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设计质量保证手册 标题
⑷、检验要求(如探伤方法、比例、合格级别等);
⑸、压力试验要求;
⑹、其他说明:如热处理、封头最小壁厚(必要时)等。 4.4 设计评审
第 5 章 版次/修订号:A / 0 第 3 页 共 5 页 5.设计控制 4.4.1 设计输出完成后,设计人员将白纸图纸和设计文件依次送设计校核、审核人员进行审查(评
审)。
4.4.2 校核人员对设计使用的软件,计算公式、计算结果的正确性,选用标准的有效性以
及图面布置,尺寸链和公差进行校核,并填写“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表”。
4.4.3 审核人员对设计输出是否完全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以及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
确性进行审核,并填写“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表”
4.4.4 对重要产品和新开发的产品,设计评审也可用会议的形式进行,由与设计阶段有关
人员参加,评审结论予以记录。
4.4.5设计人员对校、审中指出的问题应在正式施工图中加以改正,施工图底图完成后依 次送校
核、审核人员,经其确定无误后在相应栏内签字、签日期。 4.5设计验证
4.5.1 设计验证是在设计全部完成后,对设计的符合性进行验证,是否满足设计输入和标准及安全
法规的要求。
4.5.2 对按常规设计的压力容器的设计验证由设计批准人实施,对设计图纸、强度计算书等设计文
件进行审定,对设计质量进行评定,填写评定表,并在审定栏内签字、签日期,加盖设计专用章。 4.6设计确认
4.6.1 设计确认是针对经过设计验证的设计图纸在制造和使用过程中对其装配尺寸、强度、动配合、
动密封及功能和安全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输入要求的确认。
4.6.2在制造过程中对设计图纸中各零部件的相互配合,总装尺寸的相互协调一致进行确认。 4.6.3 耐压试验对设计强度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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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设计质量保证手册 标题
第 5 章 版次/修订号:A / 0 第 4 页 共 5 页 5.设计控制 4.6.4 动设备在出厂前进行以水代料的运行,是对设计的动密封、动配合进行确认。 4.6.5 其功能和安全性能是通过顾客使用过程中所取得的数据进行确认。 4.7设计更改
4.7.1 通过设计验证和制造的图纸,如需要更改应由提出部门填写“设计更改通知单”并附上相关
的资料报设计部,经设计批准人审批后方可更改。
4.7.2设计部接到经审批的“设计更改通知单”应安排原设计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后按本章4.4.2
和4.4.3条进行校审。
4.7.3 修改后的图纸含设计文件按原发放路线,发放修改件,回收作废件。 4.8相关文件
⑴、Q/GZ-A-04《压力容器设计工作程序》
⑵、Q/GZ-A-05《压力容器设计条件图的编制与审查》 ⑶、Q/GZ-A-06《压力容器设计文件的签署》 ⑷、Q/GZ-A-07《压力容器设计文件的标准化审查》
⑸、Q/GZ-A-09《压力容器设计文件的管理》 ⑹、Q/GZ-A-10《压力容器设计文件的更改》 ⑺、Q/GZ-A-12《压力容器设计条件图编写制度》 ⑻、Q/GZ-A-13《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⑼、Q/GZ-A-15《设计图样编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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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设计质量保证手册 标题 第 5 章 版次/修订号:A / 0 第 5 页 共 5 页 5.设计控制 压力容器设计工作程序图设计资格批准接受设计条件 否 条件审查下达设计任务书、设计条件图 审批法规标准技术条件初步设计 会审施工图设计 否校核、标准化审查、审核 否用户会签(合同有要求时)设计验证(批准)计算书和底图打印 签署晒图总图加盖单位设计资格印章 否设计质量评定分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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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保 证 手 册 标题 1目的
第 6 章 版次/修改号:A/0 第1页 共5页 6.材料、零部件控制 确保产品使用的材料符合《容规》、GB150、GB151、材料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 2范围
对于压力容器产品使用的原材料、焊接材料、外协外购件等的采购、验收、保管和发放、
材料代用、材料标记、标记移植等的基本要求、控制程序和责任人员做出规定。 3职责
