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权。
2、上级机关的监督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具有领导指挥权,也包括监督权。具体来说,国务院对各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立法均享有监督权。
3、人民法院的监督
我国行政诉讼法就人民法院在司法审查中的法律依据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人民法院无权直接就行政立法进行审查;但人民法院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有权就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立法)进行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直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判决,这实际上就意味着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否定。
4、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是指各种社会力量对行政立法的监督,包括党的监督、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普通公民的监督等。
与上述三种监督不同的是,社会监督不具有法律意义,不影响行政立法的效力。 问题6简述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与具体行政行为相比,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规范性。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就其本质而言,仍属创制行为规则的活动,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之一
2、效力的普遍性。其他抽象行政行为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效力。 与行政立法相比,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下列特点:
1、非立法性,即其他抽象行政行为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行政法的渊源,不具有法的效力,不能作为司法审查的依据。
2、从属性与执行性,即其他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对社会进行管理而实施的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其效力较同级别的行政立法低。 3、灵活性与简便性,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在程序上更加灵活、简便。 问题7简述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在行政领域的效力。
在行政管理领域,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1、对行政相对人具有拘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2、对行政机关本身具有确定力,对具体行政行为具有适用力; 3、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的依据。 第六章 具体行政行为 本章学习目标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研究,历来是我国行政法学的重点。但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众多,表现形式多样,研究和学习都很困难。出于篇幅的考虑,我们只重点介绍了三种类型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一方面要求掌握所学的内容,同时要求以此为基础,参照相关文献资料,尽
可能全面掌握或了解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知识。 本章重点难点
? 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 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和特征 ?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 行政处罚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行政处罚的原则和程序 本章思考题
问题1什么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等形式,赋予其从事法律、法规一般禁止事项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为。 问题2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主体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行为。
问题3行政强制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有何区别?
行政强制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主要在于:
1、执行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依法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主体,民事强制执行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
2、执行依据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包括法律的规定和行政决定,民事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3、执行对象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比较广泛,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行为和人身,而民事强制执行的对象仅限于物。
4、执行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执行不存在执行和解,必须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民事强制执行则可以执行和解。
问题4简述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
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即行政主体追究相对人的违法责任,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具备的必要条件。具体包括:
1、行政相对人具有相应的责任能力。
2、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3、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 4、未超过法定的追究时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在当事人完全符合上述条件时,行政主体才能给予行政处罚。 问题5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有何区别?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1)适用的条件不同。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负有法定义务而又拒不履行义务为前提,而行政处罚以相对人实施违法行为为前提。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保鲜相对人履行其义务,而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3)方式不同。行政处罚主要运用警告、罚款、没收财物、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以及行政拘留等方法和手段,行政强制执行则采取代执行、执行罚、强制征收等直接或间接的强制方法和手段。
此外,除警告等申诫罚之外,多数行政处罚是通过给相对人设定一定义务来实现的,而行政处罚本身的执行也需要以行政强制执行为后盾。 问题6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有何区别?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在于:
(1)对象不同。行政处罚属于行政行为,制裁的对象是违法的行政相对人,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为,处分的对象是违法违纪的公务员。
(2)依据不同。行政处罚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而作出行政处分的依据主要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
(3)形式不同。行政处分的主要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与行政处罚不同。
(4)救济途径不同。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可通过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获得救济,对行政处分持有异议的工作人员只能向监察机关申诉,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7试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应坚持下列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即行政处罚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主要包括:(1)处罚设定权法定;(2)处罚的范围法定;(3)处罚主体法定;(4)处罚的形式和内容法定;(5)处罚程序法定。 2、公正、公开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必须公正地适用法律,没有偏私,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还要求行政主体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公开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应公开进行。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时,不仅要制裁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而且必须辅之以思想教育,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4、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原则
在行政处罚中必须坚持和贯彻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具体地说,就是要保障行政相对
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和获得救济权。 (五)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得根据同一事实和同一理由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问题8简述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
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即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基本程序。主要由下列步骤构成: 1、立案,即行政主体认为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予以登记在案的活动。
2、调查取证,即行政主体指派有关执法人员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过程。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将调查结果报所属机关,由行政主体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
3、告知,即行政主体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等权利。
4、听证或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果拟作出的处罚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重大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主体应当依法举行。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执行,即行政处罚决定的实施。 第七章 其他行政作用 本章学习目标
行政作用,即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所为的一切行政活动,包括行政行为。本节在第五、六两章基础上,简单介绍了三种在行政实践中运用广泛、在理论上争议颇多的行政活动: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计划,以期学员对行政作用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本章重点难点
? 行政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 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 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 ? 行政计划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本章思考题
问题1什么是行政合同?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基于特定的公共事务,为设立、变更或终止特定的行政法律关系,而与行政相对人订立的协议。 问题2行政合同有何特征?
行政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其主体具有限定性。 第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必须是基于特定的公共事务。
第三,行政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是一种双方行政行为。 第四,在行政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行政主体一方享有行政优益权。
总之,行政合同并不完全适用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等在民事合同中视为当然的原则。 问题3简述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则。
行政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下列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是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不能任意变更标的,或用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标的的履行。 2、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全面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面、适当地履行。 3、自己履行原则
行政合同还要求行政相对人自己履行,而不能由他人代为履行。 问题4简述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合同中的权利。
从总体上讲,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合同中应享有下列权利: 1、获得报酬权。
2、行政侵权赔偿请求权。
3、必要的和有益的额外费用偿还请求权。 4、不能预见的物质困难的补偿权。 5、行政损失补偿权。
问题5简述行政指导的概念其特征
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基于其行政职权范围,对行政相对人施加的非强制性作用。行政指导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指导是一种不具强制性的行政活动。行政指导通常采用示范、劝告、建议、协商、政策指导、提供知识、技术帮助、指导性计划方式进行,行政相对人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不存在强制性的问题。
2、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的单方意思表示。 3、行政指导通常无需明确的法律依据。 4、行政指导是一种不产生法律效果的事实行为。 问题6简述行政计划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计划,也称行政规划,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达到特定的行政目标,就未来某个特定期限内的行政活动及其实施步骤、措施、方法、进度、评价指标等进行规划和设计的活动。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