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3基坑及边坡检查
开挖过程中应检查基坑平面位置、高程、边坡坡度、排水系统,并随时观测基坑边坡和地面的变化。
5.2.3.4开挖坡度选择
在天然土层上挖基,如深度在5m以内,施工期较短,基坑底处于地下水位以上,土的含水量适宜、土层构造均匀时,则基坑坑壁坡度可参照下表选定。基坑深度大于5m或有其他不利条件时,应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或设置工作平台。如土的含水量过大,易引起坑壁坍塌时,坑壁坡度应采用该含水量下土的休止角。边坡应随时修整,应每隔5m设坡度尺,随时检查开挖坡度是否正确。
基坑坑壁坡度
坑壁土 基坑顶缘无载重 砂类土 碎石类土 黏性土、粉土 极软岩、软岩 较软岩 极硬岩、硬岩 1:1 1:0.75 1:0.33 1:0.25 1:0 1:0 坑壁坡度 基坑顶缘有静载 1:1.25 1:1 1:0.5 1:0.33 1:0.1 1:0 基坑顶缘有动载 1:1.5 1:1.25 1:0.75 1:0.67 1:0.25 1:0 注:①挖基通过不同的土层时,边坡可分层选定,并酌留平台;②在山坡上开挖基坑,当地质不良时,应防止滑坍;③在既有建筑物旁开挖基坑时,应按施工图要求采取防护和基坑加固措施。
5.2.3.5人工开挖的分层深度
人工开挖的分层深度不宜超过0.5m,多作业面分段开挖时,施工层面间应留出一定的安全距离。
5.2.3.6开挖出土方式
挖深小于1.5m时可采用人工出土;挖深在1.5m~3m时在基坑内搭设平台,用人工二次倒运出土;挖深大于3m时应采用机械出土。
5.2.3.7基坑顶护道
基坑顶有动载时,坑顶缘与动载间应留有大于1m的护道,如地质、水文条件不良,或动载过大,应进行基坑边坡稳定性检算,根据检算结果确定采用增宽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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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或其他加固措施。
5.2.3.8岩石开挖
开挖过程中遇石方可采用风镐开挖;需要爆破作业时可采用内燃凿岩机钻孔,装药起爆。
5.2.3.9雨季施工
雨季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基坑边应设拦水坎和排水沟防止雨水流入基坑,土质较差的边坡宜采用防水布覆盖,防止雨水冲刷边坡。雨季开挖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进行开挖和基础圬工施工。
5.2.3.10超挖控制
基底应避免超挖,松动部分应清除。使用机械开挖时,不得破坏基底土的结构,可在施工图标示工程以上保留一定厚度由人工开挖。
5.2.3.11弃土
基坑开挖应在指定位置弃土,不得随意堆放。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不得妨碍施工;
弃土堆坡脚距坑顶缘的距离不宜小于基坑的深度; 宜弃在地面水流方向的下游; 不得淤塞河道,影响泄洪;
不得使地面水流冲刷农田和建筑物或设施。 5.2.4坑内排水
地下水位应低于基底,严禁带水作业。如基坑汇水量较大,可在基坑内设排水沟和积水坑,采用抽水机排水。
5.2.5基坑清理
基坑挖土接近基底高程后,应预留100~300mm由人工开挖,以防止基底原状土被破坏。
岩层基底应清除岩面松碎石块、淤泥、苔藓,凿出新鲜岩面,表面应清洗干净。倾斜岩面,应将岩面凿平或凿成台阶。易风化的岩层基底,应按基础尺寸凿除已风化的表面岩层。
粘性土层基底整修时,应在天然状态下铲平,不得用回填土夯平。必要时,可向基底夯入10cm以上厚度的碎石,碎石层顶面不得高于基底高程。
5.2.6基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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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底不得长期暴露,并不得受扰动或浸泡,应及时检查基坑尺寸、高程、基底土承载力,符合要求后及时办理基坑隐蔽检查手续,应立即进行后续施工,若基坑底地质与施工图不相符合,地基承载力不符合施工图要求时应办理变更设计。
基底处理方法有:换填地基、重锤夯实、强夯、挤密桩、砂桩、碎石桩、粉喷桩。 6.劳力组织
6.1劳动力组织方式:采用架子队组织模式。
6.2施工人员应结合试验段确定的施工方案、机械、人员组合、工期要求进行合理配置。
每个作业工地人员配备表 负责人 技术主管 专职安全员 工队班长 指挥卸土人员 技术人员 质检人员 测量人员 试验人员 电工 机械工 普通工 1人 1人 1人 1人 2人 1人 1人 2人 2人 1人 2人 8人 其中负责人、工班长、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必须由正式职工担任,并根据工程情况适当配备若干劳务人员。 7.设备机具配置
施工机械配置已满足施工生产需要为原则,见下表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表
序号 1 2 3 设备名称及数量 挖掘机1台 装载机1台 自卸汽车2台 8.安全及环保要求
8.1安全操作要求
8.1.1在人口密集地区、交通要道、行人过路地点开挖基坑,宜采用封闭管理,在基坑边设防护栏,防止人员坠落,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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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开挖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5m。
8.1.3挖土作业时应注意使施工机械和架空输电线路间保持安全距离。 8.1.4基坑开挖时应按施工工艺要求放坡、堆土,严禁在机身下方掏挖,履带或轮胎应与坑顶缘边保持1.5m以上的安全距离。
8.1.5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有人。在铲斗需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8.1.6机械开挖装卸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
8.1.7现场照明线路、设备要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8.1.8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范围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机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8.1.9施工中如遇土体不稳,发生坍塌危险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
8.1.10下雨、河道涨水或工作面受外部因素影响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8.1.11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8.2 环保措施
8.2.1在施工区出入口应设车辆清洁装置,防止进出场车辆污染交通道路。 8.2.2清洗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具的废水、废油等不得直接排放,应集中处理以防污染水质和土壤。
8.2.3在城市和居民区施工时应有防噪声措施。
8.2.4现场的施工道路应设专人洒水,堆土应有防尘措施。
8.2.5开挖渣土清运到规划的弃土点,不得倾卸于河道、农田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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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及涵身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ZNTJ-11标涵洞工程施工。 2.作业准备
2.1内业技术准备
2.1.1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性组织设计。 2.1.2澄清有关技术问题,熟悉规范和技术标准。
2.1.3编制涵身混凝土灌筑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设计、作业指导书。当昼夜平均气温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应按冬期施工,制定冬期混凝土施工方案。
2.1.4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条件和施工图要求进行设计,并通过试拌调整后确定。
2.1.5开盘前应按试验室提供的配合比调整配料系统,并做好记录。 2.1.6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1.7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2外业技术准备
2.2.1依据设计图纸精确放线定位。
2.2.2合理组织安排机械设备、仪器、人员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2.2.3混凝土拌合站具备生产能力,模板等周转材料已进场。
2.2.4进场材料必须满足连续施工要求,并要对进场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材料符合施工需要。 3.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3.1混凝土原材料质量要求见下表
混凝土原材料质量要求
序号 1 检验项目 水泥品种 质量要求 宜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混合材料宜为矿渣和粉煤灰。有耐硫酸盐侵蚀要求时可用中抗或高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不宜使用早强水泥 不得露天存放,不同种类的水泥应存贮于不同库房。由于受潮或其他原因变质应清运出厂 品质稳定。在运输和存贮过程中应有明显标志,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材料混淆。混凝土中宜适量掺加复合要求的粉煤灰、磨细矿渣粉或硅粉等,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施工环境条件特点、拌合物性能、9
2 水泥存放 3
矿物掺合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