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不得不以她的全能接替了上帝的职位。在许多情况下,这种曲解的能量是无限的和可怕的,因为它迫使妇女一直呆在家里。我仍旧记得一个获得哲学博士的女经济学家,她在她的研究领域中年轻而卓越,但是她的脸上挂满了泪痕。她不得不听从儿科专家的建议。这位专家说,没有她的24 小时的照顾,她的一个6 岁大的,另一个3 岁多的孩子就会成为社会的威胁。她对这位专家的话深信不疑,不得不放弃一个令她激动的新工作。还引用一位学校官员的话:“让我看看一个有过失的孩子,我就会给你看到一个正在工作的母亲。” 从这段文字我们能够知道,当时即使妇女取得了很高的学位,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并且本身有去工作的意愿,但社会的舆论依旧是妇女应该在家里照顾孩子,从医生到教育界人士都是这样的观念,但现在妇女们不想在家里了。还有的妇女倾述,她们在家心境极为焦虑,不得不打镇静剂,但她们找不到这种焦虑的原因。她们读了弗里丹的书,现在有了目标,不再想要蔬菜了。此处的“有了一个目标”,我理解为即是走出家门,寻求工作,实现理想。
《 女性的奥秘》 带来了现实的结果,公众注意到美国理想和美国现实之间存在着差距。这本书的功绩在于促进了妇女的觉醒,为女权运动在60 年代的崛起作了有力的舆论准备。正像弗里丹所说:“就女性而言,要发现自己,了解自己,唯一的办法就是同男人一样进行创造性的工作。” 慢慢地,法律开始对女权主义者的要求做出了回应。1963 年,国会通过了男女同酬法,禁止在拥用同种工作职位的人中实行性别歧视。1964 年民权法也禁止以性别和种族为基础的不平等。
(四)传统的性别歧视意识和观念
公元前1500 年,美索不达米亚的己婚妇女外出的时候开始佩戴面纱,是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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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女性的社会行为加强控制的一种表现,父权社会的结构进一步巩固了。欧洲中古时期,骑士风度盛行。骑士一般认为,妇女是弱者,需要男人的保护,这是他们普遍的心理。当初,骑士们主要是负责作战。社会越来越安定,骑士们只能在贵族沙龙中充当卫士的角色。表面上,妇女处处受到了尊敬和礼遇;实际上,男人只是把妇女放在弱者的位置上,以衬托他们自己的强大,明为尊重,实为贬低。
从美国的始祖们制订《 五月花号公约》 起,一直到第一次女权运动后,宪法《 第十九修正案》 才在宪法中第一次真正地把妇女包括在享有选举权的公民之内。五月花号登陆前,随五月花号来普利茅斯的18 名妇女中,有4 人幸存下来,以威廉姆· 布雷福德为最初发起人,要求船上41 名成年男子上岸前签订保证遵守领导人起草的法规和公约,此事并没有引起异议。1776 年的《 独立宣言》 中的“人民”将黑人、白人下层民众及妇女都排斥在选民之外。就是说,在实践上,《 独立宣言》 中的“人民”成了“白人成年男性有产者”。1789 年5 月25 日,制宪会议在费城召开,但来自12 个州的55 名代表无一名妇女,并且宪法也并没有把妇女作为公民应该拥有选举权的条款纳入宪法中。在1873 年,布拉德韦尔诉伊利诺斯州案中,约瑟夫· 布拉德利法官写道,自然法则与民法都承认了男人与女人在各自领域的不同和命运的不同,男人就应该是女人的保护者和守护者。胆怯和脆弱是女性自然而合理的特点,明显使得妇女不适合公民生活中的许多职业。不仅是本性使然,而且在神意下成立的家庭结构也表明家庭是妇女的活动范围,家庭生活是妇女的职责。从这位法官的话和案件审理的结果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十九世纪美国社会上层大部分人的观点。直到十九世纪第一次女权运动,美国公民才意识到在国家的基本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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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宪法和独立宣言)对平等的表述具有矛盾之处,这些文件否认了妇女的平等权。琼· 艾尔史特恩1995 年评述了这种矛盾,她说,尽管妇女和奴隶从平等的定义中被省略了,但“平等一直是她们所渴望的,哪管是部分的,不完美的也好”。
直到1920 年生效的《 第十九修正案》 才在宪法中把妇女作为拥有选举权的公民纳入宪法。但宪法的颁布,并不等于把人们的头脑中歧视妇女的观念扫除,事实上男女依旧不完全平等。
1954 年,《 国内税收法》 仍旧明文规定不给予全职工作的母亲因照顾孩子而减税的优惠。妇女仍旧无权使用信用卡、无权以自己的名字购置房产、签订合同等。1957 年,妇女仍旧无权作为陪审团成员出席法庭的审判。直到1963 年,美国尚有26 个州不允许妇女在州级法院中充当陪审团成员,在最高法院和联邦上诉法院中也没有女性法官,在联邦地区法院的307 位法官中只有两位女性。
美国文化是一个以婚姻为基础的文化,传统妇女的位置是在家中,其个人价值需要通过家庭成员来实现。照顾丈夫和养育孩子是她们的职责,丈夫的成功是她的成功。从这个意义上说,家人是她个人生活的中心,是她所依赖的对象,她自己的个人权利十分有限。卡赞斯坦认为,与男人相比,至少应该承认妇女是一个受压迫的群体,妇女问题是社会歧视的结果,与个人行为无关。
