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为什么需要解释主要研究的是法律本身的问题,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研究的则是法律解释的社会意义。
(一)法律的生命在于理解、解释和应用。 (二)法律的任务决定了法律必须与其所欲调整行为的结合,而这一结合的过程就是法律主体理解、解释法律的过程。 (三)法律所具有的概括性特点决定了成文法律不可能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为司法者等留下了进行解释的许多空间。
(四)法律本身的开放性决定了应利用解释使法律不断地充实、发展。
(五)法律是用文字表达的,而语言本身的特性决定了首先应有理解和解释,然后才有法律的适用。
3、法律推理的分类
形式推理和辩证推理两类。
形式推理有两种基本方法,即演绎方法和类比方法。
演绎法律推理是最常见、最重要的推理形式之一,它指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其基本过程包括三个方面:寻找和确定可以适用于该案的法律――大前提;认定和陈述法律事实――小前提;作出判决,得出结论。 需进行辩证推理的情形有:法律规定本身意义含糊不明,而且这种含糊不是文字上的含糊不明;法律规定具有某些漏洞;法律规定本身可能相互冲突,适用者必须作出选择;出现通常所说的合法与合理之间的矛盾。 辩证推理有六种具体方法:一是利用法律精神的解释来建构辩证推理的模式。二是通过衡平来克服法律僵化,从而谋求个别公平。三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或法律的一般原则来作出决定,以克服形式推理的困难。四是根据习惯、法理来进行判断。五是根据正义、公平等法律、伦理意识来进行判断。六是根据事物的性质而进行判断和推理。
第二十章 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一、名词解释
1、法律责任2、免责条件3、法律制裁 二、问答题
1、法律责任的基本特点是什么?2、法律责任的归责基础有哪些? 3、法律责任的种类?4、法律制裁的种类。 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我们认为法律责任是指由违法、违约、侵权及不当行为等而应承担的责任。
2、免责条件即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和理由,是指当某种应当归责的状态出现时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无责任能力。不可抗力。
3、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存在着直接的逻辑关系,但又有区别。 二、问答题
1、法律责任的特点:一般的法律责任是由法律规定的责任;具体的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律责任是一种带有惩罚、补偿性质的责任。
2、归责基础即确定法律责任的条件和理由。总的说来,法律责任主要源自违法、侵权、违约和某些不当行为。
30
违法行为,其构成要素:第一,违法行为以违反法律为前提;第二,违法必须表现为一定行为;第三,违法的客体是被违法者所侵犯的且受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第四,违法的上一般应有故意或过失,第五,违法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的责任能力或行为能力。
违约行为。即违反合同所约定,没有履行义务的行为,其特点是:第一,违约是以违反合同的约定为前提的;第二,合同作为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违约具有相对性;第四,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第五,违约责任具有惩罚和补偿性的双重属性。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据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
3、法律责任有多种多样的分类。我们认为从违反法律的性质来看,有意义的分类是: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违宪责任。每一种责任都有一定的特点。
4、与法律责任的种类相对应,人们一般将法律制裁划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等。
第二十一章 法律监督
一、名词解释
1、法律监督2、权力机关的监督 3、司法机关的监督 二、问答题
1、法律监督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2、法律监督的分类 3、如何理解国家机关的监督? 答案
一、名词解释
1、从广义上讲,法律监督是指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为维护法治,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从狭义上讲,法律监督是指特定的负有监督之责的国家机关对法律实施活动的监督。 2、是指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为保障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通过法定程序,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具体实施法律的监督。 3、司法机关的监督
检察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包括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 审判监督――人民法院的监督,包括审判机关内部的监督和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二、问答题
1、一般认为有五要素。
法律监督的主体。是指由谁来进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法律监督的客体,即法律监督的对象。――监督谁和监督什么。
法律监督的内容。是对被监督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形式合法、实质合法。 法律监督的规则。是指法律监督者进行监督的法律依据和所应遵循的实体规则。 法律监督的程序。是指从事法律监督行为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手续。 2、按监督主体可以将其划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按监督主体和客体是否属于同一组织,可以将其划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按监督的时间可以将其划分为事后监督和事前监督。
3、国家机关的监督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的监督活动,带有国家的权威性和效力性,是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核心。具体包括: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是指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为保障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通过法定程序,对行政
31
机关、司法机关等具体实施法律的监督。
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自身的行政活动和企业、事业单位是否贯彻实施法律所进行的监督。其方式有:行政监察、行政复议、行政监管。 二、司法机关的监督
检察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包括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 审判监督――人民法院的监督,包括审判机关内部的监督和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