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 第2.2.6条 成组更换道岔和岔枕主要内容:
一、铺设新道岔和岔枕;铺设无缝道岔时,含焊接钢轨、铺设胶接绝缘钢轨(接头)并按设计锁定轨温锁定道岔,埋设位移观测桩。
二、更换道碴。
三、整修道岔及其前后线路,做好排水工作。 四、回收旧料,清理场地。
第2.2.7条 成段更换混凝土枕主要内容: 一、全面更换混凝土枕及扣件,螺栓涂油,整修再用枕螺旋道钉。 二、清筛道床,补充道碴,整治基床翻浆冒泥和超过15mm的冻害。
三、整修线路,安装轨道加强设备。 四、整修路肩、道口及其排水设备。 五、封闭宽枕间的缝隙。
六、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 第2.2.8条 道口大修主要内容: 一、整修道口平台。
二、更换道口铺面、护轨。 三、改善防护设备。
四、清筛道床,更换失效轨枕、严重伤损混凝土枕,整修线路及排水设备。
五、回收旧料,清理场地。
第2.2.9条 隔离栅栏大修主要内容: 一、更换隔离栅栏网。
二、更换或整修隔离栅栏立柱。 三、回收旧料,清理场地。
第2.2.10条 线路、道岔综合维修基本内容:
一、根据线路、道岔状态起道、拨道和改道,全面捣固。混凝土枕地段,捣固前撤除所有调高垫板;混凝土宽枕地段,垫碴与垫板相结合。
二、调整线路、道岔各部尺寸,拨正曲线。
三、清筛枕盒不洁道床和边坡,整治道床翻浆冒泥,补充道碴,整理道床。
四、更换、方正和修理轨枕。 五、调整轨缝,整修、更换和补充轨道加强设备,整治线路爬行,锁定线路、道岔。
六、矫直、焊补、打磨钢轨,综合整治接头病害。
七、有计划地采用打磨列车对钢轨、道岔进行预防性或修理性打磨。
八、整修、更换和补充联结零件,并有计划地涂油。
九、整修路肩,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 十、修理、补充和刷新线路标志,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收集旧料。
十一、其他病害的预防和整治。
第2.2.11条 线路、道岔经常保养基本内容:
一、根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经常保养容许偏差管理值的状态,成段整修线路。
二、整治道床翻浆冒泥,均匀道碴,整理道床。 三、更换和修理轨枕。
四、调整轨缝,锁定线路。
五、焊补、打磨钢轨,整治接头病害。 六、有计划地成段整修扣件,螺栓涂油。 七、无缝线路应力放散或调整。 八、更换伤损钢轨,断轨焊复。
九、整修防沙、防雪设备,整治冻害。
十、整修道口,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 十一、季节性工作、周期短于综合维修的其他单项工作。 第2.2.12条 线路、道岔临时补修主要内容:
一、整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的处所。 二、更换(或处理)折断、重伤钢轨及桥上、隧道内轻伤钢轨。 三、更换达到更换标准的伤损夹板,更换折断的接头螺栓、道岔护轨螺栓、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联结螺栓、可动心轨咽喉和叉后间隔铁螺栓、长心轨与短心轨联结螺栓、钢枕立柱螺栓等。
四、调整严重不良轨缝。
五、疏通严重淤塞的排水设备,处理严重冲刷的路肩和道床。 六、整修严重不良的道口设备。 七、其他需要临时补修的工作。
第三节 管理组织
第2.3.1条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管理组织。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应由专业队伍承担,并有固定的生产人员作为基本队伍。大修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如下设施:
一、铁路局应根据近、远期规划,统筹安排,修建必要的大修基地。大修基地应有足够的配线和场地,具备必要的生产和生活设施,交通便利。
二、配备与大修施工任务相适应的施工机械、交通运输工具、通信设备和相应的检修设施。
三、配备宿营车辆等必要的流动生活设施。 第2.3.2条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组织设计。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进行现场调查和施工测量,研究制定施工方案;按工程件名及批准的施工计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设备现状。
二、施工技术条件和技术标准。 三、工程数量及材料供应。
四、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机具使用和施工配合。 五、按工序编制施工进度图表。
六、保证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措施。 七、施工临时设施。 八、职工生活安排。
第2.3.3条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管理。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施工作业标准,科学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一、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合理控制施工和慢行长度。
二、施工负责人应深入现场,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实行安全监督制度。负责设备管理的工务段,必须派人常驻施工工地,加强与施工单位的联系,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协助检查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工务段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时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
