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怒江东岸白族本主信仰的特征和功能研究(4)

2019-05-18 20:27

树枝作为灵魂的暂时性载体。其作用是这一肢体动作的进行夯实了本次宗教活动的神圣性或者神秘性,为巫师威信的树立具有很好的铺垫作用,让人们坚信招魂仪式的可靠性。因为在当地人们的认知体系里,凡是香薰过的东西,停靠在上边的昆虫都会飞走,不会继续停留。但在招魂经过,巫师虽然用香薰过树枝,但后来还有一只小昆虫在上面,说明这并不是普通的昆虫,而是人体归来的灵魂。之后巫师将昆虫放到失魂者头上,这一肢体动作代表的是将失魂者复来的灵魂放回到他的体内。

在仪式最后的程序中,巫师的主要“表演”还是经文的念诵和泼洒碗里的各种东西。在这一阶段中,巫师念诵的经文和“仪式经过”念诵的有点不同就是最后喊的三声“切”、“切”、“切”。“最后程序”这一阶段为什么会在灵魂都已召回后才进行呢?主要是因为这一阶段的作用是献祭和警告跟随灵魂而来的恶鬼不要进入失魂者家里。巫师在最后泼碗里的东西时,喊了三声“切”“切”“'切”,“切”在白族话中是“给”的意思。边泼那些东西边喊“给”,表示的是“给你吃这些东西”,也就是向跟随而来的鬼魂的祭献,以此来达到驱逐他们离此地而去的目的。献给这些鬼魂的食物、纸钱等都是在献祭给本主和灵魂后取下代表性的一点,并且是站起来走到路口向外泼出去,表现出对这些鬼的不尊重和厌恶之感,让他们得到一点祭品后最好乖乖离开。这个阶段本是当地白族“驱鬼仪式”中的一个环节叫“倒饭水”,而在招魂仪式中将其借用并成为招魂仪式中不可或缺的最后阶段。这一环节的存在为灵魂的复来做了后期的准备,确保其在家中不受别的鬼魂的侵害、引诱。

招魂、驱鬼、祈求本主等与鬼灵相关的宗教仪式在过去普遍存在于当地的白族村寨,现在随着科技文化知识的提高,很多青年已不再相信这些众人将其称之为迷信的活动。但是,当他们用自己的能力与认知无法解决困难时,他们还是会将希望寄托到这样的巫术活动当中。可见,这样的信仰往往作为人们最后的寄托与希望发挥着心理慰藉的作用。即使本主护佑不灵,责任也不在于本主,信众会将原因归结为自我的过失,是自我没有遵循相应的规则。所以,本主信仰自勉性的慰藉功能往往推动白族群体对现世更美好生活的追求。

(二)氏族、家族保护神

一个村寨有了本主,一个家族或氏族也有家族保护神。家族保护神是以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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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为核心,融合其他信仰元素而形成的灵魂信仰,是基于祖先崇拜之上,但不完全等同于祖先崇拜,与本主神具有极为相似的社会功能,但其神祗却是亡者之灵。

那么,这样的氏族、家族保护神神信仰是在怎样的社会背景下产生。对于其所产生的社会背景笔者认为有二。首先,村社保护神受到破坏后未得到恢复而走向寻求可以继续发展之路。村社保护神在当地发展的过程中受到文革的阻碍与毁坏后,因为地域的边缘化和这部分白族群体的数量与规模与大理地区相比甚小,其信仰恢复问题并未受到人们的重视。所以,导致村社本主神信仰未得到恢复。从而使其在当地作为一种迷信活动在这部分白族群体中走入隐秘信仰阶段,之后渐渐淡化。直到现在,当地群众仍将祭祀村社本主的一些仪式称之为“搞迷信”。在对村社本主神信仰淡化的过程中,随着与汉族的进一步交往,本主神的社会功能逐渐附加、融入到一些非本主的神祗中,尤以与祖先崇拜融合的情况为甚。在本主信仰成为迷信活动而受到打击、破坏之时,村社组织中的祖先崇拜变得极度强化。祖先崇拜和本主神祗的融合成了凝聚村寨内部团结、构成村寨稳定结构、庇护村寨平安的主要手段。并且在大量毁坏本主庙时,祖先崇拜因无庙宇式专门供奉祖先牌位的建筑而未受到破坏,在白汉民族中仍以合法性的地位正常信仰。这样就促使本主信仰逐渐融入到祖先崇拜当中,最终形成了山神和亡者灵魂二元一体的——“山神树”信仰和祖先崇拜、儒、道三元一体的——“夺博”信仰。 其次,村社本主神信仰产生的社会根源发生改变而本主信仰发生了变化。怒江东岸的白族作为农耕民族迁入怒江之时,为了与其他游耕民族划清边界,也具有极强的地缘和区域观念。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村社本主信仰的存在有其重要的意义。在高山峡谷的地理环境中,仍可以看出三个互动空间是因山脉和水系为界而形成的。这是本主信仰进入怒江东岸后得以继续存在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但是,解放以后,随着土地改革,村村寨寨都有了固定的土地、森林,区域界限以法律的形式得以固化,农耕民族自发的强烈的地缘概念逐渐弱化。使文革毁坏的村社本主神失去了其产生的社会根基,随着便转向了极度强化的祖先崇拜,促使以祖先崇拜为核心的家族、氏族信仰的产生和盛行。

