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题(4)

2019-04-16 17:49

提交撤销或者解散该事业单位的文件和清算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5、事业单位的哪些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答: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一是不按《条例》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二是涂改、出租、出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的;三是违犯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等。

市县乡政府机构改革

56、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有效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2)精简、统一、效能,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由相互协调,探索实行机构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3)责权一致,理顺职责关系,解决多头管理问题。(4)从实际出发,体现实现不同层级政府的功能特点和职责重点。(5)依法行政,认真执行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57、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此次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管理体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58、我省对市县政府机构设置的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省上要求,市政府机构限额为30个左右,县级政府机构限额为14-22个左右。政府机构设置不得突破规定限额,不得在限额之外自行设置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市县政府不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哦,统称政府工作部门。清理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确需设立的必须按程序报批,并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市级政府部门内设机构要进一步综合设置,规格和名称要规范。县级政府部门一般不设内设机构。 59、我市市政府机构如何设置?

答: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我市市政府机构设置32个(不含监察局)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除此之外,经市编委会研究,市委同意保留6个直属事业单位。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供销合作社为集体经济组织。

60、市政府机构改革制定“三定”规定的范围包括那些? 答:范围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集体经济组织。

61、为什么要制定“三定”规定?

答:(1)“三定”工作是政府部门机构改革的中心环节,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部门责任的基础。(2)“三定”工作是全面了解政府

部门职能履行情况的自我评估。(3)“三定”工作是全建立健全机制、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有效措施。

62、在制定“三定”规定时,部门明确主要职责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1)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口部门“三定”规定,在现有职能的基础上,梳理应当取消、划出、移交和划入、增加的职能。(2)部门主要职责的表述应当全面、具体、清晰、准确,明确部门负责的主要事项,内设机构职责要严格限定在部门职责范围内。(3)部门主要职责、行政审批事项和新增职责,要有法律法规依据,不能随意扩大和延伸。(4)尽可能减少和避免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确需过个部门共同管理的,要明确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部门协商制度。

63、在制定“三定”规定时,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1)既要参照相对应上级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情况,更要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本着业务对应、机构合并的原则,不搞一一对应。(2)内设机构的设置应有利于职能履行、运转顺畅和高效便捷,同时要考虑部门编制数额。(3)部门不单设人事、监察、信访机构和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构,其业务由办公会或综合科承担。(4)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实体办事机构,一般不在部门内设机构加挂议事协调机构牌子,其职能由相关科室承担。

64、在制定“三定”规定时,部门确定人员编制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1)部门现有总编制不增加,依据部门职能增减情况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公安、司法部门使用专项编制不纳入调整范围。(2)政

府工作部门不得使用事业编制,不允许两种编制混用,机关内部使用的事业编制一律或剥离到事业单位。(3)因职能整合而合并组建的部门一律核减编制,两个部门合为一个部门的原则上核减一套领导班子和一个科室占用编制。(4)纪检组长、纪检监察室的编制核定在单位编制总数内。

65、部门领导职数设置有何规定?

答:(1)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般配1正2副,任务繁重的可增配1名副职。(2)市政府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4-6名,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由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副秘书长兼任。县级政府不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职位。(3)市县政府不配市长、县长助理。市县政府部门不配领导助理。(4)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专业技术性领导职数严格限定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部门。(5)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原则上由党员行政正职兼任,设立部门纪委的,纪委书记一般由部门党委副书记兼任,不予单设,部门党组副书记、派驻纪检组长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设置。(6)部门内设机构不占用县级领导职数编制。 66、市政府部门内设机构编制设置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内设科室人员编制少于3名,即3人以下原则不设科。人员编制3名的科室,科级领导职数核定1名;人员编制在4-5名的科室,科级领导职数核定1正1副;人员编制6名以上的科室,科级领导职数核定1正2副。机关工勤(司机)编制原则上按部门行政编制总数的10%、适当参考部门领导职数核定,纳入财政全额预算,人员实行同工同酬的聘用制。

67、制定“三定”规定的文本格式有哪些统一要求?

答:部门“三定”规定是统一格式规范文本,其主要内容包括六部分:(1)职责调整,写清本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2)主要职责,写清本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3)内设机构,写清确定本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4)人员编制,写清本部门机关人员编制数、部门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其他事项,写清本部门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6)附则,写清本部门“三定”规定的解释和调整事宜。

68、市政府部门制定“三定”规定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答: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由市编办负责组织拟定,先由各部门对照省级对口部门“三定”、本部门原有“三定”和下属事业单位“八定”文件,认真分析研究,提出部门“三定”规定草案报市编办。市编办对各部门“三定”规定草案进行审核,研究论证,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经协商后,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就有关行政执法规范表述进行文字把关,提请市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审核,经市编委审定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69、乡镇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陕办发[2010]10号),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行,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改革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2010年年底完成工作任务。《安康市深化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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