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比入住前增加1.5万元,增幅达78%,实现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农民入住社区后户均收入增长大大超过原来收入增长水平。
七、如何解决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问题
23、如何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
根据试点调查测算,平均每个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和供排水、污水处理、电力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等)建设投入约519万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学校、卫生室、文化大院等)投入约436万元,合计955万元。按照每个社区1500户、6000人计算,人均约1600元,全市建成369个新型农村社区,需投入35亿元。我们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户建房以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让群众拿一分钱,通过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资金筹措机制,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扎实推进。一是调整财政支持结构、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每年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共计4.9亿元,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合上级涉农资金。按照“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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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乱、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强化县级政府整合作用,2008年以来每年整合基础设施资金2亿元左右,各项资金专户管理,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加大金融机构贷款力度。组建强农发展投资公司,正在通过投资集团向金融部门融资20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研究制定各金融机构支持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和农户建房贷款的运作办法,实行激励约束,每年一定数额信贷资金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农业银行率先研发推行了全国首家新农村民居建设贷款金融品种,目前已发放1133户7976万元。农发行三年拟投入80亿元贷款,助推我市城乡统筹发展。三是引导社会力量捐献。市、县两级组建农村公益事业基金会,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企业税前利润12%捐赠政策,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找准企业利益和群众利益的最佳结合点,通过土地、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实现开发企业和农民的共建共赢。对民营企业或个人积极投入资金支持社区建设的,予以鼓励表彰。注重激发企业家回报社会、回报家乡的无私奉献精神,通过给荣誉、留名声等方式,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企业家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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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区。如辉县市孟电集团董事长范清荣投资1.3亿元用于社区建设、长垣县河南矿山集团董事长崔培军先后捐款400万元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近两年来,社会捐资达9亿多元。四是研究制定通过土地进行的融资办法。按照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在确保耕地不减少的情况下,盘活土地资源,筹集建设资金,制定出台新型农村社区节约土地的用途及使用办法,所筹集的资金,专户储存,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或公益事业建设。
八、如何处理集聚区、创业园、社区建设与
保护耕地的关系
24、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指标如何解决? 首先,我们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引导和规范全市的新型农村社区按照规划实施。加强拆旧建新引导,鼓励在农村村庄宅基地原址,采取拆旧建新方式“滚动”发展,不占或者少占耕地,通过整理复垦拆旧区实现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其次,在《新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明确提出拿出总量指标的10%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周转指标,全市扣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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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村改造型(用地指标已经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范围足额保障),其他社区共分解了1.5万亩的周转启动指标,用于先期启动的新型农村社区建新区。重点区域新型农村社区建新区和拆旧区全部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年度分步实施。第三,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将河南列为全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省,目前第一批已下达的周转指标2万亩,我市已争取到11100亩。第四,我们严格按照和村民签订的协议,加大旧宅拆除力度,及时收回已经入住社区住户的旧宅基地,腾出更多土地加快指标周转,目前已腾出土地1.9万亩,复耕或恢复生态4100亩。总之,我们在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工作中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坚持以不牺牲农业和环境为代价建设新农村。
25、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村庄整合后节约土地如何处置? 我市坚持建新与拆旧并重,对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拆并,所节约的土地,首先用于复垦,按照1:1.05补充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后适当增加耕地,争取国家土地复垦整理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复垦投入,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剩余的土地指标,一部分作为集体建设用地臵换到产业集聚区通过参股、租赁、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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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等方式用于农村发展二三产业;少部分(约10%)臵换调整到县城和镇区周边,依法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建设,所得的土地收益专户储存全部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
26、产业集聚区用地指标如何解决?
全市28个产业集聚区(主城区除外),规划面积230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100平方公里、发展区66.4平方公里、控制区63.6平方公里。这些产业集聚区已经全部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依托城市(含县城)和重点乡镇原有建成区域发展,划定了起步区(建成区)、发展区和控制区。《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我市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标为152平方公里,我市在编制《新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时,落实到产业集聚区发展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65.3平方公里,加上可以划定为有条件建设区(控制区)的面积有55.6平方公里(该区域可以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取得建设用地指标)。再加上各个产业集聚区现有的建成区面积100平方公里(14.7万亩),实际全市产业集聚区可用发展空间达到了220.9平方公里。目前《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经首家被国务院正式批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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