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抗旱防汛应急预案(8)

2019-04-21 19:44

发布汛情旱情和灾情信息。

4.12.2旱情汛情及抗旱防汛动态等,由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害的,由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发布。

4.12.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导、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3响应结束

4.13.1当水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可视情况,中止应急响应,宣布响应结束。

4.13.2依照有关规定,对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响应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做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响应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乡镇政府、国土、林业等部门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栽。

4.13.3应急处臵工作结束后,当地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恢复水毁基础设施,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 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抗旱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抗旱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突

33

发应急指挥系统和抗旱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及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5.1.3抗旱防汛指挥部应协调通信管理部门,按照抗旱防汛工作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抗旱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抗旱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⑴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发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相关工程管理单位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岗位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⑵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及人员调度保障

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义务,在遇到防洪抢险等紧急任务时,经县政府批准,可以临时动用农村和城镇劳动力。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是抗洪、抗旱、救灾的重要力量。

⑵防汛抢险队伍分为:非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

34

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有一定技术要求的重要抢险任务。

⑶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抗旱防汛组织机构对抢险队伍的骨干进行技术培训。要组织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汛前演练,达到来则能战,战则能胜的要求。

⑷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落实应急抗旱职能部门和人员,保障应急送水和抗旱救灾。如当地确实无水源,群众的生活用水无法满足时,应组织车辆运输生活用水,满足受灾群众起码的用水需求,必要时采用消防车辆运水。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内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抗旱防汛救灾物资运输,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部门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伤病救治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

35

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⑴物资储备

县抗旱防汛指挥部、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单位,应按国家防总规定的抗旱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做好相关物资生产情况调查工作。

县财政部门提供资金,支持县、乡镇两级抗旱防汛组织机构及水库、河道等具有防洪任务的管理单位按规范储备抗旱防汛物资。

⑵物资调拨

先调用自有防汛储备物资,在不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县级的防汛储备物资;必要时,申请调用市级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用、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5.2.8资金保障

县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县内水旱灾害应急、水毁工程修复、抢险补偿等。

5.2.9社会动员保障

⑴抗旱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

36

施和抗旱防汛的责任。

⑵汛期或旱期,县、乡镇政府及抗旱防汛组织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抗旱防汛。

⑶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抗旱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⑷县政府应加强对抗旱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抗旱防汛工作。

5.3技术保障

逐步建设全县抗旱防汛指挥系统和防汛通信预警系统。开展抗旱防洪新技术研究。依托国家、省、市抗旱防汛指挥系统逐步建立县抗旱防汛指挥系统。

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统一调派专家参加会商,赴现场指导抢险救灾。

逐步建立并完善干旱、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和信息综合加工为主体的预警系统,提高干旱、暴雨灾害预警能力。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公众信息交流

⑴汛情、旱情、灾情及抗旱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由本级抗旱防汛组织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发布。

⑵当主要河流发生超设防水位标准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或出现大范

37


县抗旱防汛应急预案(8).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北工大电子工程设计报告(小型温度控制系统)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