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蛮干心理。蛮干是指对任何事情都不在乎的一种逞能行为。有的职工不管违章不违章,一味地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行事,认为按规程束手束脚,活儿就没法干了;你说你的,我做我的。也有些职工,只顾埋头干活,无视事前、事中作业场所有否安全隐患,是否会造成事故,有的甚至发现隐患也不及时处理。
(4)侥幸心理。有些职工几次违章作业均没出事,就盲目地认为自控能力强,对作业环境和条件变化能够把握,就图省事、省力、怕麻烦,贪方便而简化作业,摒弃自认为与生产无关系的安全规定,经常抱着投机取巧、侥幸过关的态度。产生这种心理的原因:一是井下工作的时间久,熟悉情况,认为像抽烟、不抠柱窝等小违章不会出事;二是部分安监人员对“三违”查处不力;三是利用不正之风作掩护。
(5)厌倦心理。有的职工因常年累月在井下从事艰苦、危险的工作,工伤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远离家乡的合同工、协议工,时常思念亲人等,常产生厌烦情绪,有这种消极情绪的人,反应迟钝,工作起来无精打采、思维懒惰、注意力不集中、责任能力下降,对遵守作业规程,处理不安全因素持消极态度。
(6)唯心心理。个别职工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抱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的错误想法,唯心地对待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
(7)急躁情绪。当完不成任务、遇到恶劣的生产条件时,都容易产生急躁情绪;还有的年轻人班后要进行娱乐活动等,都可能在工作中表现出急躁情绪。这种情绪,往往使人理智受到限制,意识范围狭窄,不能正确评价行为的后果,表现为感情冲动:,行为鲁莽、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等。在这种情绪支配下,最容易进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8)懒惰心理。有这种心理的人认为按程序作业麻烦,为了省事而减少工序。且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即使发现隐患也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9)无知心理。对本岗位的设备、技术、规程等知识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对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模糊不清。常常看到别人这样干没出事,我也这样干,盲目从众,往往做出许多荒唐愚蠢的事情。
(10)马虎心理。有的职工在工作中一贯马马虎虎,粗枝大叶,当遇到连续或特殊作业时,注意力不能高度集中,依然我行我素,应付了事,易引发“三违”行为。
(11)逆反心理。表现为对某些人或某个领导的言行不满,产生抵触情绪。
(12)慌张心理。探亲及休假前后容易产生的一种心理。探亲前或休假前矿工归心似箭,表现在思想慌、干活慌,一心要快干活、快升井、快回家,遇事不沉着,急切忙乱,易慌中出错。
(13)恐惧心理。初次接触陌生事物的一种恐惧情绪,过度紧张会带来一系列的行为紊乱。
(14)随意心理。表现为凭兴趣决定活动内容和行为方式,一切凭兴趣、看情绪,自己想怎样干就怎样干。
(15)悲观情绪。悲观情绪的产生常常是由于安全受挫折,生产被动,或在完成任务中遇到重重困难而失去信心。悲观情绪往往使人信心不足、忧郁惆怅,抑制人的积极性,使队伍丧失战斗力。
(16)盲目乐观情绪。当安全生产取得一些成绩,受到上级表扬时,就骄傲自满、盲目乐观、放松警惕,往往就会出事故。盲目乐观情绪易于导致麻痹、松懈、疏漏,只看到成绩,看不到潜伏着的危险,工作粗心大意,使安全生产在一定的周期内恶性循环。
二、环境因素
(1)作业条件恶劣。由于受矿井地质条件和煤层赋存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工作环境恶劣艰苦、生产条件复杂多变,特别是不可预知的环境突变因素仍随着采矿作业长期存在,职工在生理和心理上很容易产生疲倦,而引发各种不利的安全因素。
(2)社会环境影响。随着改革开放,职工接触社会生活面不断扩大。一方面,各种信息大量涌入,造成职工思想活跃,产生不稳定因素,导致职工在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或操作行为不正确;另一方面,职工对收入的期望值提高,与别的行业相比存在差距,造成心理有失落感,引发思想不稳定。此外,职工家庭发生矛盾或亲属遭遇生老病死等重大事项,也会造成职工思想情绪波动,导致安全行为上的失调。
(3)装备设施方面。我国大部分煤矿中无论是在生产工艺,还是在装备设施,或是自动化、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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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与世界上其他主要产煤国家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距。装备水平上不去,有的设备长期“带病”运。转或有的设备存在不健全、不完善的缺陷,这一现象在国有重点煤矿中存在较少,突出集中在地方或民营煤矿。
三、管理因素
(1)管理不科学。主要体现在:有的经济实体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干部不讲究方式方法,缺乏民主与公正,动辄罚款、训斥、高压强管;一些干部不能以身作则,违章指挥,强行要求职工违章作业,造成职工安全观念错乱;有的单位不考虑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工作任务安排布置忽视安全,违章蛮干,这些都严重挫伤了职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2)规程、规章制度“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目前,各单位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操作规程等。应该说是比较齐全完善的,但就是贯彻落实不到位。
