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 发 货 人 国际货运代理人 (4) (2) (5) 收 货 人 (8) (7) 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 (2) (6) 装货港/载货船
载货船/卸货港 图3-3-4 CFR、CIF条件下整箱货进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
二、集装箱整箱货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
集装箱整箱货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如图3-3-5所示。 图3-3-5 集装箱整箱货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 货主(托运人) (1) (5a) (3) (8) (9) 国际货运代理人 (2) 货代(报关部门) 货代(操作部门) (4) (14) (8) (6a) (7a) 班轮公司或船代 货代(现场) 空箱堆场 ( 5b) (10) (12) (6b) (7b) (13) 货主指定地点 货代CFS 码头堆场(配载) (6c) (7c) (5c) (11) 船方签单部门 码头堆场 (11) 载货船舶 图3-3-5 集装箱整箱货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
(1) 货主与货代建立货运代理关系; (2) 货主填写托运单证,及时订舱; (3) 订舱后,货代将有关订舱信息通过货主或将“配舱回单”转交货主; (4) 货代向班轮公司或船代申请用箱,取得设备交接单(EIR)后就可以凭以到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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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堆场提取所需的集装箱;
注:随后的工作是提取空箱、装箱制装箱单(CLP)、交装有货物的重箱,该项工作有以下3种方式(分别用单线、双线、虚线表示),在实践中只选其中一种操作方式。其中每种方式均有3步详细步骤,分别用(5a)、(5b)、(5c)、(6a)、(6b)、(6c)、(7a)、(7b)、(7c)表示。 (5) 货主“自拉自送”时,先从货代处取得EIR,然后提空箱,装箱后制作CLP, 并按要求及时将重箱送码头堆场,即集中到港区等待装船; (6) 货代提空箱至货主指定地点装箱,制作CLP,然后将重箱“集港”; (7) 货主将货物送到货代CFS,货代提空箱,并在CFS装箱,制作CLP,然后“集 港”; (8) 货主委托货代代理报关、报检,办妥有关手续后将单证交货代现场; (9) 货主也可自行报关,并将单证交货代现场;
(10) 货代现场将办妥手续后的单证交码头堆场配载;
(11) 配载部门制订装船计划,经船公司确认后实施装船作业; (12) 实践中,在货物装船后可以取得场站收据(D/R)正本; (13) 货代可凭D/R正本到船方签单部门换取B/L或其他单据; (14) 货代将B/L等单据交货主。
三、集装箱整箱进出口货运主要单证
1、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Entrusting order for export goods)
货主委托货代办理运输事宜的单证可分为基本单证和特殊单证。
基本单证是通常每批货物都须具备的单证,有: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磅码单)、规格单等包装单证。 特殊单证是在基本单证外,根据国家规定,按不同商品、不同业务性质、不同出口地区需要向有关主管机关及海关交验的单证,例如:出口许可证、配额许可证、商检证、动植物检疫证、卫生证明等、危险货物申请书、包装证、品质证、原产地证书等。 其中的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又简称为委托书,它是委托方(被代理人或出口企业)向被委托方(货运代理人)提出的一种“要约”,被委托方一经书面确认就意味着双方之间契约行为的成立。委托书详列托运各项资料和委托办理事项及工作要求,它是货运代理人的工作依据。委托书的主要内容有委托单位名称与编号、托运货物内容、装运事项、提单记载事项、货物交、运日期及交运方式、货物备妥日期、集装箱运输有关事项。 2、场站收据(Dock Receipt;D/R)
我国在1990年开始进行集装箱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简称“集装箱工试”。该项工业性试验虽已结束,但其中的三大单证的原理一直使用至今。三大单证是:出口时使用的“场站收据”联单、进口时使用的“交货记录”联单和进出口时都要使用的“设备交接单”联单。现代海上班轮运输以集装箱运输为主,为简化手续就以场站收据作为集装箱货物的托运单。,
