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美国著名的电视文化研究者约翰·菲斯克同意福伊尔的分析,并做了更清晰的表述:“类型(类别)是一种文化实践。为了方便制作者和观众,它试图为流行于我们文化之中的范围广泛的文本和意义构建起某种秩序??电视是一种高度‘类型化’的媒体,很少有在既定类型范畴之外的一次性节目。”6本文无意对电视类型理论加以详尽的评述,旨在表明由于电视是一种“高度类型化的媒体”,很容易导致节目的“同质化”。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电视的“高度类型化”呢?
首先是制作者基于经济上的考虑。法兰克福学派在20世纪前半期就敏锐地认识到,大众文化的生产是一种现代文化工业。因此,电视作为典型的文化工业,必然走向流水线式的生产,以应付大量的收视需求(几乎所有的电视频道都是二十四小时全天候播送节目),这样一来也有利于降低电视节目的制作成本。电视节目类型化最普遍的体现是电视节目播出的栏目化。就中国的情况来看,1990年代以前,电视还属于手工作坊时代,节目制作、管理、播出混乱,实际上源于类型理念的阙失,此后中央电视台《为您服务》、《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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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约翰·菲斯克著,祁阿红、张鲲译:《电视文化》,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57页。
时空》、湖南卫视《快乐大本营》等栏目逐渐成熟,影响扩大,中国电视进入栏目时代。栏目制作遵循一定的模式,可以无限制的持续生产,并按照固定周期(每天或每周)定时与观众见面,从而得以在制作者、文本和观众之间建立起固定的约会机制。栏目制作的标准化、播出的契约化典型地体现电视工业的特点。
制作者还清楚地认识到,电视是一种为消费者提供意义和快乐的文化产品,是否畅销以充分理解为前提。因此,创新意味着巨大的市场风险,为确保收视率与经济效益,电视制作机构更倾向于生产与过去的成功之作相似的产品。正如吉特林所指出的那样:“电视工业提供了一种重新组合的文化,在这种文化之中,新产品被用于模仿过去的成功之作,将几个同类产品的特点结合在一起,或使用过去在其他媒体获得成功的产品,如模仿畅销书或成功的百老汇戏剧。”7这里说到的重新组合,即类型的整合。
其次,从接受者的角度来看,类型可以在观看前制造出某种期待,在观看中引导受众理解电视节目,观看后则方便人际间的传播,使之顺畅地进入到大众的文化生活中去。“类型是引导观众选择和观众期待的首要因素”,8观众本来熟悉或偏好某些类型,当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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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戴安娜·克兰著,赵国新译:《文化生产:媒体与都市艺术》,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64页。 8
[美]莫里·福曼:《电视类型出现之前的电视:流行音乐的个案》,《世界电影》,2005年第2期,第17页。
相似类型的节目出现,尤其是经过媒介的宣传以后,这种“似曾相识”的亲近感更容易激发出“观看期待”。而在观看的过程中,类型引导观众按照既定规则而不是别的去理解节目。这样说来,电视类型实际上就是传播者与接受者所共同遵守的常规,由于传播在大众层面进行,这种常规是必要的。
二 、电视类型的认知意义
电视的方方面面都显示出对类型的倚赖。整个电视行业依赖类型来进行节目生产以及其他日常运作。比如说自我定位,如新闻频道、体育频道就是较大范围的类型定位,也有更小的类型定位,如湖南卫视的“快乐中国”,广西卫视的“时尚中国”,安徽的“电视剧卖场”等。节目安排也根据类型特性,在不同的时间段播放,例如白天播放肥皂局和情景剧,儿童放学后的晚间播放动画片等。此外,电视批评也把节目放置于类型中加以讨论。
分类是认知事物的一种最基本的方式。过去我们对电视节目进行分类的时候,颇感为难,左支右绌,主要因为仅仅从文本的特点出发,对节目加以抽象归纳。比方说谈话节目,就根据这些文本带有的谈话的特点,因此归纳为一个种类,问题是有些节目,它融合吸收
了其他类型的特点,比方说问答、表演、娱乐,那么界定起来就比较困难。这种分类方法,只是以文本的特性为标准进行静止概括,归纳后的类型与文学的文体比较相似。电视是“高度类型化”的媒体,类型之间相互抄袭,整合,缺乏文学文体那样的纯洁性(譬如抒情诗与史诗,戏剧与小说之间的体式有很大的差别);其次,一般来说,文体对文学而言,只是一个基本的框架,二者之间的联系非常的松散,而电视类型对于电视来说,联系紧密,不可分割,前者对后者甚至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例如,“超女”型塑了一个“超级??”的电视类型,这一类型确立了一个操作性很强的模式,往后这个类型的节目生产起来就比较简单了,而且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遵循这一类型的电视节目都会拥有较高的收视率,直到有一天人们对此彻底厌倦。
因此,应该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认识电视类型,把它看成是层次丰富的树形网络,可以从多个层面来认识。第一个层面,电视节目可以区分为四个大的类型——新闻纪实节目、娱乐节目、服务类节目和教育类节目,新闻纪实节目遵循纪实主义原则,对社会予以监控跟踪,包括电视纪录片和各种电视新闻;娱乐节目主要满足受众娱乐消遣的需求;服务类节目则发挥
电视的服务功能,如广告(为企业服务,或为公益服务)、天气预报和各种生活服务类节目;教育类节目的内容是与知识、文化有关的,旨在传承文化和知识普及,如电视读书节目、电视课程,还有比较娱乐化的,如《百家讲坛》这样的类型。第二个层面可以区分得细一些,如娱乐节目里面可以分出电视剧、体育节目、谈话节目、综艺节目、益智节目等。在此基础上还能分得更细,如电视剧又有历史剧、神话剧、谍战剧、都市言情剧等,分得再细一点,历史剧又包括清宫戏、穿越剧、古装剧等。甚至,某一类型中的某个节目非常出色,它可能成为借鉴的典范,从而发展出新的类型,所以还有更微观的类型,如“超级??”、“快乐??”、“焦点??”等等。从上而下,类型越微观,越具体,类型的意义越加重要,越加地具有可操作性,也越容易成为模仿的对象。
另外,我们还要认识到,类型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如前所述,电视类型与文学文体不一样,后者更具有纯洁性,而前者是驳杂的,电视类型之间的互文性极强,有时到了“不分彼此”的地步。从这一点来说,电视文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作者,概言之,电视是一门组合的艺术,而非创造的艺术。类型不是静止不变的,而在不断地被抄袭改造的过程中被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