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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和资本运作,盘活城建存量资产,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实施项目投资和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资产重组和经营等。南京城建成立之初注册资本40亿元,国有资产总值142亿元,净资产60亿元。截至2005年10月,公司国有资产总值278亿元,净资产84亿元。
作为国内大、中城市中承担类似职能的公司中的佼佼者,南京城建组建以来,资产规模迅速扩张,为城市基础设备建设做出巨大贡献。同时,秉承了稳健发展的基本思路,通过开拓各种融资渠道,保持了较为合理的资本结构。
南京城建截至200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表1:
表1:南京城建截至200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表
项目 货币资金 流动资产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资产总额 金额(万元) 86,901.75 328,214.49 468,422.64 470,590.50 1,267,267.36 项目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负债总额 股东权益 金额(万元) 268,640.91 546,924.64 815,565.55 451,701.81 (二)南京城建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概况 1、南京市污水处理厂概况
南京市目前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的共有四家,分别是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和锁金村污水处理厂,均隶属于南京城建。
(1)江心洲污水处理厂
该项目是市内最早建成,也是目前最大的污水处理厂,于1996年9月建成投产,总投资7.6亿元,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6万吨/日,服务范围包括主城中部、西南部、河西地区的94.28平方公里面积,服务人口约156万人。随着污水收集系统的完善及国家对排放标准的提高,原处理工艺及设计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要,于2002年开始扩建,扩建一期工程于2003年10月建成,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到40万吨/日,目前正在进行二期扩建工程,扩建完成后污水处理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到64万吨/日。一、二期扩建工程已累计追加投资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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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北污水处理厂
该项目位于下关区方家营,于2003年9月建成投入运营,工程投资概算10.3亿元,累计投资9.6亿元,厂外收集管网仍在不断建设中。该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30万吨/日,服务范围为包括南京市中心城区北部的内金川河流域、南十里长沟、张王庙沟、郭家山沟、方家营地区、惠民河地区、老虎山沟、大庙沟等在内的38平方公里面积。
(3)城东污水处理厂
该项目于2003年开工,工程投资概算7.1亿元,设立日处理能力为10万吨,服务范围为东起马群、西南至铁心桥的主城东南片区约4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30万人。该项目于2005年10月刚刚建成投入运营。
(4)锁金村污水处理厂
该项目为一小型污水处理厂,于2003年建成,设立日处理能力为5000吨,服务范围为锁金村周边新建小区。
在以上四个污水处理厂相继扩建或新建完成并投入运营后,目前南京市污水日处理能力已由2003年前的26.5万吨/日提高到现在的80.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由25%提高到64.1%,随着江心洲污水处理厂二期(24万吨/日)扩建完成,南京市的污水处理能力将达104.5万吨/日,处理率将达到85%以上。
2、南京市污水处理费收取的历史情况
(1)根据银信汇业公司出具的《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2009年污水处理收费收入现金流预测评估报告书》(沪银信汇业评报字[2005]第1389号)所示,南京市2003年-2005年供水用水和污水处理收费主要历史数据见下表:
表2: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2003-2005年分类别供水量情况
单位:万吨
年 份 供水总量 2003年 34,406.97 2004年 35,263.93 2005年 35,299.53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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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居民生活类 行政事业类 工业类 经营服务类 特种类 江宁工业 注:来源于南京城建统计数据
13,629.84 8,927.16 5,830.53 4,471.56 1,547.88 - 13,825.65 9,163.74 5,406.88 5,307.53 1,560.13 - 14,112.40 9,144.55 4,725.43 5,535.89 1,580.80 200.46 表3: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2003-2005年污水处理费收费情况
单位:万元
年 份 污水处理费应收总额 其中:居民生活类 行政事业类 工业类 经营服务类 特种类 江宁工业 污水处理费实收总额 2003年 36,249.79 13,629.84 8,927.16 6,122.06 5,589.45 1,981.29 - 35,034.20 2004年 37,297.99 13,825.65 9,163.74 5,677.22 6,634.41 1,996.97 - 36,117.32 2005年 37,372.42 14,112.40 9,144.55 4,961.70 6,919.86 2,023.42 210.48 36,748.91 注:1)污水处理费应收总额系根据上述供水量和同期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计算;
2)污水处理费实收总额系由南京城建提供,其与应收总额的差异为未缴和欠缴数。
(2)根据南京城建提供的有关数据,南京城建2003年度、2004年度、2005年1-9月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如下4所示:
表4:南京城建2003年度、2004年度、2005年1-9月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情况表
单位:亿元
年度 金额 2003年度 1.20 2004年度 2.85 2005年1-9月 3.07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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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2004年南京城建收到南京市财政划拨的污水处理费用返还款项共12笔,总金额为2.85亿元,每笔划拨金额和凭证编号如下表5列示:
表5:2004年南京城建收到污水处理费返还情况
拨款名目 城北污水工程款 仙林污水补贴工程款 江心洲污水补贴工程款 江心洲污水补拨款 江心洲污水补贴工程款 市政工程建设处污水处理费 公务水务城东污水工程款 江心洲污水补贴工程款 市政工程建设处污水处理费 污水厂财政补款 污水处理费 城东污水建设费 金额(万元) 5000 500 4500 3000 2000 1500 1500 1500 500 1500 4000 3000 凭证号 1-35 1-35 1-35 T3-85 T4-42 T4-42 T4-42 T7-28 T7-28 T8-13 T9-52 T12-5 另外,根据南京城建提供的说明,南京市财政局将于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内每年的12月10日之前,将当年返还的污水处理费中应划入专项计划专用帐户的部分一次性拨付至污水处理收益账户,而不再分笔拨付。
3、南京市污水处理面临的现状和未来情况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水环境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国家已对城市污水处理的水平和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止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规定,“十五”期间要加大污水处理力度,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所有的城市都必须建设污水处理厂。到2005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5%,其中50万人口以上城市要达到60%,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600万立方米/日;到2010年,所有城市污水处理集中率将不低于60%,其中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率达70%。
一方面,我国城市污水排放量将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国家对城市污水处理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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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越重视,污水处理率将大大提高。同时,水价改革促进污水处理良性循环。目前我国政府积极地推进水价改革,近几年先后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对于推进全国水务改革和水价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
南京市近年以来,由于南京市市委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重要内容的南京市水环境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等硬件得到了极大的完善。南京市目前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的共有四家,分别是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和锁金村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已由2003年前的26.5万吨/日,提高到现在的80.5万吨/日,随着未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64万吨/日)的完成,南京市的污水处理能力将达104.5万吨/日,处理率将达到85%以上。
同时,随着“十五”期间南京市污水处理量的增长,南京市自来水的价格和污水处理费的标准也逐步提高。2005年6月10日,南京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实施自来水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工[2005]165号),规范了南京市自来水价格的构成,提出自来水价格由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和省水处理专项费等五项内容构成,其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按1.0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按1.00元/立方米,工业生产用水按1.05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按1.25元/立方米、特种用水按1.28元/立方米缴纳污水处理费。根据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运营及建设的情况以及主管部门进一步推动水价改革的有关精神,预计在未来数年内,南京市的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的标准还将进一步得到提高。
4、南京城建污水处理收费适用的相关政策规定
(1)《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的通知》(宁价工[2002]235号);
(2)《关于实施自来水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工[2005]165号); (3)《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虽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此前对上述污水处理费未征税的一律不再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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