(1)山神与亡人魂二元结合而成的——“山神树”信仰

“山神树”最明显的特征便是山神与亡人魂二元神秘力量的融合。在怒江东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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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域空间内,不分民族,只要有坟墓的地方总会有一棵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圣树——山神树,山神树是汉族的称呼。白族人将山神树称之为“石日枕”([??31] [?i33 ][t?e?33])”,“[??31] [?i33 ]”意为出生之日,[t?e?33]意为树,“[??31] [?i33 ][t?e?33]”知译为出生之树。无论是白族还是汉族,都会在亡人坟墓正北方位挑选一棵距离坟墓距离适中的树作为山神树。为何山神树要在正北方向,主要是因为所有坟墓的走向都是坐北朝南,亡人下土安葬时也是头朝北,脚朝南,相当于站姿,便于接受人们的跪拜。当人们在祭拜亡者时也祭拜到正北方向的山神树。虽然白汉两族都有山神树,但是其文化内涵有所区别。汉族的山神树是对道教山神的祭拜。祭拜动因是整座山都是山神的管辖范围,要将亡者埋葬在此地,必须征得山神的允许。但是白族的山神树是亡者灵魂与山神二者的结合,整合了汉族山神的管辖职能与亡者灵魂的护佑功能,这两层象征意义往往交织在一起,便成了白族的家族或家庭保护神。在埋葬死者之时,挑选山神树除了向山鬼借用土地以外,也是为死者灵魂选择一个好的的居所,这个居所是死者在另一个世界的起始点。山神树被白族称作出生之树,因为白族将死亡看做是另一种出生,这个出生是灵魂进入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这个山神树就是灵魂在另一个世界的母体,如果灵魂离开了这个母体(山神树没有选对或者后期遭到破坏),他在另一个世界就会居无定所,无法接受后人的祭拜,就会沦落为鬼,无法在另一个世界护佑家族后代,也不再具有家族或家庭守护神的能力。

山神树的挑选分为两种情况,家族山神树和家庭山神树,如果一个家族的所有亡者都葬在同一个家族墓地,那么这个家族墓地只需挑选一棵山神树进行祭拜。如果家族中有一个人非正常死亡或死在外地,那么他将不允许葬入家族公墓,如果将其葬入公墓会他视为不吉利,因为白族认为这样冤死或惨死的人,其灵魂会含冤而不再善良,成为鬼,不会护佑在世亲人及后代,影响子孙后代的幸福发展。那么这样的死者就只能另选墓地,另挑山神树将其独立埋葬。如果好好祭拜,他的鬼会逐渐化凶为善,也会保佑家庭的人们。

对于山神树的祭祀仪式,与祭祀观音大老爷大同小异。表意为祭祀一棵神树,实质是对山神和祖先神灵的祭祀。祭祀分为常规祭祀和特定祭祀,最常规的祭祀便是每年清明节的祭祀扫墓,当天到墓地的第一件事就是抱着大公鸡到山神树前祭拜,祭拜者在以前都会请巫师,现在往往由家族或家里的男性长辈来担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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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拜的过程中同样念祈祷词,内容与初一、十五祭拜“观音夺博”所念的祈祷词大同小异。最后将大公鸡宰杀,拔点鸡毛沾上鸡血并将鸡毛黏在两张白纸上,最后将黏有鸡毛的白纸挂在山神树的根部。在这个过程中祭拜的食品都是生的,属于生祭。至于为何到坟地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祭拜山神树,白族人们说,亡者葬在这里的第一天起,这座山的一草一木都规其管辖,祭拜过他,获得其允许以后才可以动墓地附近的荒草灌木,才可以在墓地生火做饭。特定祭祀,也就是请巫师祭祀。这样有两种情况,第一,某人在某座山做了不该做之事,不按规则办事,得罪或惹怒了埋葬在山上的亡者灵魂,这个人在以后的生活中要不生病要不事事不顺,这样的情况下就得请巫师祭拜这个山上某个亡者的灵魂,这样的祭拜同样也与祭拜观音大老爷的情况如出一辙。第二,有人有意无意砍掉了山神树,这种时候神灵往往托梦给后人。托梦内容都是死者风吹雨淋、饥寒交迫等极尽暗示死者无家可归的生活状况。英俄坪村的一个阿姨曾经梦到自己丈夫悲惨的境况后,发现其丈夫山神树的大枝干被人砍掉。发生这样的情况后。死者家人要找出肇事者,让其必须请巫师隆重的另选一棵山神树好好迎接死者灵魂,并将其安置到另选的一棵山神树上。这样的事件严重影响村里家族之间的社会关系,因为砍伐别人家山神树的做法是对死者家庭最大的不敬,是对死者族人最大的欺辱,如果安置不好会影响死者家族未来的发展,所以这样事件的发生往往会导致世仇。

