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轻型车辆及小车只限在新线管内使用。 1、重型轨道车的管理使用:
1.1重型轨道车在既有线不得单独运行,工地调转时应附挂于工程列车尾部。在新线内按列车办理。
1.2轨道车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昆明至曲靖段铺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运输组织方案中的派车制度,严禁私自调动使用。
1.3轨道车出乘前,由司机负责检查通信设备、安全防护用品(信号灯、旗、铁鞋、响墩、火炬等)是否齐全有效。短缺或失效时,必须补充配齐,方可出乘。
1.4轨道车运行速度应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部列车调度员下达的调度命令限速要求,与平车连挂推进运行时,不得超过30km/h(新铺线路未明令要求时,限速15km/h),且车辆前端须有胜任人员领车。
1.5沾昆二线使用的重型轨道车最大牵引重量为600t,严禁轨道车超载运输。
1.6轨道车在站内或区间停留时,必须按规定用铁鞋作好防溜措施,并拧紧手制动机,车上应有司机或副司机留守。
1.7运送施工作业人员时,附挂的平车必须有端、侧板,并有专人负责人身安全。负责人必须作到:
1.7.1对搭乘人员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1.7.2运行中人不得站立或坐在端、侧板或装载的货物上; 1.7.3监督乘车人员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确认相关人员上下完毕,方可通知司机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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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轻型车辆及小车的管理使用:
2.1施工单位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必须取得前方站值班员(驻站联络员)或项目经理部列车调度员的同意,负责人必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防护,并保证在承认的时间内撤出线路外。
2.1施工负责人必须指派专人使用轻型车辆或小车。
2.3施工负责人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保证能随时将轻型车辆或小车撤出线路以外。
2.4施工单位应备有防护信号和通信设备,并按下列要求防护: 2.4.1在线路上人力推行各种轻型车辆,应派人在车辆前后各800m处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如了望条件不良时,应增设中间防护员。
2.4.2使用小车应有专人随车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了望,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小车及在了望条件不良区间使用各种小车时,还应按本条第1项防护。
2.4.3轻型车辆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承认的时间内撤出线路或小车不能随时撤出线路时,应在车辆前后各800m处放置响墩,并以停车手信号防护。
2.4.4跟随列车后面运行时,应与列车尾部保持不少于500的距离,在长大坡道区间,禁止续发轻型车辆。
2.4.5运行中须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了望,在双线地段,遇有邻线来车时,应暂时收回手信号,待列车过后再显示。
2.5轻型车辆必须有制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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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轻型车辆及小车使用完毕,应放置在固定的安全地点,作好防溜措施并加锁。
2.7其他按中铁一局《新线行车组织规则》第99条执行。 (六)车列顶送二号车对位的安全保障措施
1、二号车应在起机有风状态(或不起机打开无火塞门,保证总风缸有风),自阀取柄位、单阀运转位。
2、车列(包括二号车)全部接通风管,车列前端安装简易制动阀。一号车前停车点设止轮器一对,防止车列和二号车冲撞一号车。
3、车列顶送二号车对位时,以手信号为主对讲机为辅,严格遵守十、五、三制挂车,距一号10米处应一度停车。
4、一度停车后,连接员确认一号车对位条件并征得机组负责人同意后后,方可以不超过3km/h的速度徐徐接近,在接近位置严格控制速度,以随时可停车的速度接近一号车。
5、一度停车后,要求铺架机车双机小闸对位,同时二号车在接近地点辅以小闸制动(对位好后再缓解)。
6、对位好后,本务机大闸制动、补机换向手柄中立位、断开机控琴键开关。
7、对位时,工地值班员应掌握车钩压缩量,算好车钩伸张距离,果断显示停车信号。
8、对位完毕,坡道起车时,采取小闸制动增加牵引力起车方法,达到起车条件后方可缓解机车制动,防止车列后溜,冲撞一号车。
(七)长轨运输及放送安全保障措施
1、长轨放送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应配备一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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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员现场监督。
2、长轨列车到达卸车地点前,严禁解锁。解锁人员与检轨人员应利用通讯设备呼唤应答,确认进行卸轨作业后,方可进行解锁和检轨作业。严格执行卸一对、解锁一对,严禁全部解锁待卸的作业方法。
3、长轨列车运行中,乘务员要做到平稳操纵,加速、起停要缓慢均匀,非特殊情况不得采用紧急制动。运转车长(押运人员)严密监视列车运行状态和长轨加固状态,发现锁定卡具松动或长轨窜动,应立即通知司机减速或停车处理。
4、长轨列车运行中,严禁人员搭乘车列,对位时,长轨端部3米以内严禁站人。
5、卸轨时,运行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防止发生钢轨鼓曲或翻转。
6、长轨放送前,卸车负责人应提前向所有参加作业人员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分工安排,作业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卸车负责人统一指挥,协同动作。
7、需要对位或停车时,卸车负责人应向运转车长详细说明作业要求,由运转车长指挥机车作业(使用手信号并辅以音响信号),运转车长应严格执行卸车负责人的要求,不得擅自指挥机车对位。发现危及人身安全或行车安全时,须果断显示停车信号。
8、放轨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长轨放送作业指导书》要求的程序、方法进行作业,车上、车下人员应根据作业情况,随时护好长轨,防止长轨翻滚伤人,卸车负责人在卸轨过程中要严密注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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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有异状,必要时应及时采取停车措施,处理故障。
9、卸长轨时,钢丝绳与挂钩、固定器要联接牢固,人员不得站在移动前方和钢丝绳附近。车上作业人员不得将撬棍插入长轨移动方向的横梁后面,前一根长轨通过本车后,方可拨动后一根就位。严禁在悬空的长轨下作业,并注意防止长轨尾端落下时摆动伤人。
10、卸下的长轨应拨顺,并按轨头10m、间隔20m的距离进行钉固,用短枕木连接基本轨和长轨。
11、卸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随时注意防止撞坏车上设备或砸坏轨枕。
12、新线区段一线施工另一线行车或新线临近既有线时,当邻线来车时,应停止长轨放送作业,确保邻线行车安全。
13、卸车完毕,卸车负责人、专职安质人员、运转车长要认真检查车列上遗留器具是否牢固,顺坡滚筒是否卸下放在安全位置,机具及卸下的长轨不侵限方可开车。
(八)区间及站内卸车安全保障措施 1、卸车工作的基本要求
1.1路料卸车前,卸车负责人应对全体卸车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布置卸车计划、地点、里程、数量、卸车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1.2卸料车出发、卸完返回及对位前,卸车负责人和运转车长必须确认卸车人员已上车或处于安全位置后,方可发车或对位。
1.3卸车时,施工单位领导要在现场组织指挥,配备足够的卸车人员和机械。卸车人员必须服从卸车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1.4每辆车应指派一名职工为组长负责具体卸车的安全事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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