材料采购与管理系统由采购部归口,生产、技术、质控部配合并对该系统中与本部门有关环节的工作负责。材料质量实行材料责任人负责制,对材料订货技术条件(必要时)、入库验收、材料代用等进行审核,对材料保管、发放、使用、标记移植进行监督,并接受质保工程师的监督检查。 4 控制程序
材料质量控制程序按“材料质量控制程序图”图6-1与本章规定执行。
4.1材料采购
4.1.1采购部门根据工艺部门提供的、经工艺责任人审核的“产品零件综合明细表”(工艺表-05)
和生产提供的生产计划、盘库存后,编制“材料采购计划表”(材表-01),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采购依据。
4.1.2采购部门会同质管办、质控部等按《供方评定管理制度》对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和国家行政
许可项目规定需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资格进行评审,作好评审记录(材表-02),确定合格的供方,编制合格供方名单,经质保工程师批准,作为选择供方的依据。对已建立供货关系的供方的供货情况记入“供方业绩记录表”(材表-03)进行持续考核,以确保供方的供货质量得到保持。
4.1.3采购员必须按照“材料采购计划表”到合格的供方采购,采购员不得擅自更改所采购材料的
品种、规格和质量要求。因故需要更改的应履行审批手续,需代用的则按照《材料代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代用手续。
4.1.4供方提供的原材料、焊接材料、外协外购件等必须标记齐全,压力容器专用钢材的材料质量
证明书应为原件,其他非压力容器专用钢材应为质保书原件。加盖供货单位检验章和经办人签字的有效复印件,外协外购件必须带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其内容要与实物一致。国家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应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还应有许可证的复印件或监督检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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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保 证 手 册 标题 4.2材料接货验收
第 6 章 版次/修改号:A/0 第2页 共5页 6.材料、零部件控制 4.2.1材料(包括钢材、焊材、外协外购件等)到货后,采购员向仓库管理员提交办理交接手续,
并将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等交给仓库保管员核对、清点实物,仓库保管员负责将实物放在待检区,并通知相应的检验员进行接货检验。
4.2.2仓库保管员应配合检验员检验。检验依据为相应的标准、图纸的技术要求、采购计划表等,
并按照相应的检验规程规定的检验项目、数量、比例和程序进行。
4.2.3板材、管材按照《钢板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入库检验和复验,将检验结果填入《钢材接货
检验记录表》(材表-04),检验/复验结果附在《压力容器材料验收入通知单》后(材表-05)。 4.2.4外购件、外协件分别按照《外购件管理制度》和《外协件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验收,将验
收结果填入《压力容器外购、外协件验收入库通知单》(材表-06)中。
4.2.5用于III类容器的IV级锻件和《容规》第2.11(2)条规定对材料质量证明书有怀疑的主要
受压件复验的材料,由检验员开出《理化试验委托单》(理化表-01)连同试样送理化试验室,按本手册第11章《理化试验控制》进行试验。
4.2.6焊接材料按照《焊材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入库验收和管理,将验收结果填入《焊
材验收入库通知单》(材表-07)中,经焊接责任人审批后入库保管。
4.2.7检验员汇总上述资料(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接货检验记录、复验报告、入库通知单等)经
材料或焊接责任人审批签字后,由责任人按生产批号给出入库编号并分类建立入库编号台帐移植到上述各种资料上,(即移植号),仓库管理员按规定分类将材料存放到合格区,并按《材料标记及标记移植管理制度》、《外购件和外协件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标识和入库管理,按入库编号分类建立台帐,确保帐、卡、物一致。
4.2.8不合格材料和外协外购件由检验员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检验表-14),材料经材料责任人
审核签字(焊材经焊接责任人审批),外协外购件经检验责任人审核后,检验员做出明显“不合格”标记,交采购部处理,向供货方做权益交涉。不合格材料由仓库保管员将其隔离存放,并在供方业绩表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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