我们对于旧教育不能不作根本的改革,而这种改革正如共同纲领所规定,必须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来进行。这样,在我们面前就发生了一系列问题,如全国教育的制度,各级学校的课程、教材、教学方法、师资等等,都要求一个彻底的,同时是有计划有步骤的变革和解决。这就是摆在我们全国教育工作者面前极其复杂艰巨的任务。” [7]在这次会议结束时,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作了总结报告,在这次总结报告中,教育部开始提出我国的教育建设要向苏联学习的问题,“我们的教育必须根据共同纲领,以原有的新教育的良好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的某些有用的经验,特别要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并决定创办人民大学以“接受苏联的先进经验”,认为“这将是新中国的完全新式的高等教育的起点。”
3、 进行的初步改造
全国解放前夕,国民党统治区共有高等学校205所。其中,省市立的公立学校124所,私立学校60所,教会学校21所。[8]在“维持原校加以必要与可能的改良”的总方针指导下,党和政府釆取先接管、接收和接办,然后逐步加以改造的方法。先后接管了旧中国的公立学校;接收接受外国津贴的学校,收回了教育主权;接办了私立学校,改为公立。同时,对于接管的学校进行了初步改造。在对高等教育初步改造的过程中,以课程改革为主要内容。 (一)课程改革
华北人民政府第五次政务会议决议设立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其前身是北平文管会),委员会于1949年6月1日成立,[9]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成立后,致力于对旧大学的改革,总方针是“坚决改造、逐步实现”。 [10]当时,对大学课程的改革是改造旧大学的首要环节,主要包括对业务课程的精简以及开始政治课的学习,政治课的学习是当时课程改革的中心环节。8月10日下午,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召开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于各大学共同必修课的订定,文法学院各系改革等问题都作了详密的研讨与决定。关于各大学的课程改革,决定各大学院校全校共同必修课为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包括社会发展简史)、新民主主义论(包括中国近代革命运动简史)两种。
9月10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举行华北各大学公共必修课之一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座谈会。会上一致同意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教学目的是要使同学从教学中初步领会开始建立无产阶级的立场、观点、方法,着重培养劳动观点、群众观点、阶级斗争的观点、分析与处理矛盾与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的方法与作风。其次讨论了教材问题,决定以斯大林所著《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教材,并应阅读毛泽东所著的《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学风、党风、文风》,斯大林所著的《无政府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等文件书籍。[12]后来,钱俊瑞在解答高教会学习委员会各校所提问题时对于政治课的目的作了具体的回答:“改造思想是长期的工作。要用无产阶级思想去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先得知道什么是无产阶级思想,和什么是非无产阶级思想。这是改造思想的先决条件。政治课要答复这个问题,使每个同学都能具备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条件。” [13]政治课的学习除改造旧思想外,“同时也为其他一切改革工作创造条件”。[14]因此,政治课的学习在当时被认为是极其重要的。
业务课程的改革从文法学院的课程开始。因为各大学专科学校的教育,尤其是文法学院各系的教育,当时被认为是“充满着唯心论、机械论,以至封建、买办、法西斯主义的反动思想。” [10] 6月6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会议确定了五项任务,其中第四项“为研讨文、法、教育学院学制课程改革事宜,决定组织历史、哲学、文学、法律、政治、经济、教育等七组分别进行,并推定范文澜、艾思奇、周扬、何思敬、钱端升、李达、张宗麟七人为以上各组召集人。” [15]讨论课程改革具体事宜。经过反复讨论,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于1949年10月12日公布了《各大学专科学校文法学院各系课程暂行规定》。[1]在这个《暂行规定》中,除规定以废除反动课程(如国民党党义、六法全书等),添设马列主义的课程,逐步地改造其他课程为各院系课程的实施原则外,还指示“各系外国语应尽可能设俄文课。”