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文本 ·21·
第17条 齐齐哈尔城市经济区 1.范围
包括2市7县,总面积4.04万平方千米。 2.发展目标
城镇化水平由2000年的35%提高到2020年的47%。
应进一步发挥人口密度、城镇密度、经济密度高和良好农业基础、重型机械工业基础等优势,以中心城市再工业化、农村地区城镇化为目标,搞好老工业基地改造和“三化”(盐碱化、沙化、草场退化)治理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建设绿色食品(粮食加工、乳产品生产等)基地和机械工业基地。
3.空间组织
以齐齐哈尔为中心城市和主要对外联系窗口,以滨洲、平齐、齐北铁路、301国道为主要联系通道。
4.调控重点
齐齐哈尔市的装备工业基地改造、对外通道和交通枢纽建设及区域合作(哈大齐城市群)。
第18条 牡丹江城市经济区 1.范围
包括9市4县,总面积6.93万平方千米。 2.发展目标
城镇化水平由2000年的54%提高到2020年的65%。
根据城镇化水平高、资源丰富的特点,以中心城市现代化和资源型城市的经济结构高级化为目标,加强区内城市间的合理分工协作,重点建设黑龙江省轻工业基地、化学工业基地、生态旅游基地,逐步调整鸡西、七台河等煤炭工业城市社会经济功能,强化城市综合功能,完善以绥芬河为重点的口岸通道功能,强化外向型经济发展。
3.空间组织
以牡丹江市为中心城市,以鸡西市、七台河市为副中心城市,以绥芬河、东宁、当壁镇等口岸城市为对外联系窗口,以滨绥、图牡、牡佳铁路、301国道、201国道为重要对外联系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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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文本
4.调控重点
牡丹江市现代化建设、煤炭工业城市经济结构优化和替代产业的发展、口岸城市(特别是绥芬河)功能国际化、主要交通干线的改造升级以及南部城市带的区域协作。
第19条 佳木斯城市经济区 1.范围
包括5市10县,总面积6.94万平方千米。 2.发展目标
城镇化水平由2000年的45%发展到2020年的64%。
以三江平原的合理开发和煤炭资源深度利用为基础,以中心城市现代化、农业区域集约化为目标,重点加强绿色食品基地、轻工业基地和煤炭工业基地的建设,加快江海联运的进程和对俄口岸群体的发展。
3.空间组织
以佳木斯市为中心城市,以鹤岗、双鸭山、富锦为副中心城市,以佳木斯、同江、抚远、富锦、名山为对外联系窗口,以绥佳、牡佳、佳鹤、佳富铁路、同三、鹤大公路、松花江为主要对外联系通道。
4.调控重点
佳木斯市的现代化发展、煤炭工业城市结构优化、口岸功能的完善及三江平原城镇发展与区域开发之间的协调。
第20条 伊春城市经济区 1.范围
包括2市1县,总面积3.28万平方千米。 2.发展目标
城镇化水平由2000年的84%调整到2020年的79%。
以森林资源的抚育为基础,依托资源、环境等优势,以区域和城镇生态化发展为目标,重点开发以生态旅游、林产品综合开发利用为重点的绿色产业系列,加强中心城市伊春、铁力、南岔的功能建设和分工协作,促进城市经济区的完善,加快内部社会经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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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空间组织
以伊春市为市域政治文化中心,南岔为交通中心,朝阳镇为主要对外窗口,以绥佳、汤林铁路,哈伊、鹤伊公路为主要联系通道。
4.调控重点
伊春、南岔、铁力等城市功能的完善和发展质量的提高,对外交通干线的建设,城市和区域的生态环境建设。
第21条 北黑城市经济区 1.范围
包括3市4县,总面积6.89万平方千米。 2.发展目标
城镇化水平由2000年的46%提高到2020年的55%。
依托良好的农业基础、口岸和资源优势,重点建设绿色食品基地和对俄商业贸易基地;强化北安市中心城市职能和黑河市的口岸通道功能;合理调控黑河市和北安市分别作为行政中心、经济和交通中心的分工与协作,形成较有力的综合发展职能;加强五大连池作为国际性风景旅游城市的建设;充分利用漠河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建设中国极地旅游基地。
3.空间组织
以黑河市为政治文化中心,北安市为经济、交通中心,黑河、逊克为对外联系窗口,北黑、绥北、齐北铁路,哈黑公路为主要对外通道。
4.调控重点
完善黑河市和北安市中心城市职能,强化黑河市的口岸综合功能,加快黑河黑龙江大桥的建设,完善五大连池、漠河旅游服务职能。
第22条 大兴安岭城镇经济区 1.范围
包括3县、3个林区及黑龙江省代管的加格达奇和松岭地区,黑龙江省辖面积6.48万平方千米。
2.发展目标
城镇化水平由2000年的85%调整到2020年的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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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现有资源,加强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生态旅游的开发,完善区域内县城中心城镇和森工城镇的社会、经济和基础设施功能。
3.空间组织
以加格达奇、塔河、西林吉、呼中、新林、松岭等为中心城镇,以漠河、呼玛为对外联系窗口,以嫩林铁路为主要对外联系通道进行空间组织。
4.调控重点
调控重点是加格达奇、塔河、西林吉等城镇职能的完善,对外交通系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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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镇分类调控重点
第23条 综合型城镇类型之一:省域中心城市 1.发展目标
省域中心城市哈尔滨市的发展应在近期进一步巩固我国东北地区北部中心城市地位的基础上,远期重点加强城市发展的开放性,以城市国际化、现代化为发展目标,以高标准、高效率的发展模式带动省域社会经济和城镇体系的发展。哈尔滨市城市现代化、国际化的建设,应以强大的经济实力和鲜明的地域特色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不仅要在世界寒地城市中寻求更多的合作伙伴,更应以寒地城市特殊的优势条件与国内外各级城市进行广泛地合作。哈尔滨市应以城市现代化、国际化的发展取得在国内许多领域的市场独占性,使其自然、人文、经济等方面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从而促进哈尔滨市的可持续发展。
2.区域合作
哈尔滨市区域合作的第一层次是以哈尔滨市区为核心,包括阿城、呼兰、肇东、绥化、双城、五常和尚志等市县的哈尔滨大都市圈的内圈层地域合作;第二层次是以线性基础设施拓展推进的哈—大—齐、哈—牡、哈—佳、哈—黑、哈—长、哈—吉等城市之间的网络式合作;第三层次是进一步拓展至省域及吉林省北部、内蒙古东北部,最终形成以哈尔滨为核心的中国东北北部的城市—区域发展大格局。
哈尔滨都市圈内圈层和第二层次中的哈—大—齐地带将是哈尔滨市区域合作的重点,内圈层的各城镇作为哈尔滨市核心地域的卫星城镇,主要职能将是承担其核心地域社会经济系统高级化服务及疏散人口、产业等方面的职能,促进高层次第三产业及人才、资金、信息等软要素向城市核心区域的聚集,原料指数高的初加工业、辅助行业、基本服务业、大耗水产业、中轻度污染产业等逐步向外围城镇和卫星城镇转移。哈—大—齐城市群(经济地带)的进一步完善和高级化,对黑龙江省城市和区域系统进一步发展意义更加巨大,本地带的健康发展除依托于哈尔滨市外,还应强化大庆市和齐齐哈尔市的综合实力和产业结构的转型,使哈—大—齐地带发展成为中国寒地最重要的综合经济发展地带,同时加强中小城市的专业化发展,形成分工合理的城镇网络,进而带动其所在区域和黑龙江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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