四、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以下制度:
1.施工三检制——在每次开工前、施工中和线路开通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分别按分工地段对施工准备、施工作业方法和线路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2.巡查养护制——施工现场应设置巡养人员,对施工地段进行巡查和养护,发现并及时消除危及行车安全的处所。
3.工序交接制——前一工序应给后一工序打好基础,在前一工序完成后,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工序负责人进行交接。
4.隐蔽工程分阶段施工制度——每阶段完成后,施工单位应会同接管单位共同检查,并填写记录,确认符合设计要求,方准开始下一阶段施工。
5.岗前培训制度——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时,必须首先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和操作规程,并对职工培训后方准进行操作和调试。
6.安全检查分析制度——施工安全工作应抓早、抓小、抓苗头、抓薄弱环节,应定期加强检查,重点加强季节性、节假日和工地转移前后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应组织开展事故预想活动,预防事故的发生。对事故苗头和事故应及时分析、处理,吸取教训。
第2.3.4条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机械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种施工、运输和装卸机械的管理制度,加强设备台账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设备检修保养制度,保证配件储备,提高设备完好率。
第2.3.5条 线路设备大修材料管理。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材料管理制度,不得使用质量、规格不符合标准或出厂证件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2.材料应及时清点入库,堆码整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丢失或损坏。
3.下道旧料应及时回收,做到工完料净。
4.应按规定办理材料的收发、运送、使用和交接手续。 第2.3.6条 线路设备维修管理组织。 工务段的管辖范围:正线延长单线以500~700 km为宜,双线以800~1000km为宜,特殊情况下由铁路局规定;山区铁路或管辖范围内有编组站或一等及以上车站时,管辖正线长度可适当减少。
线路车间的管辖范围:正线延长单线以60~80km为宜,双线以100~120km为宜。
线路工区的管辖范围:正线延长以10~20km为宜。 工务段应按检修分开的原则,下设线路车间、检查监控车间和综合机修车间,根据需要还可设机械化维修、道口、路基等车间。
线路车间下设线路工区和机械化维修工区,未设检查监控车间的工务段应在线路车间设置检查监控工区。其他车间可根据需要设置工区。
第2.3.7条 线路设备维修实行检修分开制度。
检修分开的基本原则是实行专业检查和机械化集中修理,实现检查与维修的异体监督。
检查监控车间(工区)应按规定的项目和周期进行设备检查分析,并及时传递检查信息;线路车间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线路工区
主要负责线路设备巡查、临时补修、故障处理;机械化维修车间(工区)主要负责综合维修、配合大机维修作业和经常保养;综合机修车间负责钢轨、道岔焊补,养路机械的维修保养,工具制作、修理及线路配件修理等工作。
第2.3.8条 综合维修组织形式。
1.工务机械段负责综合维修的大型养路机械作业项目,工务段配合施工,并负责其他作业项目和质量验收;
2.当大型养路机械维修不能覆盖时,由工务段按检修分开的原则组织综合维修和质量验收。
第2.3.9条 路基维修工作的管理组织。
工务段设有路基工区时,路基维修工作由路基工区负责;未设路基工区时,路基维修工作由线路工区负责,并根据路基设备数量配置相应定员。
第2.3.10条 凡影响行车的线路施工、维修作业均应在天窗内进行,用于线路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的施工天窗不少于180min,维修天窗根据维修作业需要合理安排,并应做到综合利用,平行作业。
第四节 工作计划
第2.4.1条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计划。
一、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必须编制年度、季度和月度施工计划。 二、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必须以正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计划为依据。封锁线路或限制行车速度的施工、长轨列车和工程列车运行、道碴运输等,均应纳入铁路局的运输方案。
三、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单位应向有关单位提报月度施工计划。经批准的施工计划,各单位均应严格执行。
第2.4.2条 线路设备维修计划。
一、工务段应根据铁路局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分月维修计划,下达各线路车间(机械化维修车间)。其主要内容包括:线路、道岔综合维修数量;经常保养工作的重点安排;各项技术指标;劳力和主要材料计划。
工务机械段应根据铁路局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分月维修计划。
线路设备状态和线路保养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1.线路设备状态评定合格率; 2.线路保养质量评定合格率; 3.道岔保养质量评定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