山神树被人们选为山神在人类世界中的形体和亡者灵魂在另一个世界中的母体,融合了山神的管辖功能与亡者灵魂对在世亲人和子孙后代的护佑功能而具有神秘力量,能够操控本山的万事万物和本家本族的贫富祸福,成为了具有本主功能的本山之主和本家本族之主。山神树成为了家族或家庭的保护神受到世世代代的祭拜,一棵自然之树因而成为象征意义上的护佑神,其繁茂情况与家族或家庭的发展前景息息相关。在其周围的空间也因此变得神圣,不得在这个区域内轻易进行一切世俗的活动,比如伐木等。山神树信仰在传承孝道、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发挥了生态保护的现实意义。

(2)祖先崇拜、儒、道三元结合而成的本主——“夺博”信仰

山神树作为家族保护神之一更多的倾向于对死者灵魂的崇拜,最能体现祖先作为家族本主神特征的要属祖先灵魂与儒、道三元结合的“夺博”信仰。“夺博”是白族音译,不同的学者音译略有不同,杨政业学者将其称为“东波”,李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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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将其称为“岛博”,怒江地区白族称其为“夺博”。李东红对“岛博”含义做出了详细的阐释。白族语称“本主”为“武僧”、“岛博”,“岛”是“大”的意思,“博”是对男性长者的尊称,因而“岛博”的意译应为“大老爷”。“武僧”意为“主人”。①可见,李东红将“岛博”视为白族本主神祗之一。但是本人认为“夺博”不完全等同于本主神,而是一种儒、道和祖先崇拜三元融合一体而形成的一种具有浓厚祖先崇拜色彩的与本主神及其类似的本主神祗。“夺博”神在怒江东岸白族本土观念中也为大老爷,但是这个大老爷更倾向于村寨或家族的远祖,而非主人。对于“夺博”的信奉表现在白族住宅堂屋中的“家踏”([t?iɑ31] [?a31])。“家踏”意译为“香火”台。在当地,家家户户的堂屋都有“香火”台,逢年过节都会祭拜祖先。香火台由必不可少的三部分组成,上部为写在红纸上的儒家的“天地君亲师”的牌位,中间为祭拜的案桌,下部同为用红纸写的道家的“土府宫中”牌位。白族人家将儒、道的理念完好的糅入祖先崇拜,使祖先成为了家族一切事物的管辖之主。具有儒家敬天、爱国、护亲、尊师的美德,也成为教化子孙后代的道德准则。道家的神灵使祖先的灵魂具有神性,成为祖先神。这样的解释太过简单也太过机械,不能完全清晰解释“夺博”三元素杂糅叠加的原理。如果将“夺博”视为信仰之树,祖先崇拜的思想为其枝干,儒家的伦理准则为其绿叶,道家的神灵思想供养信仰之树的土壤。

现在,逢年过节白族人家都要祭拜“夺博”,以前老人讲阴历每月的初一、十五也要祭拜,由于这样太过繁琐,农忙季节人们忙于农事,总是遗忘或误时祭拜,惹“夺博”生气,后来就变成逢年过节才祭拜。逢年过节家家户户都停止一切农事活动,在家休养生息,有足够时间祭拜“夺博”。形式主要是在香火台上烧香,供奉美食、酒水、水果等食物,还在堂屋内烧纸钱。这个过程白语称之为“喜夺博”,意为“为大老爷献祭”。在整个献祭过程中一家之主(以前都要请巫师)会祈求“夺博”保佑家里五谷丰登、人畜平安健康,家族兴旺、学习之人学业有成等等。祭拜最后一个环节就是这个家庭中的每一个人都要轮流在香火台前磕头,每人三个。可见“夺博”是对家族祖先的统称,这层含义上的祖先不同于一般亡者,而是具有了神性的特征,在家常年接受后人的祭拜。

李东红:《白族本主崇拜研究述评——兼谈本主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思想战线,199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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