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城乡总体规划纲要(2015-2030) 文本
表4-3 睢县城镇等级规划一览表
职能等级
备注
城镇 名称 中心 城区 潮庄镇 蓼堤镇 平岗镇 西陵寺镇 河堤镇 尚屯镇 周堂镇 长岗镇 董店镇 孙聚寨镇 尤吉屯镇 白庙镇 后台镇 涧岗镇 河集镇 匡城镇 胡堂镇 白楼镇
人口规模(万人)
2015年 21.00 1.60 1.30 1.30 0.8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50 0.70 0.70 0.60 0.70
2020年 28.00 1.80 1.40 1.40 0.75 0.65 0.65 0.65 0.65 0.65 0.65 0.65 0.65 0.65 0.60 0.65 0.65 0.65 0.65
2030年 48.00 2.00 1.50 1.50 0.70 0.60 0.60 0.60 0.60 0.60 0.60 0.60 0.60 0.60 0.60 0.60 0.60 0.60 0.60
中心城区 近期,设城郊乡为街道办
中心镇(3个)
近期设镇
近期设镇 近期设镇
一般镇(15) 近期设镇 远期设镇 远期设镇 远期设镇 远期设镇 近期设镇 远期设镇 远期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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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村庄布局规划
第 30 条 村庄整合思路
在城乡一体化的指导下,对县域内村庄进行分区组织、分类引导、分步实施。 (1)分区组织:根据区域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地形特征、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联系、居民点建设特点),考虑中心镇的空间分布和辐射带动范围,把县域空间进行分区。在各个区内组织中心村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村庄规划建设策略。
(2)分类引导
根据村庄的发展条件,从区位、规模、管理体制、区域功能等方面入手进行村庄综合分类,以便于在布局调整、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标准、产业发展方向等方面对村庄发展进行分类指导。
(3)分部实施
在村庄建设中需要分清问题的轻重缓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分步完成。
第 31 条 整合分类
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脉络、现有建设基础等多方面因素,将睢县域各村庄整合的类型划分为迁移、合并、保留和转型四种。
表5-1 公共建筑配置表
村庄布点调整方
式
建设管制类型
近期
迁移
限制发展型
建设管制措施
不得建设,引导向城镇、中心村或
农村住宅小区迁移
规划审批后5 年以内,原则上可以进行住房改建,但不得进行扩建、远
翻建;规划审批后5 年以后,不得期
建设,引导向城镇、中心村或农村
住宅小区迁移 近期
以改建和新建为主,现有住房只允
许改建
合并 引导发展型(被合并村庄)
规划审批后5 年以内,以改建、扩远建和翻
期 建为主;5 年以后,以改建和新建
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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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住房只允许改建。
基层村 中心村 近期村改居村庄 远期村改居村庄
保留适度发展
型 保留积极发展
型 近期村改型 远期村改居型
允许有条件新建,允许翻建、扩建、改建
允许新建、翻建、扩建、改建
不得建设,统一安置
近期允许改建,允许分区域有条件翻建、
扩建、改建,远期不得建设
转型(村 改居)
第 32 条 村庄布局规划
1、村庄建设标准
(1)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按l20m2。
(2)建筑面积每户不超过250m2,小户不超过180m2。
(3)住宅层高不宜高于3 m,其中底层层高可酌情增加,但不应超过3.6 m; (4)绿化率不低于30%。
(5)村庄建设应按每千人1000-2000 m2建筑面积配建公共设施,配备与村庄职能,人口规模层次相适应的、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见下表:
表5-3 公共建筑配置表
公共建筑项目
村室 幼儿园、托儿所 文化站(室) 老年活动室 卫生所、计生站 广场、健身设施 公用礼堂 文化宣传栏 小学 商业
一般应设置
√ √ √ √ √ √ √
按县教育部门规划布点 按人口规模配建
有条件设置
√
(6)村庄基础设施完善。各村都应有一套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卫生环境良好,人畜分离,无卫生死角和露天垃圾现象;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电力、电话、有线电视、网络齐备。
(7)大气、水、噪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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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抗震、防洪减灾标准根据人口规模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村级各类防灾设施应完善。
2、村庄布局规划
依据《睢县村镇体系规划(2009-2020)》,至规划期末,共设行政村218个。其中,中心村 69个,基层村149个。
表5-4 睢县各乡镇村庄布局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合计 一般镇15
个 中心镇3 个 等级及数量
城镇名称 西陵 寺镇 潮庄镇 河堤镇 长岗镇 平岗镇 蓼堤镇 周堂镇 尚屯镇 董店镇 尤吉 屯镇 孙聚 寨镇 匡城镇 河集镇 涧岗镇 白楼镇 白庙镇 胡堂镇 后台镇
中心村(个) 6 2 5 4 3 1 5 4 5 4 3 3 6 6 3 3 2 3 69
中心村名称
邢堂、碱厂、芳李、罗庄、榆厢、金屯
赵楼、大徐
孔庄、朱庄、张路渊、党李、韩营
高庄、西张、马集、后常 翟吉屯、邢楼、苗楼
龙王店
齐庄、大屯、徐营、马关、丁营 付庄、梁庄、荒庄、韩庄 大付庄、尤寨村、皇台、帝丘、姜营
许堂、马吉营、陈岗、余屯 周坦、一刀刘、代集 尚庄、邓庄、范洼
枣元、朝古庙、代六、李桥、魏张屯、陆屯 韩吉营、黄菜元、黄大庄、路楼、闫庄、铁
佛寺
范楼、君赵、顺河 仲集、单庄、东朱 刘楼、马头 李庄、胡岗、安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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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城乡基础设施统筹规划
第 33 条 综合交通规划
(1)高速公路
完成商登高速和阳新高速公路的规划与建设,做好高速公路引线道路的规划建设工作。
(2)省级道路
升级改造S211、S214、S327等多条省道,使其达到或接近一级道路标准;改变公路穿心式布局,形成环线式公路或建设高标准机非分行断面,并理顺城镇建成区内部路网布局,避免省级过境道路对城镇居民点的影响;合理组织各城镇与省级过境交通的关系,完善县际、县城内交通的衔接。
(3)县乡道路
规划期末,升级改造县级道路,使其达到二级道路标准,新增均为二级道路标准;升级改造乡镇道路,使其达到三级道路标准,新增均为三级道路标准。
(4)村庄道路
规划期末,规划至少有一条三级以上等级的道路通过中心村,村庄之间联通道路达到四级道路标准,全县村庄实现“巷巷通”。
(5)公路站场
有重点的构建以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乡镇——中心村——基层村的公交及客货运组织方式。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配建五座城乡客运站,分别位于中心城区的东、南、西、北,结合城区出入口设置,并结合客运站规划布置城市公交首末站,以方便乘客的换乘。中心镇配建一所三级汽车客运站,可结合公交站布局;一般乡镇则配建一所比照三级标准的汽车客运站,可结合公交站布局;中心村则可配建四级汽车客运站,结合公交站布局。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要规划货物流通中心一处,设置目的为完成县域及周边地方资源与外来货物的包装、深加工、存储、外运及信息的快速交换,负责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品的存储及配送。货运站一处,位于城区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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