(3)落实规程、规章制度“重形式,走过程”。各种技术规程、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严肃性、实效性不足,缺乏铁面孔、铁手腕、铁心肠的“三铁”精神。但在查处“三违”方面,对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执行较严,而对于违章指挥的责任追究,特别是对没造成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的违章指挥的责任追究则失之于严。这是在安全管理上的偏差,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实质上分析,违章指挥要比后两者严重得多,因为有违章指挥资格的都是管理人员,都有一定的权力。对于违章指挥,明日张胆的管理人员可以说是没有,但“隐性”违章指挥的居多。隐性违章指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职工违章作业持默许和回避态度;二是没有给单位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的生产工作行业环境;三是关注结果,不注重过程,只对工作的最后结果关心,而对完成工作的措施、流程漠然置之。隐性违章指挥一旦发生事故,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得到管理人员直接或硬性违章指挥的有力证明,责任全在于具体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则只负责相应管理责任。这方面涉及管理人员的素质和道德问题。
(4)“四个关系”处理不好。在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上,一遇到具体问题往往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造成抓生产增效益,忽视安全抓产量,给安全管理带来较大的难度。
心理学家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与人在当时的思想意识、心理状态有着密切的联系。人们心理活动的过程,首先是通过自己的感、知觉器官,获得对客观事物的感觉认识,在此基础上通过大脑的思考、分析、判断等思维活动,形成思想,指挥行动,产生行为。所以,只要有不安全思想,就必然会造成不安全的行为和事故隐患,也就存在着演变成事故的可能性。
第三节 “三违”人员分析
实践证明,容易产生“三违”的人员主要包括:
(1) 刚下井的新工人。思想紧张,环境不熟悉,自主保安能力差,面对复杂的环境和隐患容易惊慌失措,诱发违章。
(2) 抱有撞大运的人。对违章会出事故持怀疑态度。
(3) 懒惰的人。怕麻烦、图省事,认为按规程作业束缚手脚。 (4) 对规程一知半解的人。没有真正理解规程的要求。 (5) 性格急躁的人。遇事不分析、不检查,急于求成。
(6) 兴奋过度及悲伤过度的人。心理失去平衡,调节机能紊乱。 (7) 家庭负担重的人。往往精力分散,身在曹营心在汉。
(8) 极度疲劳和体力消耗过度的人。失去敏锐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动作迟缓。
(9) 文化程度低的人。理解规章制度和认识事物较差。 反应迟钝的人。应变能力差,致使有时分不清遵章和违章的界限。
(10) 上花班的人。劳动纪律差,组织观念淡薄,刚上班往往对岗位上出现的新情况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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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违法乱纪的人。在井下有不在乎的想法,思想不稳定,铤而走险。
(12) 放炮员。通过调查,发现违章次数最多的是放炮员,特别是每当放炮人员出勤率低的时候,违章现象更为严重。
(13) 粗心大意的人。干活粗糙,毛手毛脚,稀里糊涂,对质量、安全、规定不在乎,马马虎虎。 (14) 生产骨干。由于领导器重,工人尊重,出煤、进尺是主力,因而不大在意是否按规程作业。 (15) 干活落后的人。由于干活落在后头,急于追赶,忽视了按章办事,加之班(队)长的督促,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进行了违章作业。
(16) (17)个别熟悉情况的人。这种人有一定的经验,凭过去的经验而不顾眼前的条件变化,认为万无一失,凭经验去干。
(17) 频繁违章而又幸运没出事的人。因曾违章未出事故而大胆违章。 (18) 人事关系好的人。认为即使有小小的违章,也不会有人制止和揭发。 (19) 有“根子”的人。认为违章被抓到后有保护伞,不会受什么处理。 (20) 对干部有抵触情绪的人。往往在单独作业和行动时,因冲动而违章。
(21) 探家前后的人。心情不稳定,精力分散或者心情急躁,思想里恋家、想着回家的事,往往顾此失彼,容易违章作业。 只要再加分析,还能找出许多容易违章的人员。对此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经常不断地加强安全教育,从主观上消除安全隐患,才能促进安全生产。
由于事故绝大部分是违章造成的,只要找到容易违章的人与事,抓安全就能有的放矢。,许多安全管理的先进单位,正是针对这些容、易违章的人员,加强教育,严格管理,收到了较好的安全生产效果。
第四节 “三违”时间分析
通过对违章时间进行的大量统计调查,发现违章现象有以下时间上的规律。
(1) 下午和夜间违章现象较多。
(2) 每个班的下半班违章普遍要高于上半班。 (3) )交接班前后违章偏多。 (4) 倒班前后容易违章。
(5) 上级安全质量检查过后容易出现违章。 (6) 改变新的工作场所时容易违章。 (7) 生产任务紧张时违章较多。 (8) 出勤率低的时候容易违章。 (9) 领导不在场时违章偏多。
(10) 领导干部调动变换时容易违章。
(11) 生产材料在供应不及时或者缺少时容易出现违章。 (12) 人体生物节律处于低潮时容易违章。 (13) 家庭闹矛盾时容易违章。 (14) 农忙季节容易违章。
(15) )新婚前后,思想难于集中,容易违章。
