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和参与。
二、党委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或党小组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主监督。
三、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支部或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委成员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集团全体党员通报。
四、党委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和“下评上”活动,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并由党委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关于加强廉洁自律的规定
为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肃纪律,规范党员行为,特对党员廉洁自律做如下规定: 一、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贪污公司财物; 二、严禁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到公司报销; 三、严禁私自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
四、严禁占用公物进行个人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 五、严禁收受、索取贿赂; 六、严禁在经济活动中收受回扣; 七、严禁接受经营工作中的礼品馈赠;
八、严禁采取各种手段虚报冒领、骗取公司钱款; 九、严禁个人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
十、严禁为达到个人目的的用公款请客、送礼。 万达集团工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万达集团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个基层组织,是在万达集团党委领导下,代表集团员工利益、为员工说话办事的员工群众组织。
第二条 集团工会在集团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带领全体员工,以万达经营理念为动力,以推进四大支柱产业为重点,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工会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 努力搞好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活力,认真履行工会各项职能,为员工说话办事,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以建设“员工之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从而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
第四条 集团工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切实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为了员工群众,一切依靠员工群众,全心全意为员工群众服务,把工会办成“员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员工之友”。 第二章 会员代表大会
第五条 集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集团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5年。
第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集团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并决定集团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3.民主选举集团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4.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七条 集团工会主持召开全委会。讨论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开好主席团会议,做好大会筹备工作。
第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会员的10%左右,本着工作需要和照顾各方代表及其他因素的原则,具体名额由全委会讨论确定。
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设主席团,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提名,经会员代表预备会议举手表决,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任务是:审议决定大会议程,组织领导大会的召开,讨论审议大会的有关报告和决议草案。 第三章 集团工会委员会
第十条 集团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经集团党委审核后,报上级工会委员会任命。
第十一条 新一届工会委员会选出以后,在委员中指定一人主持召开新一届集团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主要内容有: 1.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 2.委员进行分工。
以上各项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须向上级工会报告。 第十二条 集团工会的组织原则:
1.工会主席与委员之间仅仅是分工不同,不存在上下级的领导关系。各委员要自觉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研究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集思广益、统一意见,积极主动地做好本人分管的工作,并及时向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2.集团工会工作中的下列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团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1)关于贯彻集团党委和上级工会重要指示、决定的问题; (2)工会工作计划、总结; (3)工会的财务预决算;
(4)工会的重要组织问题;
(5)员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其它重要事项。
3.工会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作好准备,对重要问题事先要充分发扬民主,允许对不同意见进行无拘束的讨论。决定问题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问题决定后,必须执行。会议决定的每项工作,必须有人负责。 第四章 工会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集团工会委员会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基本任务是:
1.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员工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员工爱岗敬业,在万达事业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2.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代表员工与企业进行工资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
3.组织员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等活动。
4.组织员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创建学习型组织。
5.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保障员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集团经营组织办好员工集体福利事业。协助和督促企业搞好劳动保险和劳动工资工作。调处劳动争议。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休员工管理工作。 7.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8.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员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10.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各项制度。促使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
11.加强各项目公司基层工会建设,指导协调工作,发挥其作用。对工会小组长以上骨干进行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的工会基本知识和工作水平。 第五章 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其任务有: 1.宣传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用和任务。 2.组织职工下降职工代表。 3.提出召开大会方案和议题的建议。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5.组织职工代表对集团重大经营决策和职代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承办职工代表大会或大会主席团交办的事宜。
第十五条 工会要维护职工代表的权利。职工代表行使职权而受到刁难、打击时要及时进行调查,并要求有关方面作出严肃处理。 第六章 工会与企业经营组织
第十六条 办好企业是工会与经营组织的共同任务。工会要积极支持集团董事长和各项目公司总经理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行使职权。维护生产经营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动员员工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作质量,全面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工会要代表员工群众,督促企业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在企业经营组织决定有关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和员工切身利益时,工会应参加研究,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员工的正当利益。
第十八条 工会积极参与企业战略发展,根据员工群众的合理要求提出建议,协助集团经营组织制订发展规划,发动员工群众贯彻实施。 第七章 工会与党委
第十九条 集团工会在集团党委领导下工作。正确处理好接受党的领导和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关系。重大问题应向党组织汇报。接受党委讨论的有: 1.工会全年工作计划; 2.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方案;
3.工会机构的调整和工会干部的配备。
第二十条 对工会正、副主席的调动,要征求全委会意见并报上级工会批准。员工群众的正当呼声,工会在向党委汇报的同时,应向上级工会报告。
第二十一条 工会对上级工会的决议,应结合实际,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第七章 工会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二条 集团工会实行三级管理制:集团工会委员会、项目公司工会委员会、工会小组。 第二十三条 集团工会委员会实行分工负责制,设主席、副主席(分管财务、生活保险、组织工作)、宣传、女工、生产、安全、文体调解等委员。日常工作由一名常务副主席主持,定期向有关委员汇报和商量工作,定期召开委员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十四条 集团工会财务工作在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下,发扬财务民主,合理使用经费,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凡是建立党支部的项目公司都应组成工会委员会,由所在单位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设主席、组织、宣传、文体、生活保险、女工委员等。
第二十六条 工会小组按照部门为单位设立,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小组长,带领本小组开展工会活动。
万达集团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集团在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裁(各项目公司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在集团党委统一领导下和工会的具体组织下,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集团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集团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集团总裁和各项目公司总经理行使决策权和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力。
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