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38%。
耕地面积46476.85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4.17%。在耕地中,水田0.70公顷;水浇地26544.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的36.65 %,主要分布于城关、渣园、王集、长桥、姚庄、广阔天地等平原乡镇;旱地面积19931.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52%,多分布在安良、茨芭、黄道、堂街、薛店、李口等浅山丘陵区域。
园地面积433.9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60%。园地主要集中在堂街、安良、茨芭等乡镇;
林地面积2368.6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27%。林地主要分布于安良、茨芭、黄道等山岗乡镇,平原乡镇则相对较少。
其他农用地3868.3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34%。 2、建设用地
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9866.2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62%。
城乡建设用地9029.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47%。其中:建制镇用地1560.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的2.16%;农村居民点用地6909.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4%;采矿用地371.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1%;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87.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6%。
交通水利用地682.9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94%。 其他建设用地153.6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21%。 3、未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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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为9412.6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00%。主要集中在县域西北和东南部浅山区,涉及安良、茨芭、黄道、堂街、李口等乡镇。
水域543.61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75%; 滩涂沼泽2473.7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42%; 自然保留地6395.2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83%。2005年郏县土地利用现状见表1-1。
表1-1 郏县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地类 面积(公顷) 水田 0.7 水浇地 26544.25 耕地 旱地 19931.9 小计 46476.85 园地 433.94 有林地 1335.85 灌木林地 6.68 林地 其他林地 1026.1 农用地 小计 2368.63 设施农用地 7.12 农村道路 1601.04 坑塘水面 117.66 其他农用地 农田水利用地 614.06 田坎 1528.43 小计 3868.31 合计 53147.73 建制镇用地 1560.95 农村居民点用地 6909.35 城乡建设用地 采矿用地 371.76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187.64 小计 9029.7 建设用地 铁路用地 7.43 公路用地 366.2 交通水利用地 水库水面 205.21 水工建筑 104.08 小计 6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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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0.00% 36.65% 27.52% 64.17% 0.60% 1.84% 0.01% 1.42% 3.27% 0.01% 2.21% 0.16% 0.85% 2.11% 5.34% 73.38% 2.16% 9.54% 0.51% 0.26% 12.47% 0.01% 0.51% 0.28% 0.14% 0.94%
未利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合计 河流水面 水域 小计 滩涂 滩涂沼泽 沼泽地 小计 荒草地 沙地 自然保留地 裸地 其他未利用地 小计 合计 土地总面积 69.27 84.33 153.60 9866.23 543.61 543.61 2460.77 13.01 2473.78 5008.85 1.74 236.19 1148.48 6395.26 9412.65 72426.60 0.10% 0.11% 0.21% 13.62% 0.75% 0.75% 3.40% 0.02% 3.42% 6.92% 0% 0.33% 1.58% 8.83% 13.00% 100.00%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农用地结构相对单一,耕地比重大
在郏县农业中,种植业一直是其主导产业,反映在农用地结构上,呈现相对单一的特征,耕地比重大,而园地、林地比重明显偏小。2005年耕地面积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为64.17%,园地和林地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分别为0.60%和3.27%。
2、城乡建设用地中,工矿用地面积较大
郏县西北和东南为低山丘陵区,矿产资源丰富。2005年底,全县独立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面积共559.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20%。
3、土地资源及其利用具有明显的区域性
主要表现在:耕地从平原向山区比重逐渐减少,且利用方式上由水浇地向旱地变化,耕地为平原区的主要用地类型;林地从平原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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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比重逐渐增大,林地为山区的主要用地类型;城乡用地从平原向山区比重逐渐缩少,平原区开发程度相对高于山区。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以耕地为主的农业用地,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低,经济效益较差
根据郏县现状调查情况,现在耕地60.00%为中低产田,其中中产田23702.13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50.99%,低产田4183.12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01%。由于经营粗放和林牧渔业用地利用不充分,以级农业生产结构、种植业结构不尽合理等,导致以耕地为主的农业用地产出率较低,经济效益较差。
2、土地后备资源有限,整理复垦开发难度逐年增大
通过近几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投资低、见效快、效益好的土地后备资源地块已逐步得到开发整理,今后为满足非农建设、占补平衡和保持耕地总量稳定的需要,土地开发整理的难度将逐年增大。
3、城乡建设用地存在不同程度的浪费现象
2005年郏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9029.7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74%。人均建制镇、农村居民点和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115平方米、158平方米、158平方米。城乡建设用地在一定程度上仍沿袭以往的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仍存大乱占滥用浪费土地等现象。主要表现在:城镇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农村居民点用地数量大且布局分散,村庄周围空地较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不够充分。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减反增,农村建设用地低效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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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状态依然存在。
4、不合理的土地开发和利用,导致局部地区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耕地用养失调,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化肥农药使用方法落后,利用率低,部分农化物质残留在大气、水体、土壤和农作物中,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近几年郏县工业发展迅速,工业“三废”排放明显增多,导致境内大气、水质和土壤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
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郏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一时期郏县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这些目标的实施既给郏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和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1、随着国家实施的中部崛起战略、支持三农政策和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等的实施,为郏县加快发展提供了条件。
2、随着城乡统筹战略的实施,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乡村成为可能,使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措施的落实,城乡用地布局的整体化成为可能,这将使全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更为合理,土地利用更加高效。
3、资源和区位优势将有利于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快速转变 郏县位于郑州、洛阳、平顶山、许昌四市的辐射交汇地带,处在中原城市群紧密层,可以很迅捷地承受四个城市的经济辐射和产业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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