[16] lO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认真实施文法学院的新课程》号召在教育制度上学习苏联经验,“尤其重要的,我们应该注意研究与学习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大学教育的经验,并给合我们自己的情况,适当地采用他们的经验??学习苏联的经验对我们是十分有用、十分必要的。” [10]传达了要以苏联模式进行改革的信息。1949年10月20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举行第四次常委会及最后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董必武指出高教会尚未解决的问题,如理工农医的课程改革问题,即将交由成立的新高教会釆继续研究。华北高教会正式结束。[17]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后,。于11月17日召开了华北区及京津两市专科以上院校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在总结时强调:“业务课程必须切合建设的需要,反对好高骛远、教条主义,但同时要注意科学理论的系统
学习,必须做到理论与实际结合。业务课要实行必要的精简。” [4]特别是理工学院的课程,被认为“不合理处仍然甚多,最主要者为各系教学方针任务不明确,课程教学与工业建设脱节,内容尤多失之过于空洞抽象、繁杂,严重影响了学习效果及学生健康。” [18]因此,教育部提出精简理工学院课程的号召。宣告了继文法学院各系课程改革之后,开始了对大学理工学院的课程改革。1950年3月初,教育部即邀请了京津各大学理工学院部分教授举行座谈,确定了课程改革的原则、步骤和具体方法。在座谈会上就理工学院的主要科系成立了数学、物理、化学、地质、电机、机械、土木、化工等八个课改小组,推定了各组的召集人。经过各校有关各系师生讨论,提出了种种提案,送交召集人整理为初步草稿。3月19日,举行讨论会,修改完成初步草案。与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各大学专科学校文法学院各系课程暂行规定》不同的是,这八个学系的课改草案中,不仅确定了各系的教学任务,详细载明公共必修、系必修、分组必修课程,而且还订定了选修课的名称、内容及每星期学习时数(有的更分别说明上课、实验及自学时数),大多数还规定了学生每周学习不超过60小时。此外,在各系课程草案中,大多数提出加强实习,以求符合于理工学院课程教学结合生产建设的教学方针。为了达到配合工业建设之目的,教育部把各系课程改革的初步草案分送有关业务部门,如财经委员会、重工业部、燃料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中国科学院等机关及全国设有该系的大学广泛征求意见。[18] (二)初步的院系调整
除了课程改革外,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召开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了各大学院系调整问题,拉开了院系调整的序幕。1949年6月27日,公布了《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关于南开、北大、清华、北洋、师大等校院系调整的决定》:“取消下列各校中之各系:南开哲教系,北大教育系,清华法律系、人类学系。南开哲教系、北大教育系三年级生提前毕业,二年级以下转系,清华法律系学生可转人该校各系或北大法律系或政法学院,人类学系并入该校社会学系。取消各系教授之工作,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尽各校先分配,亦得由高教会分配。”[9](P,420)
华北高教会为贯彻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使大学农科更能配合新中国的农业建设,决定将华大、北大、清华三校农学院合并,组成为一个全国性的农业大学。 1949年9月29日,公布了《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农业大学令》。[2]此后,组成了农业大学筹备委员会,钱俊瑞为主任委员,乐天宇、俞大绂、汤佩松、黄瑞纶等七人为常务委员。校址设在北大农学院的旧址,并在京郊罗道庄(原北大农学院)设立临时办事处,北京城内静生生物调查所设问询处。[19] 为使高等教育更好地为国防和经济建设服务,中央教育部于1951年3月7日召开了全国航空系会议。钱俊瑞在开幕词中指出,根据目前国际形势及在抗美援朝保卫祖国的前提下,培养国防及经济建设的干部是中央教育部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并指出现有的航空系必须加以调整、巩固与发展。并希望这次会议顺利成功为今后其他院系调整与整顿开出一条正确的道路。在会议上,经过讨论,决定将西北工学院、北洋大学、厦门大学、清华大学四校的航空系合并在华北,准备在清华成立航空学院。西南各校的航空系全并在四川。华东其他各校的航空系暂不合并。
4、 全国第一次高等教育会议
随着对旧大学课程、学制、行政组织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台以及改革旧教育的逐渐推进,特别是国家经济建设的恢复及发展,高等教育自身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