(16) 家中来信、来电出现难题时,思想紊乱、不专心,容易违章。 (17) 在安全周期延长时,滋长麻痹心理,容易出现违章。
(18) 工作面各个工序不协调或各工种进展不均衡时容易出现违章。 (19) 保安人员不认真严格检查时,容易违章。 (20) 黎明前的一段时间违章偏多,并且较为严重。 一些安全先进单位在抓安全工作上,把上述容易违章的时间作为重点时间来抓,重点进行督促检查,使这些时间的事故率大大降低,从而取得了安全工作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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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煤矿企业“三违”表现
第一节 煤矿职工常见违章行为
煤矿职工中常见的违章行为有: (1) 入井前喝酒。
(2) 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 (3) 穿化纤衣服入井。 (4) 入井不戴安全帽。 (5) 入井不携带矿灯。
(6) 入井不随身携带自救器。
(7) 不接受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8) 出入井不按规定走出人口。 (9) 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0) 超员乘罐笼。
(11) 乘罐躺卧、不站立和不握紧扶手。 (12) 乘罐、乘车嬉戏打闹。 (13) 乘罐、乘车摘掉安全帽。
(14) 乘罐时将头、手、脚伸出罐笼外面。
(15) 乘罐时将随身携带的工具等伸出罐笼外面。 (16) 乘坐装物料的罐笼。
(17) 乘罐笼时随意向井筒内乱扔东西。 (18) )超员乘坐人车。
(19) 乘坐人车不关门、不挂防护链。 (20) 乘车、乘罐笼不听指挥,抢上抢下。 (21) 在两节车厢之间搭乘。
(22) )在机车头与司机挤坐在一起。 (23) )人车行进中扒上跳下。 (24) 乘坐井下装物料的矿车。
(25) 乘坐固定车厢式矿车、翻转车厢式矿车、底卸式矿车、平板车和材料车。 (26) 开车时不顾一切拣拾掉落在车外的东西。 (27) )乘车时在车内站立。
(28) 乘车时在车内躺卧、打盹、睡觉。
(29) 乘车时将身体或随身携带的工具等伸出车外。
(30) 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31) 在人行道宽度不够的大巷里行走,当车辆接近时不立即就近躲避。 (32) 在轨道中间行走。
(33) 乘猴车时不扶牢吊杆,用手触摸绳轮。 (34) 建井期间乘吊桶上、下井不佩戴保险带。
(35) 乘坐带式输送机背向进行方向或站立、仰卧、手摸胶带两侧。 (36) 乘坐刮板输送机。
(37) 在刮板输送机的机槽内行走。 (38) 攀扶电缆行走。
(39) 在井下行走时,随身携带的长工具扛在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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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随身携带的锋利工具刃口不戴护套。
(41) )横穿大巷、弯道、交叉口不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规定。 (42) 井下行走横跨正在运行的绞车道或无极绳道。 (43) 在采区、巷道里行走不注意观察支护等周围险情。 (44) 在溜煤眼和下料眼下方行走。
(45) )在井下随意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46) )在井下吸烟。
(47) )在井下用灯泡取暖。 (48) )在井下使用电炉子。 (49) )闯放炮警戒线。
(50) )擅自进入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
(51) )不走专门设置的过桥通道,随意钻越、跨越带式输送机。 (52) 在井下打盹睡觉。
(53) 在支护不全、不牢或有冒顶危险的地点休息或就餐。 (54) 上班时间打架斗殴。 (55) 通过风门不随手关上。
(56) )随便挪动井下路标或安全标志。 (57) 擅自拆开计量仪表封条或铅封。 (58) 擅自拆卸防尘设施。 (59) 擅自损坏风筒。
(60) 擅自损坏报警、信号装置。
(61) 将井下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甩掉不用。 (62) )擅自脱岗、聊天。
(63) )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64) 不是电气维修工,擅自检查、修理电气设备。 (65) 用湿手或金属物品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 (66) 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
(67) 擅自动用井下非常仓库储存的材料。 (68) 随意拆卸支护紧固件。
(69) 击打作业时不用钢斧、钢锤。
(70) 发放、使用未取得矿用安全标志的产品。 (71) 在井下擅自打点发信号。
(72) 进入工作面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73) 在井下和井口房采用可燃性材科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室。 (74) 井下工作人员不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75) 井下工作人员不知道灭火器材存放地点。 (76) 不熟悉安全出口和避灾线路。 (77) 乱扔润滑油、棉纱、布头。
(78) 在井巷或硐室里泼洒剩油、废油。 (79) 在瓦斯突出矿井不佩戴隔离式自救器。 (80) 不会佩戴自救器。
(81) 干部下井不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82) 不在指定的工作地点交接班。 (83) 交接班时情况交接的不清。 (84) )空顶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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