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条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梁枫版)
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执行适用的法律文件,即遵循如下原则:效力等级高的法律政策
优于效力等级低的法律政策、专门性法律文件优于普通性法律文件、在同一效力等级下后法优于前法、在不低于全国性法律文件最低条件下,地方性法律文件优于全国性法律文件执行。
第198条 本合同履行中,如合同文本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政策发生变更而影响到本合同履行,相应条款执行仍依签约时法律规定执行,但新的法律文件中对前述问题有强制性规定者除外。
第30章 附则
第199条 本章所指的附件即为与本合同具有关联、承继关系的附属文件,系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00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下列文件,列为本合同附件:
(1)原件经乙方验证无误后,经甲方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原件经甲方验证无误后,经乙方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学历证件/专业证书复印件; (3)甲方依法制定并已向乙方公示或者告知,经乙方签字确认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 (4)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确认的乙方《职位说明书》或其他岗位职责文件; (5)甲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 (6)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 (7)甲乙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 ??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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