场站收据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收,就表明承运人已收到货物,责任随之开始,发货人即可凭已签收的场站收据换取提单。现行集装箱货物出口中使用的场站收据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填制,并根据业务所需送交相关部门,以取得货物舱位、出口放行、准予装船等。
下面以在上海口岸进行的“集装箱工试”的“场站收据”联单为例,介绍其各联的设计和用途:
第1联 货主留底
早先托运单由货主缮制后将此联留存、故列第一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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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联 船代留底
此联盖有货主的公章或订舱章,船代据以缮制载货清单,船公司据以编制预配图 第3联 运费通知(1)
船代在此联上批注运价,作为船代结算部门办理运费结算的参考依据。 第4联 运费通知(2)
此联作为货代向发货人办理运费结算的参考依据。 第5联 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此联又称场站收据副本或关单,船代在此联上盖订舱章,表示确认接受发货人的订舱申请;海关凭此联接收出口报关申报,经查验合格后在此联盖海关放行章。
第5联(附页) 缴纳出口货物港务申请书 此联是港区核算应收的港务费用的单据。 第6联(浅红色) 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
此联为理货单据,表示大副已代表船方接收了单据上的货物,一般由理货公司签署后将此联留存。
第7联(黄色) 场站收据(dock receipt)正本
此联又称收货单或大副收据,在货物装船后由大副签字和批注,表示所列货物已经装上船;装船结束后,船代凭此联签发已装船提单。
第8联 货代留底
此联由货运代理公司留存以备查询、编制货物流向单。 第9联 配舱回单(1)
配舱后交还发货人,发货人凭此联缮制提单;如果货运代理统一缮制提单,则由货代缮制提单。
第10联 配舱回单(2)
根据此联回单批注修改提单。
如果货运代理统一缮制提单,第9联、第10联就不用退还发货人了。 一式十联的场站收据联单的流转如图3-3-6所示。
(3)第8联留底 委托关系 货 代 货主 第1、9、10联 第5联留底 (6)装箱 第5~7、10联 堆场 (7)收货签单 签7退7 (7)交接 第6联 (1)申请订舱 第1~10联 (2)确认订舱 第1,5~10联 (8)换取提单 第7联 (4)出口报关 第5~7联 海关 图3-3-6 场站收据联单的流转
第5联盖章 2~4联留底 船 公 司 或 船 代 (5)结关放行 第5~7联 船舶
第5联盖章 33
(1) 货运代理接受托运人的委托后填制一式十联场站收据,并将第1联(货主留底 联)由货主留存以备查询,将其余9联送船公司或船代申请订舱。
(2)船公司或船代经审核确认接受订舱申请,确定船名航次、给每票货物一个提单号,将提单号填入9联单相应栏目,并在第5联(装货单联)加盖确认订舱章,然后留下2~4联,其余5~10联退还托运人或货代。
(3)货代留下第8联(货代留底联)用于编制货物流向单及作为留底以备查询。并将第9联(配舱回单(1)联)退给托运人作为缮制提单和其他货运单证的依据;如果由货代缮制单证,则不需退还给托运人。
(4)货代将第5~7联(已盖章的装货单联、缴纳出口货物港务申请书联、场站收据大副联、场站收据正本联)随同报关单和其他出口报关用的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
(5)海关接受报关申报后,经过查验合格、征关税后对申报货物进行放行,在第5联(装货单联)上加盖海关放行章,并将5~7联退还给货代。
(6)货代将退回的5~7联及第10联(配舱回单(2)联)随同集装箱或待装货物送装箱地点(货主指定地方、CY或CFS)装箱。
(7)CY或CFS查验集装箱或货物后,先查验第5联的海关放行章,再检查进场货物的内容、箱数、货物总件数是否与单证相符。若无异常情况则在第7联(场站收据正本联)上加批实收箱数并签字、加盖场站收据签证章,在第10联(配舱回单(2)联)上签章;如实际收到的集装箱货物与单证不符,则需在第5联、第10联上作出批注,并将其退还货代或货主,而货代或货主则须根据批注修改已缮制的提单等单证。场站留下第5、6联:第5联(装货单联)归档保存以备查询;第5联附页用来向托运人或货代结算费用;第6联(大副收据联)连同配载图应及时转交理货部门,由理货员在装船完毕后交船上大副留底。第7联(场站收据正本联)应退回托运人或货代。
