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标办法前附表
审查情况是否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有效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具有有效的签署和单位公章。 形式评审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唯一 资质条件 企业信誉 资格审查标准 财务要求 人员要求 监理服务期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不存在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情形。 报价唯一,投标报价率没有超出浮动区间规定的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1 的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 的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的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的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的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审查结论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本栏填写“通过”“不通过”) 评委签名 2. 评标方法
2.1 在进行初步评审前,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资格后审文件进行审核,对满足资格后审的投标人进行评审。
2.2 本次评标采用A+B评标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初步评审的标准,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3.2 款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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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评审标准
3.1 初步评审标准
3.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4评审方法
(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3.1.1 项、第3.1.2 项、第3.1.3 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5 有关无效标的情形:
(1)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全部资料的; (2)投标函中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要求。
3.1.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2 评审方法
投标人报价时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下浮率≤ %)内投报下浮率(保留二位小数),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个报价或超出此范围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3.2.1 A值确定
初步评审结束后,在招标办代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表、业主代表共同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主任随机抽取调整系数K值三个( %<K≤ %,每间隔0.5%设一个系数),计算其算术平均值作为A值(保留二位小数); 3.2.2 B值确定
当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用平均法求得B值。当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大于5家(含5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下浮率和一个最低报价下浮率,用平均法求得B值(保留二位小数);
3.2.3定标标准值确定:定标标准值(下浮率)=(A+B)÷2(保留二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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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定标规定:
取投标报价最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之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出现两个或以上投标报价最接近定标标准值的绝对值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人;如果两个或以上投标报价相同,则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A+B评标法推荐中标人。本项目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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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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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办法评审标准前附表
1.1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 审查情况是否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有效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具有有效的签署和单位公章。 形式评审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唯一 资质条件 资格审查标准 企业信誉 业绩要求 财务要求 人员要求 监理服务期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不存在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情形。 报价唯一,投标报价率没有超出浮动区间规定的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1 的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 的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的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的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的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审查结论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本栏填写“通过”“不通过”) 评委签名 备注:1、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有一项不能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其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能获得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以进入下一轮的评审。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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