(五)60 年代的社会运动的直接影响
妇女通过民权运动和和平运动获得经验,组成人际关系网,获得资源,形成平等意识,促进政治进步,这些因素决定了20 世纪60 年代女权运动到来的时机。民权运动为妇女平等运动提供了一个合适的环境,为女权主义者提供了反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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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促进了妇女平等意识的发展。民权运动使女性认识到,联合起来争取自己的权利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运动中,人们之间,特别是黑人男人与白人妇女之间的性别关系呈现出复杂的形式。这种复杂的形式损坏了以前存在于整个妇女阵线的团体意识。随着越来越多的北方妇女加入到运动中来,一个新的模式发展起来,这种模式需要不同性别相互作用。至少在一些场合,白人妇女会把与黑人男子睡觉看成是悟守整合和运动的证明。另一方面,对一些黑人男子来说,与白人妇女睡觉是一个象征性的政治活动,即通过突破最终的禁忌嘲笑和反叛白人的控制。玛丽· 金与凯西· 海登是两个长期积极活动在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南部白人妇女,她们发表了一个宣言,集中在黑人与白人妇女基于性别所受到的压迫。这个宣言被认为是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场白之一。但当妇女们加入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等组织的时候,她们常常发现自己遭受性别歧视,于是把妇女平等与阶级和种族的平等联系起来。
在玛丽· 金与凯西· 海登所写的《 1965 年和平和自由运动中的妇女― 一种备忘录》 中写道,在美国社会,从整体上来说,对待妇女和对待黑人有许多相似之处。特别地,在运动中,工作妇女似乎被卷入了一个运行着的等级制度之中。她们认为,这样的等级制度利用妇女和剥削妇女。
在运动中,特权等级观念支配着妇女们的角色,出现了下面这样问题:谁该清扫屋子?谁应该占据领导的位置?谁应该做秘书工作?谁应该充当团体的发言人?有一些妇女意识到她们像男人一样有能力,但却被阻止在全面参与之外。妇女试图用平等意识调节男女关系,但是这样的思想是男性所不能理解的。因为他们认识到妇女的新思想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威胁。男性的态度激怒了激进的妇女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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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运动、新左派运动和反越战运动中,女性和男性的角色有所不同。在每一个组织中,妇女们负责记录、印传单、打电话、打扫办公室、做饭、组织集会,男人们写声明,跟新闻记者对话、与官方交涉、做公开演讲,这种情况在各个地方都一样。这样的分工对女性地位的提高是不利的。1967 年,200 个争取民权反对战争的激进组织聚集起来,召开了一次全国大会。在会议上,妇女提出的性别歧视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她们开始在全国各个城市组织自己的活动小组。
女权运动一方面需要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一方面要求妇女遵守属于男人和服从男人的文化规则,这样的两个方面的矛盾在女权运动中是同时存在的。女权主义运动很快成为一个群众运动。到70 年代早期,除了反战运动,妇女运动是最大的激进运动。妇女运动的规模和力量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女权运动正在正挑战一个行将就木的制度或风俗,这就是家长制核心家庭。 任何运动的发生都是符合历史潮流的。恰恰在那个时候,联邦政府对资源分配行使权利,性别平等就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标准,服务于强有力的中介角色。
二、女权运动的主要组织及其发展情况
在美国,女权主义组织对女权运动的成功起了重要的作用。许多学者认为,20 世纪的女权主义组织是理解女权主义本身、女权主义传播和女权主义促使个人与集体发生改变的关键。20 世纪60 年代及其以后,妇女运动中产生的组织的数量是所有的社会运动中最多的。女权主义组织有其特殊性。无论是激进的还是温和的妇女组织对于运动成功地影响政策都起了必要的作用。当然,组织中的女权主义者(f eministS )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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