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施工准备
标准养护室 脱模器 标准养护设备 灌砂筒等压实度测定设备 标准筛 土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压碎值仪 针片状测定仪器 针入度仪 延度仪 软化点仪 试验室用沥青混合料拌和机 脱模器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马歇尔试件击实仪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仪 沥青混合料抽提仪或沥青含量测定仪(燃烧法) 沥青路面用标准筛 压碎值仪 烘箱 试模 温度计 恒温水浴 低温试验箱 路面取芯机 路面平整度仪 最大理论密度仪 砂当量仪 渗水仪 万能试验机 混合式气压法含气量测定仪 水泥混凝土面层 小型混凝土拌和机 振动台 坍落度 1间 1台 1台 1套 1套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套 1台 至少2台 12只 2只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二级精度 2.5 技术准备
2.5.1 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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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以书面形式报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解决。设计单位应给与书面答复,并做好设计技术交底。
2.5.2 施工单位进驻工地后,应立即进行导线、水准点的复测和加密测量工作,并经过监理工程师复核。保护好各桩点,直到工程竣工。
2.5.3 按合同规定完成临时试验室建设,临时试验室在提交总体开工报告前必须取得临时试验室资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完成配合比设计工作。
2.5.4 应在施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开工报告报送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审批。 2.5.5 应在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前限定期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分项开工报告。严禁分项开工报告未通过审批而进行施工作业。 2.6 料场及材料准备
2.6.1 料场、拌和站建设标准按照《河南省机西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工地建设》执行。
2.6.2 路面施工前,应提前做好所需水泥、沥青、集料、抗剥离剂等各项材料采购工作,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订具体的材料供应计划。所有材料采购均应严格执行进场材料验收和外委试验;材料的存放按工地建设标准化的相关要求执行。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现场。
2.6.3 各路面结构层正式施工前,材料储量应满足连续施工需要,其中基层集料满足5d~7d的用量要求,面层集料应达到该结构层所需总量的20%以上。 2.7 下承层验收与处理 2.7.1 路基工程的验收与处理
1)路基工程经三阶段验收后,由土建部门移交路面单位。 2)验收内容
(1)路基外形检查。外形检查内容包括:高程、中线偏位、宽度、横坡和平整度。
(2)路基交接时应对主线渐变段、主线桥头台背回填处、互通区匝道出入口等特殊段的外形尺寸和高程等质量指标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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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施工准备
(3)清除路基表面浮土、杂物,宜采用18T以上压路机进行慢速全幅静压检验,路基顶面必须平整、无坑洼;在碾压过程中,如发现表面土过干,表面松散,应适当洒水,表面土过湿,发生“弹簧”现象应进行处理。 2.7.2 底基层、基层的验收与处理
(1)外形检查:高程、中线偏位、宽度、横坡和平整度。
(2)缺陷检查和修复:水泥稳定碎石在7~10d龄期内应能取出完整的芯样,若取不出完整的芯样,应进行返工处理。
(3)应用硬扫帚和鼓风机将表面浮浆、松散碎石及杂物清理干净。 2.7.3 下封层、粘层的验收与处理
(1)检查下封层的完整性。对已成型的下封层用硬物刺破后应与基层表面相粘结,以不能成片被撕开为合格。表面浮动矿料应扫至路面以外,表面杂物应清扫干净。
(2)在进行中、上面层施工前,应检查粘层洒布情况,如出现多洒、少洒和漏洒等缺陷,应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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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集料加工与储运
3.1 一般规定
3.1.1 集料加工与储运等过程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安全等规定。 3.1.2 不同宕口、不同岩性、不同规格的集料严禁混堆、混运。 3.1.3 雨雪天严禁进行集料加工。 3.2 集料加工
3.2.1 集料加工生产能力应满足工程需要。集料生产设备包括二次或二次以上破碎方式的碎石生产线(其中至少有一次采用反击式或圆锥式破碎方式)、除尘设备、振动喂料机和三层以上的振动筛。
3.2.2 集料首次破碎宜采用鄂式破碎机;二次破碎必须采用反击式破碎机;如集料针片状含量偏高,可采用冲击式或圆锥式破碎机整形。
3.2.3 采用振动喂料机对进入破碎机的石料进行最后一次筛选,筛除石料中泥土等不适宜材料。
3.2.4 集料加工的规格应满足路面结构层要求。振动筛的筛网尺寸根据生产需要进行确定,并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更换。
3.2.5 沥青面层用集料,应严格控制各规格料中的粉尘含量,在二次破碎生产线、振动筛上均应安装除尘装置。若采用水洗法除尘,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沉淀池。
3.2.6 在集料加工过程中,应采用洒水设备进行洒水作业,保护环境,以减少扬尘和集料的二次污染。
3.2.7 成品料的下料口处各规格集料必须分开堆放,相互之间采用隔墙分离;严禁不同规格集料之间相互串料。 3.3 集料储运
3.3.1 集料堆放场地应进行硬化;场内运输道路应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建设标准应符合《河南省机西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工地建设》中的规定。 3.3.2 各规格集料应分开堆放,相互之间应采用隔墙分离,严禁出现串料和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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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集料加工与储运
料现象。
3.3.3 在粗集料堆放时,宜按10°~15°的倾角分层堆放。运料车在坡脚处紧密卸料,然后由堆土机向高处推平,以减少集料离析;禁止汽车自料堆顶部向下卸料。
3.3.4 成品集料运输过程中,应采取覆盖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3.4 质量控制
3.4.1 在集料加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进行检查,防止风化石、泥块、杂草等不合适材料进入集料生产线,
3.4.2 集料加工过程中,在每次开机前,应对破碎机、振动筛、除尘器、皮带输送机等进行检查,对筛面的完整性、成品集料的粉尘含量进行控制;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4.3 集料加工过程中,应按要求检查各规格集料的质量;如发现集料质量波动较大,应停止生产,并检查、排除生产设备、工艺等环节存在的问题。 3.4.4 集料加工质量标准按本指南中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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