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风方式
施工过程中,采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通风,型号FBDNO6,功率为2×11KW,分别安装位置在主斜井运输巷溜煤眼和C8煤联络巷反向风门外较平坦的新鲜风流中;最长供风距离为240m,风机必须安装风、电和瓦斯、电闭锁装置;风筒采用抗静电、阻燃的柔性风筒风筒直径为500mm,风筒出口到迎头的距离不大于5m,风筒悬挂在巷道的上帮距轨面不小于1.3m。风筒必须悬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连接采用双反边,要求接头严实不漏风。 二、通风系统
(1)地面→主斜井→主井+1957甩车场→C8运输巷→回风大巷→副斜井→地面
(2)主井+1957甩车场→局部通风机→风筒→8煤联络巷风门→掘进迎头 (3)C8联络巷→局部通风机→掘进迎头 三、风量计算
1、按绝对瓦斯涌出量计算:
Q掘=100qk=100×0.7×1.5=105 m3/min
式中:q--绝对瓦斯涌出量平均值; k—为风量备用系数,取1.5 2、按工作最多人数计算: Q=4NK=4×10×1.5=60m3/min
4—每人每分钟应供给的最小风量,m3/min N—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 人 K——风量备用系数
5、按允许最大、最小风速验算: Q≥60V小S=60×0.25×5.94=90(m3/min) Q≤60V大S=60×4×4.8=1152(m3/min)
6、局部通风机及风筒的选型、安装位置及要求:
根据以上风量计算,在巷道巷掘进工作面所需风量不得小于105m3/min,考虑吸风量的备用系数,因此可选用FBDNO6(2×11KW)局扇,其吸风量为350m3/min;能满足用风需要。为避免局扇杂音,局扇应安装消音器。并安装好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局扇严禁任意停开。 四、其它要求
1、局部通风机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停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等原因计划停电停风时必须首先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然后
16
方可按停送电程序进行操作。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2、局部通风机的开停工作由该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员负责,每天要进行风电闭锁实验。
第二节 压风系统
一、压风系统
1、压风管沿地面压风房→副斜井→C8煤联络巷→主斜井+1957甩车场→掘进迎头→随着掘进工作面的前移而紧跟迎头前移。
压风管沿地面压风房→副斜井→C8煤联络巷→副斜井+1957甩车场→掘进迎头→随着掘进工作面的前移而紧跟迎头前移。
2、工作面采用风一台风镐进行凿岩作业,用风量为1.2m3/min; 3、空压机型号:采用LG-110螺杆式压风机,功率110KW,流量20m3/min;符合用风要求;
管路参数:主管2寸无缝钢管,支管1寸管,迎头采用变径耐高压胶管。 管道必须用托管固定在巷道一侧,紧靠巷邦,每隔50米,管道必须留设一个三通和闸阀。
第三节 排水系统
一、排水系统
根据矿井地质资料,掘进工作面预计最大涌水量为1.8m3/h,正常涌水量为1.2m3/h,基本不影响生产,特殊情况在巷道低洼处有积水时设置一个临时水仓(规格:2m(宽) ×2m(长)×2m(深);排水设备采用型号为BQW15-25-5.5的潜水泵排至210902运输巷流至1577水仓库。
工作面水沟布置在巷道右帮,距右帮下角100㎜,规格为宽×深=300mm×300mm,巷道水沟必须随工作面前进而延续,积水沿水沟→临时水窝子→水泵→排水管→1577运输巷水沟→1577水仓→1632运输巷→1632水仓→主井→地面污水处理→外排。
第四节 供电系统
一、供电系统
1、本掘进工作面设备使用660V低压电采用三专供电(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所有设备设施均为煤矿用防爆型。
17
2、供电电缆选用35mm2普通矿用电缆。
3、进行电气保护整定计算:本掘进用电设备有:一台绞车其过载整定值IZ=(17×1.15)×1.1= 21.5(A);一台风机其过载整定值IZ=(11×1.15)×1.1=14(A),一台750液压钻。
4、供电线路为:地面变电站→1632变电所→1632轨道下山绞车房→1577车场→2109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
第五节 防尘系统
一、防尘系统
1、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标准,具体规定如下:防尘供水水源来自本矿地面蓄水池,主管直径2寸,工作面供水支管直径不小于1寸,并在管路上安装过滤器,保证水质清洁.
