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车辆部门安全保障措施 1、一般作业安全
1.1各种机械、工具除负责使用者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动用。工作时服装须整齐,并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1.2工作开始前,须确认机械、工具等状态良好(必要时先进行试验)。在工作须互相关照,注意自身和别人的安全,精力集中。
1.3手脚不得放在机械的转动部分,一切工具、材料不得抛掷传递,不得放在车顶、机械转动的部位和边缘处所。
1.4在使用活动扳手、管钳时,不准加装套管,不准用两个扳手交合使用或用扳手代替手锤使用。
1.5挥抡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打击第一锤前,应注意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开始工作。
1.6在使用各种镐类、千斤顶起重时,重心要找准,底座安放平稳牢固。镐体垂直,镐与铁接触部要加防滑木垫,其行程不得超过全长的四分之三(或安全刻线)。
1.7使用多台镐架起一个起重物时,要有专人指挥,平衡起落,防止倾倒。在起重过程中,起重物尚未垫妥架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身体任何部位不得伸入起重物下方。
1.8一切电动机械、工具,其电压在50v以上的,都要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2、修车作业安全
2.1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确认所使用或规定交接的工具,是否技术状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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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修理专用线应按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插、撤安全防护信号。 2.3架落车作业前,应在车辆的另一端打好止轮器。在架落车的过程中,车顶、车内、车下均不得有人停留。
2.4在架落车时,禁止手扶心盘销,必要时,须在两侧旁承上各垫200mm以上厚的防护垫,方可进行作业。在任何情况下不准将头和身体探入枕梁与摇枕之间。
2.5车体架起后,必须支好枕木,再将转向架推出。落车时,必须先将转向架推到车体下部后,方可撤除枕木,推动转向架时,头和手不得超过轮缘高度。
3、分解组装转向架作业安全:
3.1应根据不同型号的转向架,按各项的作业程序进行,对一切零配件、工具严禁抛掷。
3.2在分解和组装侧架、构架、摇枕等较大配件应使用专用工具。由两人以上操作时,应作到:步调一致、用力均衡、呼唤应答、放稳垫实。
3.3分解组装各部螺栓,要选用合适的扳手,使用电动工具时,精力要集中。
4、检修制动装置时的作业安全:
4.1拆装检修各阀门、管路等配件时,必须先截断风源,排净余风后,再行作业,作业结束后,恢复开通位置。
4.2分解制动缸盖螺母前,要在鞲鞴杆端部套好安全卡子,插上安全销,头部要偏离开鞲鞴杆伸出的方向。
4.3使用单车试验器试验制动机性能时,每次试验都要大声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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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鸣笛,确认车下无人后,方可进行。
5、车钩缓冲装置检修作业安全:
5.1分解组装车钩缓冲装置,应使用专用机具,严禁直接落地,在没有拧妥前、后托板螺栓的情况下,必须要有架起车钩的顶镐,确保作业安全。
5.2分解下来的钩舌销,不得放在钩头上,以防不慎掉下砸脚。 5.3在分解组装钩舌时,必须两脚分开,将钩舌贴身拢抱、钩舌入位后,立即穿好钩舌销。
6、车体检修作业安全:
6.1在车体上部作业时,必须站稳,用力要适当,防止失身跌下。 6.2由车体上向下抛掷物件时,必须呼唤应答,设人防护和了望,确认无人后,方可进行。
6.3拆除地板时,要确认车下无人,方可作业。换下来的旧木板上的铁钉,要全部打弯或拔出,以防伤人。
6.4敞车下侧门需要撑起时,应确认前方无人,用规定的专用工具或用吊钩撑牢。
6.5登高作业使用梯子前,应检查确认良好。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得探身过远,以防失去重心。同一梯子上不得两人站立,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度为60度左右,并有防滑装置。
(四)各站点机车、车辆防溜安全保障措施 1、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的措施安全保障措施: 1.1任何站点,严禁溜放、手推调车作业。
1.2凡参加调车作业的人员必须充分了解作业线路的坡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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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心中有数,作业中严格按《站细》、《段细》或相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溜措施。
1.3调车作业中要有足够的人员参加调车作业,并准备好足够的铁鞋,要有明确的防溜分工,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规定对停留车做好防溜措施。
1.4参加调车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各站《站细》规定的调车速度进行调车作业,严禁超速连挂。
1.5挂车时(包括机库调车),挂妥并确认连挂状态后方准撤除防溜措施。
1.6摘车时(包括机库调车),要切实做好防溜措施,否则严禁摘开机车。
1.7推送车辆(机车),必须执行试拉制度,确认连挂状态良好后,方可推送车辆(机车)。
1.8调车作业中,无论线路坡度如何、车数多少、空中车比例如何,均必须接通全部制动软管。
1.9各站点在调车作业中,对临时过渡车辆(组)也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
1.10基地站同一线内停留的车辆原则上应连挂在一起,每端各打上不少于2只的铁鞋,因特殊情况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按上述条件做好防溜措施。
1.11前方站(既有站)停留车辆时,无论坡度如何、停留时间长短,均应连挂在一起,拧紧两端车辆的手制动机,并以每端不少于2只的铁鞋作好防溜,因特殊情况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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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条件做好防溜措施。前方站站长(驻站联络员)或运转车长必须对站内停留车辆的防溜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1.12在超过6‰的坡道上停留车辆时,原则上不得摘开机车,必须摘开时,应拧紧不少于《技规》第33表所规定的手制动机数,并在下坡道方向以不少于四只铁鞋做好防溜。
1.13各站行车室、扳道房,必须备有足够的铁鞋,每处不少于4只。
1.14机库停留的机车不进行调车作业时应连挂在一起,每台车均必须按《段细》做好防溜措施,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别作好防溜措施,机务外勤值班员于每班接班后必须对库内机车防溜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1.15机车检修时,乘务员必须对机车做好防溜措施,检修人员按规定做好禁动标志,作业前认真检查防溜措施。
2、发生车辆溜逸时的应急处理:
2.1发现车辆溜逸时必须采用铁鞋、防溜枕木等使车辆停车,如防溜工具不方便时,可利用轨道边的煤、土、沙石杂物甚至衣物置于轨面,以增加轨面摩擦力,制止车辆溜逸。
2.2当溜逸车辆有可能过标撞车或溜入区间时,可开通避难线、安全线或采取脱轨措施,使溜逸的车辆就地脱线,尽可能减少损失,并迅速报告车站(机务)值班员。
(五)轨道车、轻型车辆及小车管理使用安全保障措施 为了便于轨道车、轻型车辆及小车的管理使用,确保新线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请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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