(8)托运人或货代拿到第7联(场站收据正本联),并凭此要求船代签发正本提单(装船前可签发收货待运提单,装船后可签发已装船提单)。但在实际业务中,托运人或货代并不取回第7联,而是在集装箱装船4小时内,由船代在港区和现场人员与港区场站签证组交接将其带回,船代据此签发装船提单。 3、危险品清单(Dangerous Cargo List) 危险品清单是集装箱货物内装危险货物的汇总清单。危险货物的托运人在托运危险货物时,必须根据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和保管的法规事先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交危险品清单。托运人在将危险品货物运至CY或CFS时,必须提交危险品清单,由堆场管理人员汇总交船方。此外,所有危险品货物都必须粘贴规定的危险品标志,内装危险货物得的集装箱也必须按规定张贴特制的危险品标志。 4、冷藏集装箱清单(List of Reefer Container) 冷藏集装箱清单是装载冷冻货物或冷藏货物的冷藏集装箱的汇总清单。托运人在托运冷冻或冷藏货物时,都应要求承运人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将冷藏集装箱的箱内温度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且要求承运人在运输和保管货物方面承担高于普通货物的责任。托运人向承运人和集装箱堆场提供的冷藏集装箱清单上,必须逐箱填明货物的名称和指定的温度范围等各项内容,交集装箱堆场由堆场业务人员汇总交船方。 5、集装箱预配清单
集装箱预配清单是船公司为集装箱管理需要而设计的一种单据,该清单格式及内容,各船公司大致相同,一般有提单号、船名、航次、货名、件数、毛重、尺码、目的港、集装箱类型、尺寸和数量、装箱地点等。货运代理人在订舱时或一批一单,或数批分行列载于一单,按订舱单内容缮制后随同订舱单据送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船公司配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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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将该清单发给空箱堆存点,据以核发设备交接单及空箱之用。该单据并非各个港口都使用。
6、集装箱发放通知单(Container Release Order) 集装箱发放通知单又称空箱提交单(Equipment Dispatch Order),是船公司或其代理指示集装箱堆场将空集装箱及其他设备提交给本单持有人的书面凭证。船公司或其代理根据订舱清单向发货人(FCL)或集装箱货运站(LCL)签发发放通知单,并通知集装箱堆场。在货主或集装箱货运站向集装箱堆场时需出示该单证,而集装箱堆场只向持有本单证的人发放空箱。该单证一式三联,由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发,除自留一联备查外,发货人或集装箱货运站和集装箱堆场各持一联。 7、集装箱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EIR)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简称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Receipt;E/R)是集装箱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用以进行集装箱及其他设备的发放、收受等移交手续并证明移交时箱体状况的书面凭据。在集装箱出口过程中,用箱人、运箱人先到集装箱所有人指示的堆场提取空箱,装箱后又将装有货物的重箱交到装货港码头堆场;在集装箱进口过程中,用箱人、运箱人先到卸货港码头堆场提取装有货物的重箱,卸箱、拆箱后又将空箱交换到指定的堆场。该单证兼有发放集装箱的凭证功能,所以它既是一种交接凭证,又是一种发放凭证。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分进场设备交接单(IN)和出场设备交接单(OUT),每种交接单一式三联,分别为船公司或其代理联、码头或堆场联、用箱人或运箱人联。设备交接单的流转过程如图3-3-7所示。
船公司 或其代 船 用 出口:提取空箱 OUT 3联 理联 码 公 箱 OUT/IN 进口:提取重箱 OUT 3联 头 司 人 或 或 或 出口:交还重箱 IN 3联 堆 其 运 进口:交还空箱 IN 3联 场 代 箱 理 人 用箱人或运箱人码头或堆场联 OUT/IN 联 OUT/IN
图3-3-7 设备交接单的流转过程
(1)船公司填制EIR交用箱人或运箱人;
(2)在集装箱出口业务中,用箱人或运箱人到码头堆场提取空箱时出示EIR(OUT 联),由经办人员对照EIR,检查集装箱外表状况后,双方签字,码头或堆场留下码头或堆场联、船公司或其代理联,将用箱人与运箱人联退还给用箱人或运箱人,码头或堆场将留下的船公司或其代理联交还给船公司;当用用箱人装箱后交还重箱给码头或堆场时出示EIR(IN联),由经办人员对照EIR、检查箱体后,双方签字,码头或堆场留下码头或堆场联、船公司或其代理联,将用箱人与运箱人联退还给用箱人或运箱人,码头或堆场将留下的船公司或其代理联交还给船公司。
(3)在集装箱进口业务中,用箱人或运箱人到码头堆场提取重箱时出示EIR(OUT 联),由经办人员对照EIR,检查集装箱外表状况后,双方签字,码头或堆场留下码头或堆场联、船公司或其代理联,将用箱人与运箱人联退还给用箱人或运箱人,码头或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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