2、防尘管路铺设:防尘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管路的接头、三通不得有流线性漏水。
3、净化水幕:
(1)巷道内每50m范围内安装一道净化水幕。
(2)净化水幕的连接:所有净化水幕的连接是阀门一过滤器一净化水幕。阀门及所有连接处不得有流线性漏水。
(3)净化水幕安装要求:①净化水幕的长度不小于1.2m;②净化水幕安装在顶梁下与梁平行;③净化水幕喷嘴间距30—40㎝。
(4)喷嘴的方向:净化水幕喷嘴方向与风流方向相反,略向下; 4、防尘管路:地面水池→主斜井→主斜井+1957甩车场→掘进迎头 地面水池→主斜井→C8联络巷→副斜井+1957甩车场→ 掘进迎头。
5、加强巷道的冲洗,防止煤尘堆积:工作面的巷道要保持湿润,巷道中的风水管、风筒、电缆上的煤尘堆积厚度不得超过10mm,堆积长度不得超过5m。
6、搞好个体防护使用好个体防尘用品。 二、附:防尘系统示意图
第六节 防火系统
一、防火系统
1、严格明火管理严禁下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在井下拆卸敲打矿灯。
2、所有设备均采用防爆或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性能完好各种保护系统齐全。电缆必须使用不延燃电缆。
18
3、电钳工必须加强电气设备及电缆完好情况的检查并做到有记录。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器设备杜绝电气失爆。
4、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5、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洒水支管和阀门;地面设消防水池,井下设消防管路,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 m3的水量;消防管路距工作面不超过20m,管径不小于1.0寸无缝钢管。
6、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
7、如掘进工作面着火时,根据着火情况,应首先采用直接灭火方法,如用灭火器、用水、砂子扑灭等,在直接灭火过程中,一般不得改变火区的风流方向。直接灭火不能取得有效灭火效果时,为防止火势发展,应采取封闭隔绝灭火;封闭火区前,必须根据火区的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变化情况,慎重决定通风方法和封闭程序。
8、巷道冒落区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严实。
第七节 安全监测系统
一、安全监测相关规定
1、采用KG90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进行连续监测。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则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信号电缆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甲烷传感器(探头)由当班瓦斯员根据掘进面的延伸向前移动。
2、掘进工作面设置2个甲烷传感器(探头)。T1甲烷传感器(探头)悬挂在距工作面小于5m的地点且距顶板不大于0.3m、距巷帮不小于0.2m处,在风筒另一侧且顶板无淋水处垂直悬挂,其报警浓度为CH4≥1.0%,断电浓度为CH4≥1.5%,复电浓度为CH4<1.0%;T2甲烷传感器(探头)悬挂在该巷距回风汇合口10~15m处其报警浓度为CH4≥1.0%,断电浓度为CH4≥1.0%,复电浓度为CH4<1.0%。断电范围为310902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由监测工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周一次。瓦斯检查工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如有故障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瓦斯检查工必须每天使用光学甲烷检查仪与甲烷报警断电仪探头的读数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监测电工必须在8h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5、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
19
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室。
6、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瓦斯员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
7、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
8、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
9、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下井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值,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
10、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11、所有监控设备必须按规定配足配齐,并有一定的备用量。 二、瓦斯检查相关规定
1、瓦斯员提前半小时入井,对各工作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按要求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写在瓦斯手册上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人员。
3、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每班至少检查5次。
4、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2米长的胶管和检查棍。
5、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采掘队长、通风队长、电钳工等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7、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8、一旦发现迎头瓦斯浓度超过1%,立即停止用电煤钻打眼,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瓦斯浓度达到1.5%,立即撤出迎头人员,报矿调度室,同时查明原因,报通风队长、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以便及时处理。只有等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方可恢复生产,相关电器设备附近,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恢复正常供电使用。
9、排除局部积聚瓦斯应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严格控制风量,严禁一风吹,瓦斯流经区域内必须停电撤人。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