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送审稿2004.6.25) - 图文(4)

2019-04-15 16:21

层配电梯的高层住宅。

第五节 建筑基地的绿地

第3.5.1条 各类建筑基地的绿地和绿地率应符合《温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规划报批时要有专门的绿化规划布置图和绿地率计算书。

第3.5.2条 居住区绿地面积不应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体育、医疗卫生和教育科研和公共文化设施绿地应符合有关专业规定,其他类的绿地不应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0%。

第3.5.3条 一个街区内的绿地可按规定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

第3.5.4条 公共绿地内硬地面积不宜大于总绿地面积的20%。

第3.5.5条 位于核心城区的建筑基地,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园林管理部门同意,可将地下室顶板面、屋面地栽绿化面积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折算系数如表3-7:

表3-7 离地高度(m) 覆土厚度(m) 每平方米折算系数(%) <0.3 0.5~1 60 >1 80 0.3~1.5 0.5~1 50 >1 70 >1.5 0.5~1 40 >1 60 第3.5.6条 建筑基地内的古树名木,必须严格保护,在距树冠垂直投影外5m范围内严禁建设任何建、构筑物。

第六节 其 它

第3.6.1条 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宜单独建设。 (一)低层居住建筑用地:500m2

(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用地:1000m2 (三)高层居住建筑用地:2000m2 (四)高层公共建筑用地3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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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实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三)危房修建、改造。

第3.6.2条 住宅裙房商业用途的限定:

(一)旧城区以外地区的住宅裙房中不宜设置菜市场。 (二)住宅底层或裙房中不宜设置餐饮与娱乐用房。

第3.6.3条 新建多、低层、中高层住宅宜采用坡屋面。城市干道及重要商业街两侧沿街住宅不得设置非封闭外挑式阳台。

新建建筑实行架空线入地敷设,围墙透空透绿,空调器外机及附属设施统一设置。推行水、电、燃气数据户外或远程采集。

第四章 公共配套设施

第4.1条 市级、区级公共设施配置要求,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确定。

第4.2条 居住地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建设要配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商业服务(含金融邮电)和行政管理等七类公共服务设施。

第4.3条 居住地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一般按居住区、小区和组团三级规模配置,也可根据选用的规划布局形式和规划用地四周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归并、调整,但不应少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千人总指标。

第4.4条 配套公共设施项目内容和规模按表4-1执行。当居住人口规模达到居住地区、居住区或居住小区规模时,应按照表4-1的规定配置本级及本级以下各级公共设施项目;当居住人口规模介于三者之间时,除了按照低一级配置所有公共设施项目,还应根据需要选配高一级的部分公共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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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配置标准汇总表 表4-1 类 别 教 育 设 施 1 序 号 一般规模(㎡/处)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寄 宿 制 高 中 60班 18班 普 2 通 高 中 24班 30班 36班 18班 3 初 中 30班 12000~14300 22500~27000 4~5 24班 60000~66000 7650~9450 10200~12600 12800~15800 15300~18900 7200~8550 9600~11400 96000~100000 16200~18900 21600~25200 27000~31500 32400~37800 13500~16200 18000~21600 <3.5 3.5~4.5 4.5~5.5 5.5~6.5 <3 3~4 48班 48000~52800 76800~84000 36班 36000~39600 用地面积 57600~63000 服务规模(万人) 配置级别 配置规定 居住 地区 用地面积为32~35㎡/座,建筑面积为20~22㎡/座。 ● 用地面积为18~21㎡/座,建筑面积为8.5~10.5㎡/座。 建筑面积为8~9.5㎡/座,占地面积为15~18㎡/座。 ● ○ ○ 居住 区 居住 小区 备 注 --15 续表4-1 类 序 别 号 一般规模(㎡/处)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服务规模(万人) 配置级别 配置规定 居住 地区 居住 区 居住 小区 备 注 36班 14400~17100 27000~32400 5~6 九 -1627班 36班 45班 54班 18班 10800~12200 14400~16200 18000~20300 21600~24300 5300~6100 7000~8100 20200~23000 27000~30600 33700~38300 40500~45900 11300~13700 15000~18300 <1.5 1.5~2 2~3 3~3.5 <1.5 1.5~2 用地面积为15~17㎡/座,建筑面积为8~9㎡/座。 ○ ○ 年 一 4 贯 制 学 校 - 小 5 学 30班 8800~10100 18900~23000 2~2.5 24班 用地面积为14~17㎡/座,建筑面积为6.5~7.5㎡/座。 ● 续表4-1 类 序 别 号 一般规模(㎡/处)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服务规模(万人) 配置级别 配置规定 居住 地区 居住 区 居住 小区 备 注 36班 10500~12200 22600~27500 2.5~3 --17 6班 1600~2000 1800~2100 <0.7 用地面积9班 2400~3000 2700~3200 0.7~1 为10~12㎡/座,建筑面积12班 3200~3900 3600~4300 1~1.5 为9~11㎡/座。 18班 4800~5800 5400~6500 1.5~2 幼 6 儿 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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