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MPA核心课程综合知识竞赛的通知(5)

2019-03-29 11:23

25、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 有效 。

26、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 等违约责任。

27、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为 2 年。 28、合同法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9、合同法规定,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超过 20 年的,不再保护。

30、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人民 ,客体是国家政权组织,要求所有政权组织都要做到依法行使权力。

31、法治的实质就是通过法律对 公共权力进行约束和控制。 32、法律自 公布 之日起,就推定人们都知道。 3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34、物权法的作用:定纷止争、 物尽其用。 35、《物权法》所称物,包括 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36、《物权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7、用益物权就是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使用 价值。 38、担保物权就是利用他人物的 交换价值。

39、物权法就是调整物的 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 40、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自动 续期。 41、物权法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 登记制度。

42、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 处分 的权利。

43、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将车库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其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六个月。

44、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45、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 当地习惯。

46、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 按份 共有。

47、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 享有。

48、我国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 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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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50、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 变更 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51、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 物权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53、《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 罚款的行政处罚。

54、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 法律 设定。 55、 行政法规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56、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 公安机关 行使。

57、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 管理公共事务 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58、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 委托行政机关 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59、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 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60、《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 三 日内提出。

61、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62、《行政处罚法》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 外,听证公开举行。

63、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核心和难点。

64、百姓守法是人治与法治的共性,政府守法是人治与法治的区别。 65、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公共权力,履行公共职责的过程中与相对人 发生的争议。

66、解决行政争议途径有:行政复议和 行政诉讼 。

67、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的原则。

68、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 被告 负举证责任原则。 69、《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70、行政复议的原则之一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 适当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7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六十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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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除外。

72、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7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7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75、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 特定活动的行为。

76、行政许可的功能:控制危险、 配臵资源、证明或者提供某种信誉、信息。

77、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78、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二十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79、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赋予特定权利的行政许可,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决定。

80、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81、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 的原则。 82、公务员工作年限满 三十年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83、对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 不称职 四个等次。

84、合同是 平等 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85、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简答题 1、《公务员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1)规范公务员的管理 (2)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 (4)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2、《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的定义? 答:《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的定义: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3、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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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立案

(2)调查取证。 (3)听取陈述和申辩 (4)作出处罚决定

4、不得辞退公务员的四种情形? 答:(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5、公务员在哪三种情况下,经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答: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6、对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哪四个等次?

答:对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7、公务员工资包括哪几部分?

答: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8、合同的定义?

答: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9、我国行政法规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规章 10、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答:(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问答题 1、《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1)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4)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5)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6)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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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员法》中关于领导职务和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的层次是如何划分的?

答: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3、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职权法定)。(2)合理行政。 (3)责任行政(职权与职责相统一)。(4)高效便民。 (5)程序正当。(6)法律优先。 (7)法律保留。(8)诚实守信与信赖保护。 4、公务员在哪些情形下不得辞去公职?

答: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5、行政许可的主要原则 (1)职权法定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3)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应当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4)救济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5)信赖保护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6)监督原则。行政机关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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