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半年一次理论考试及格率达90%,达不到的扣1分。 5、督促检查民警政治业务学习不到位的扣1分。 6、监区民警参加自学考试未制定辅导计划的扣1分。 7、未落实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扣1分。
8、未建立健全两级党建联创活动台帐的扣1分。 9、每月未及时采集汇总、上报政工信息的扣1分。 10、未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及文字材料的扣1分。 11、未建立精神文明业务台帐扣1分。
12、15、未按时完成监区领导及科室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扣1分。
13、未建立各项保密制度,未签订保密责任书,扣1分。 14、未按保密规定要求使用、管理文件、涉密微机或检查、监督不到位的,扣2分。
15、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记录不详,扣1分。 16、文件的分类归档不认真 ,有遗漏,扣1分。 第三十九条:狱政管教管理考核指标
1、依法管理,确保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合法权益,一项未落实扣1分。
2、深入罪犯“三大”现场,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少一次扣1分。
3、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组织开展活动不到位的扣2分。
4、按法律收押、释放、办理调动手续,未按规定的扣1分。
5、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对罪犯进行考核奖惩,未落实到位扣1分。
6、未认真及时办理罪犯申诉、控告、检举工作扣1分。 7、监管设施定期检查,未定期检查的扣1分。 8、督促检查各监区落实各项监管制度,积极开展劳积
身边无事故活动,一项未落实到位的扣2分。
9、监狱在押犯对《罪犯行为规范》应做到应知应会,年违纪率不超过3%,改好率达95%以上,未达到标准扣1分。
10、对监狱的危险分子做到“四熟知”,并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安全,未达到标准的每项扣1分。
11、按要求实施“三分”工作,按期考核,未落实到位的,每项扣1分。
12、坚持每月两次监狱安全大排查制度,未落实到位扣2分。
13、做好罪犯计分考核的统计工作,一项未落实到位扣1分。
14、做好八大员的选聘、考核工作,未落实扣1分。 15、按时完成上报各种报表及文字材料,未按时扣1分。 16、按要求建立健全创建台帐,未落实到位扣1分。 第四十条:狱侦管教管理考核指标
1、健全狱内侦查组织机构,机构不健全的扣1分。 2、落实上级 部门和监狱制定 的有关狱内侦查的各项制度,一项制度未落实到位的扣2分。
3、耳目不低于押犯数的5%,情报员不低于押犯数的10%,一项达不到扣1分。
4、按期组织召开监区和分监区的狱情分析会(监区每月二次,分监区每月三次),没有召开狱情分析会的扣1分,无特殊事由不按期召开的扣1分,(如有特殊事由需提前或推迟召开 狱情分析会的须提前一天通知狱政科批准),未及时通知的扣1分。
5、狱情分析会做好记录,要记清、记细、记实,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无记录的扣2分。
6、狱情分析会记录的内容应全面,记录不全的扣1分。 7、每月召开三次狱侦例会,做好详细的记录,少开一
次扣2分,无记录的扣2分,记录不详细的扣1分。
8、监区狱侦小组的人员必须建立使用耳目,一人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9、实行耳目责任区和监控对象责任制,未实行的扣2分。
10、在狱内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必须建立使用耳目,耳目布局合理,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11、对重要线索,必须深入查证,作好调查笔录,线索未及时查证的扣1分,查证不深入的扣2分。
12、耳目档案必须专人填写,发现档案填写有二种字体,发现一处扣2分。
13、不使用的耳目应及时填报《耳目撤销审批表》,不及时填报的扣1分。
14、耳目档案的填写应不漏项,记录详细规范,漏项一处扣1分,记录不详细的扣1分,记载不规范的扣1分。
15、耳目每月汇报不低于3次,少汇报一次扣1分,月未没有考核的扣2分。
16、对提供 有价值的线索的耳目,应及时奖励,不及时奖励的发现 一人扣1分,未汇报一条有价值线索的扣2分。
17、保持狱内信息渠道畅通,坚持落实日汇报、周汇报、情报员等制度,一项未落实到位的扣2分。
18、深入摸排分析狱内的危险分子,对危险分子的确定必须准确,发现 一人确定不准确的扣1分。
19、狱侦报表必须在每月23日前报狱政科,迟报一天扣1分。狱侦报表不全的,少一项扣2分,狱侦报表内容有误的扣1分。
20、对新入监的罪犯及时捺印指纹,填写《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表》,随月报表一起报狱政科,少报一份扣1分,质
量不合格的发现一份扣1分。
21、侦查工作中应做到及时请示报告,重大敌情或重大线索应及时向狱政科报告,坚持 一事一报,急事急报,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22、监区狱侦小组每季必须查获3条以上重要线索,少一条扣1分。
23、监区民警每月必须搜集查证2条线索,少一条线索扣1分。
24、落实好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事项,一项未落实到位的扣1分。
25、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活动记载、有图片、有总结,少一项扣2分,专项治理活动 开展不力的扣1分。
26、狱侦台帐按创建要求建设,一项不符合 要求的扣1分,台帐之间不能相互印证的发现一处扣2分。
第四十一条:教育管教管理考核指标
1、当月(当年)刑满释放人员中,符合守法守规条件的达到释放人数的90%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2、当月(当年)刑满释放人员中,法律常识和道德常识教育合格率达到95%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当月(当年)刑满释放人员中,脱盲人员达到应脱盲人数的95%以上;小学文化程度以上的达到应入学人数的90%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4、当月(当年)刑满释放人员中,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达到应参加培训人数的90%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5、危险犯、顽固犯和重点犯的承包率达到100%,顽固犯年转化率达到50%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6、每季度以 书面打印材料的形式向狱政科汇报工作情
况,所报材料内容详实。未按要求上报扣1分。
7、入监、出监教育率达到100%,入监教育时间为2个月,出监教育时间为3个月。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8、建立\四室一场\、必备\四报三刊\。缺一项扣1分(自然条件除外)。
9、监区每月向《希望之光》投稿不少于8篇,在《新生报》每月刊稿不少于3篇。在《希望之光》投稿每少1篇扣2分,在《新生报》刊稿每少一篇扣1分。
10、按要求配备的图书不得丢失、损坏,保管借阅手续齐全 。一项未达标扣1分。
11、丰富监狱文化生活,成立文艺 队、体育队、锣鼓队、舞龙舞狮队、百人合唱队,形成监区文化模式。每缺一项扣1分。
12、组织罪犯开展唱三首好歌、练一手好字、读一本好书活动。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13、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帮教,亲情帮教活动,建立并完善亲情电话、亲情餐厅、亲情接待室、生日会、生日餐等制度。一项未开展扣1分。
14、按监狱要求,开展阶段专项演讲、大讨论活动。一项未开展扣1分。
15、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文体活动,节假日有活动开展。没按要求开展活动的一次扣1分。
16、做好罪犯出入监教育工作,建立罪犯刑 满回归前的\新生宣誓\制度。一人未参加教育、宣誓扣1分。
17、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及材料。每迟报一天扣1分,报表错误扣1分,材料不认真扣1分。
18、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实事求是填写台帐,规范装订台帐。一项未达标的扣1分。
19、教学设施、器材、用具无损坏、丢失,保管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