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监狱、监区医疗卫生创建台帐不规范,扣1分。 10、甲级卫生室复验未达标,扣2分。
11、对罪犯的病情诊断不清,推诿责任,送外出会诊和住院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并扣1分。
12、监区发病率高于3%,扣1分。
13、抓好专项业务基础建设,发生业务台帐造假的扣2分。
第三十条:医生管理考核指标
1、未建立各项医疗卫生台帐制度,扣1分。 2、药品进出库、领取与发放无记录,扣1分。 3、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力度不够,超过1%造成传染病蔓延,扣1分。
4、监区病犯超过3%控制指标扣1分。
5、对病犯诊断不及时、不准确或外出会诊未查出病情的扣医生2分。
6、罪犯个人卫生、罪犯监舍卫生制度不落实,扣1分。 7、未严格按照消毒程序操作,扣1分。
8、食堂炊事人员及其它罪犯的个人健康档案未建立,扣1分。
9、未按规定要求未进行医疗卫生知识宣传,备课不规范或无宣传板报内容,扣1分。
10、绿化面积达不到建筑面积的10%,达不到三人一盆花,扣1分。
11、对定臵管理进行检查、落实,无记录,扣1分。 12、未及时上报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统计报表,扣1分,并报监狱予以严肃处理。
13、医疗卫生创建台帐不符合标准,扣1分。 14、医疗器械、剧毒、麻醉品管理不当,扣1分。 第三十一条:物业干事管理考核指标
1、未制定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扣1分。
2、对现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改造无计划、无记录,扣1分。
3、未建立健全监狱基建项目档案,监狱基建项目的开工、施工、竣工手续办理不全,扣1分。
4、外出施工无预算、无施工记录,扣1分。 5、未定期检查、维护监区自来水设备和排水设施,扣1分。
6、未及时提供材料,维修自来水、供暖设备,扣1分。 7、未及时掌握自来水、供暖设备运转情况,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扣1分。
8、对消防设备检查、指导不到位,造成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扣1分。
9、未能及时对监区、机关的建筑物等设施检查维修,造成损失扣1分。
10、对建筑物的门窗、玻璃、壁柜、床铺检查不及时扣1分,造成损坏,责任划分不明确扣2分。
11、未能及时办理锅炉检验、审验、办证事宜,扣1分。 12、未能对锅炉进行及时检修、定期除垢,扣2 分。 第三十二条:装备干事管理考核指标 1、未建立各项装备管理制度,扣1分。
2、未对配发的通讯设备进行登记,与监区未签订责任书,扣1分。
3、对损坏、丢失的通讯设备不及时检查、报修,扣1分。
4、对民警、罪犯服装未及时进行统计、上报、发放工作,扣1分。
5、做好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工作,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无记录,扣2分。
6、未及时检修电气线路故障,影响生产、生活,扣1分。
7、对监狱配发的办分用品无发放记录,扣1分。 8、对安装的监控设备电网维护、检修不及时,扣1分。 9、未能积极协调联系维护、检修有线电视、通讯线路,扣1分。
10、未能监督、协调监区调整用电时间,造成浪费扣2分。
11、认真落实监区创建台帐和监狱的创建台帐,达不到标准,扣1分。
第三十三条:机要干事管理考核指标
1、未建立各项保密制度,未签订保密责任书,扣1分。 2、无保密宣传计划、无宣传记录,扣1分。
3、未及时上报有关材料或及时传阅紧急文件,扣1分。 4、对机关各科室使用管理文件、涉密微机检查、监督不到位的,扣2分。
5、文件的收发、登记、使用、保管、记录不详,扣1分。
6、印鉴保管不善,未经监狱领导审批使用公章,扣1分。
7、文件的分类归档不认真 ,有遗漏,扣1分。 8、分发处理报刊杂志、邮包、汇款不及时,扣1分。 9、监狱文件审核把关不严,出现文字错误,扣1分。 10、干部档案管理、资料处理不及时,扣1分。 11、销毁文件未按程序办理,扣1分。 12、监狱保密工作达不到91分扣1分。
第三十四条:财务装备生产科科长(副科长)管理考核指标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执行监狱党委和监狱领
导的指示命令,未履行扣1分。
2、加强自身业务素质、形像、纪律建设。严格对科室人员管理和业务指导,认真履行考核,未落实到位扣1分。
3、根据上级和监狱党委的要求,积极开展农业生产阶段竟赛和阶段生产检查,未落实扣1分。
4、组织编制监狱年度生产财务计划,未落实到位扣1分。
5、落实考核科室人员工作完成情况,未落实到位扣1分。
6、落实会计集体办公制度和检查帐务处理工作,未落实到位扣1分。
7、落实本科室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业务上报工作,未落实到位扣1分。
8、组织、检查、落实监狱生产口创建现代化文明监台帐建设,未落实到位扣1分。
9、根据监狱总体生产工作目标,按照监狱要求组织落实撰写监狱阶段性生产工作安排,未按时完成扣1分。
10、根据监狱资金使用实际,协助监狱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监狱工作正常开展,未落实到位扣1分。
11、组织落实科室督察、排查工作,严格落实监管制度,未落实到位扣1分。
12、坚持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会制度及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的要求办理会计事项,未落实到位1分。
13、组织检查监狱财务工作安全防范工作,未落实到位扣1分。
14、未按各阶段及时撰写生产各类小结扣2分。 15、及时掌握各阶段生产情况,未及时向监狱领导反映情况的扣1分。
16、当好领导的参谋,对生产中的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未及时提出的扣1分。
17、未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扣1分。
18、未抓好生产环节中的节能减排工作的扣2分。 19、未落实监狱日常各项生产管理考核工作的扣2分。 20、及时向领导提供生产方面的数据资料,没不及时提供的扣1分,没提供扣2分。
21、未落实各项生产报表的收集工作扣2分。 22、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各类数据资料,不按时扣1分、没报扣2分。
23、及时撰写各种总结并及时上报,没及时上报扣2分。 24、完成监狱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未及时完成扣1分。 25、未管理好本科室民警,影响科室各项工作的扣2分。 26、对本科室创建工作软件建设督促、检查不力的,扣1分。
27、未按兵团监狱管理局《现代化文明监狱(监区)标准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创建台帐的,扣1分。
28、抓好业务基础建设,科室业务台帐出现造假的,扣2分。
29、创建台帐项目不全、记载不规范、不准确、相互不印证、涂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扣1分。
30、未按统一标准装订创建台帐的,扣1分。 31、未按统一时间将创建台帐送交创建办的,扣1分。 32、创建台帐监区领导或科室领导未检查审核签字的,扣1分。
33、在兵局现代化文明监狱(监区)验收(复验)中,兵局每扣1分,监狱则扣责任人2分,以此类推。
第三十五条: 财务干事管理考核指标
1、对监狱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人员,负有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