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的计算方法如下:
今日开仓今日平仓的,计算其买卖差额;
今日开仓而未平仓的,计算今结算价与开仓价的差额;
上一交易日持仓今日平仓的,计算平仓价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差额; 上一交易日持仓今日持仓的,计算今结算价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差额。 在进行差额计算时,注意不要搞错买卖的方向。
例五:某客户在某期货经纪公司开户后存入保证金450 万元,在5 月15日开仓买进5 月沪深300 指数期货合约40 手,成交价为3600 点,同一天该客户卖出平仓20 手沪深300 指数期货合约,成交价为3645 点,当日结算价为3630点。假定合约乘数为每点300 元,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成交手续费和交割手续费均按按成交金额的0.005%,则客户的账户情况为:
当日平仓盈亏=(3645-3600)×20×300=270,000 元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3630-3600)×(40-20)×300=180,000 元 当日盈亏=270000+180000=450,000 元
手续费=3600×40×300×0.005%+3645×20×300×0.005%=3253.5 元 当日权益=4500,000+450,000-3253.5=4,946,746.5 元
保证金占用=3630×20×300×10%=2,178,000 元(注:结算盈亏后保证金按当日结算价而非开仓价计算)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4,946,746.5-2,178,000=2,768,746.5 元 例五资金状况
例六:5 月16 日该客户买入8 手5 月沪深300 指数期货合约,成交价为3690 点;随后又卖出平仓28 手5 月合约,成交价为3735 点;后来又卖出40手5 月合约,成交价为3705 点。当日结算价为3780 点,则其账户情况为:
当日平仓盈亏= ( 3735-3690 ) × 8 × 300 + ( 3735-3630 ) × 20 ×300=108,000+630,000=738,000 元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3705-3780)×40×300=-900,000 元 当日盈亏=738,000-900,000=-162,000 元
手续费=3690×300×8×0.005%+3735×300×28×0.005%+3705×300×40×0.005%=4,234.5 元
当日权益=4,946,746.5-162,000-4234.5=4,780,512 元 保证金占用=3780×40×300×10%=4,536,000 元
资金余额(即可开仓交易资金)=4,780,512-4,536,000=244,512 元
例七:5 月17 日,该客户买进平仓30 手,成交价为3750 点;后来又买进开仓5 月合约30 手,成交价为3810 点。当日结算价为3821 点,则其账户情况为:
平仓盈亏=(3780-3750)×30×300=270,000 元
历史持仓盈亏=(3780-3810)×10×300=-90,000 元(注意,持仓合约成本价已不是实际开仓价3705 点,而是上日结算价3780 点)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3810-3810)×30×300=0 元 当日盈亏=270,000-90,000+0=180,000 元
手续费=3750×300×30×0.005%+3810×300×30×0.005%=3402 元 当日权益=4,780,512+180,000-3402=4,957,110 元 保证金占用=3810×40×300×10%=4,572,000 元
资金余额(即可开仓交易资金)=4,957,110-4,572,000=385,110 元
6、强行平仓
我们已经知道,当日权益减去持仓保证金就是资金余额。如果当日权益小于持仓保证金,则意味着资金余额是负数,同时也意味着保证金不足了。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会通知帐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将保证金补足。此举即称为追加保证金。如果帐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对该帐户所有人的持仓实施部分或全部的强制平仓,直至留存的保证金符合规定的要求。
例八:某客户帐户原有保证金1800,000 元,5 月15 日,开仓买进5 月沪深300 指数期货合约15 手,均价3600 点(每点300 元),成交手续费和交割手续费均按按成交金额的0.005%,当日结算价为3585 点,保证金比例为10%。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3585-3600)×15×300=-22,500 元 手续费=3600×300×15×0.005%=810 元 当日权益=1800,000-22500-810=1,776,690 元 保证金占用=3585×15×300×10%=1,613,250 元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1,776,690-1,613,250=163,440 元
5 月16 日,该客户没有交易,但5 月沪深300 指数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降为3450 点,当日帐户情况为:
历史持仓盈亏=(3450-3585)×15×300=-607,500 元 当日权益=1776690-607500=1,169,190 元 保证金占用=3450×15×300×10%=1,552,500 元
资金余额(即可开仓交易资金)=1,169,190-1,552,500=-383,310 元
显然,要维持15 手的多头持仓,保证金尚缺383,310 元,这意味着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必须追加保证金383,310 元。如果该客户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那么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对其持仓实施部分强制平仓。经过计算,1,169,190 元的权益可以保留的持仓至多为1,169,190 元/(3450×300×10%)=11.3 手。这样,经纪公司会将其持仓强平掉4 手。
7、爆仓
所谓爆仓,是指在某些特殊条件下,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中的客户权益为负值的情况。在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如果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中资金的绝大部分都被交易保证金占用,而且交易方向又与市场走势相反时,由于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就很容易出现爆仓。 例九:如例八,5 月17 日开盘前,客户没有将应该追加的保证金交给期货公司,而5 月股指期货合约又以跳空下跌90 点以3180 点开盘并继续下跌。期货经纪公司将该客户的15 手多头持仓强制平仓,成交价为3165 点。这样,该账户的情况为:
当日平仓盈亏=(3165-3450)×15×300=-1,552,500 元, 手续费=3165×15×300×0.005%=712.125 元
实际权益=1169190-1552500-712.125=-384,022.125 元 即该客户倒欠了期货经纪公司384,022.125 元。
发生爆仓时,投资者需要将亏空补足,否则会面临法律追索。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特别控制好仓位,切忌象股票交易那样满仓操作。并且对行情进行及时跟踪,不能象股票交易那样一买了之。
例九资金状况
期货经纪公司的结算流程是这样的:期货经纪公司根据客户的开户资料录入客户名称、账号、通讯方式等客户基本资料,根据客户的出入金凭证录入客户的资金出入变化,根据客户的交易及交割单据对客户的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期货合约的结算采用每日结算的方式,期货经纪公司在每一交易日结束后对每一客户的盈亏、手续费、保证金等事项进行结算。期货经纪公司在闭市后向客户发出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单一般载明下列事项:帐号及户名、成交日期、成交品种、合约月份、成交数量及价格、买入或者卖出、开仓或者平仓、当日结算价、保证金占用额和保证金余额、交易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税款等。
当每日结算后客户保证金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水平时,期货经纪公司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客户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的,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将该客户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余额能够维持其剩余头寸。
六、交割
金融期货交割结算采用现金交割或实物交割方式。现金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不进行实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现金差额收付的方式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闭市后,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交易所以最后结算价为基准,划付持仓双方的交割盈亏。交割盈亏由交易所在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后直接从亏损结算会员的保证金帐户划入盈利结算会员的保证金帐户。在现金结算方式下,每一个未平仓合约在到期日得到自动的冲销。也就是说,交易者比较成交及结算时合约价值的大小,来计算盈亏,进行现金交收,也相应简化了交收一篮子股票的繁琐手续。 根据中金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沪深300 指数期货交割价格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两小时的算术平均价。如果有异常情况,交易所有权根据交易规则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管理.
股指期货在交易中存在着多种风险,需要依据交易主体的不同定位和风险承受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策略。
一、交易所对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