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分部必须做好内部成本统计、分析、核算及管控体系,落实标后预算,严格执行限价标准,将工料机单价控制在总经理部要求的范围内,控制好材料损耗、临建规模及现场经费,并根据标后预算切块每季度进行成本核算和经济活动分析,接受总经理部的成本检查、督查、指令和下达的整改要求。
(9)严格执行局、公司、项目总经理部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支付资金按工程需要统筹使用、劳务工资支付到人,管好、用好资金,接受总经理部监督、检查。
(10)根据总经理部统一安排,组织实施项目内部检查,配合总经理部开展信誉(用)评价、征地拆迁、外部迎检等工作。
(11)直接负责工程实体、临时用地、竣工文件的交验工作,具体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和归档工作。 (12)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原则,实行工程质量追究责任。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做好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健全完备工程施工档案,让责任追究有据可依。
3.参建公司对项目管理的职责权限
(1)依据与总经理部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相关要求,迅速组建分部,并督促和指导分部建立管理制度,执行局、公司、项目相关制度、规定。
(2)按照工程总体推进,及时调配和补充资源,满足分部质量、安全、工期需要和信(誉)用评价的要求。 (3)指导编制和下达分部标后预算,与分部签订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直接监控分部原合同以及补充合同的限价执行及支付管理,对分部实施考核兑现。
(4)对分部进行检查、指导,组织分部的前期策划并督促落实,为分部提供充分的管理、技术和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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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维护局整体利益,按照总经理部的统一安排,协调解决分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进度、质量以及经营创效工作。 (6)配合执行项目施工管理预警、纠偏、问责机制的相关工作开展,促使分部履行好合同关系。 (7)享受和承担合同约定的利润和风险。
(8)对分部的考评结果与参建公司经营业绩、兑现直接挂钩。 4.局总部对项目管理的职责权限
(1)局协同组负责项目中标后的合同签订、交底、设计施工优化和投融资保障工作,履行对项目的监管职责。 (2)协同组织项目前期现场勘察和总体策划工作;组建总经理部,审查批准内部招标方案;组织实施内部招标。 (3)对项目开展全面预算,实施绩效考核,确定经营目标,监督“总承包经营合同”履约,检查标后预算执行情况。 (4)对项目施工组织、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 (5)对项目进行审计、监督,考核,并实施资金监管。
(6)局协同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过程管理情况,积极指导项目总经理部开展项目施工管理预警、纠偏、问责的相关工作推进,促使参建公司履行好合同关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局相关管理制度来管理项目。 (四)资源配置策划
1.物资设备策划:根据项目的工程数量、工期要求、施工方案,结合局现有资源状况,编制项目主要资源配置方案和配置清单(拟租用清单、拟调入清单及拟使用周转方案)等。
2.管理人员策划:依据局《关于明确局直属项目党组织工作衔接、领导人员任免和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二公党发〔2009〕65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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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点管控方面初步策划 1.总工期控制策划
按照业主工期要求,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资源配置及环境因素,梳理项目重、节点工程工期,确定总体工期目标。 2.安全质量策划
根据项目特点,梳理项目总体安全、质量控制目标及重大危险源和控制点。 3.重、难点工程和控制性工程策划
结合项目的总体工期目标、安全质量目标以及工程特点,初步确定本项目的重、难点工程和控制性工程,并策划相应的保证措施,为后期的参建公司选择以及资源配置、技术方案的制定、施组提供依据。
4.亮点工程和科技攻关课题策划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业主要求及区域特点以及项目管理目标定位,结合工程位置、工程施工技术特点、难易程度以及标准化管理要求,策划本项目的亮点工程和科技攻关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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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内部参建单位的选择
1.参建单位的选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特点,由局招标办公室选择招标形式。在局招标办公室的领导下,直属项目事业部、总经理部和局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2.项目内部招、评标委员会的成立。
委员会由局招标办公室、直属项目事业部、总经理部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人员由局招标办公室确定,专家由局招标办公室从局专家库(特、一级)中根据项目特点随机抽取或者直接确定,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3.直属项目事业部和总经理部根据已完成的标段划分、资源配置清单、材料单价清单和拟招标工程量清单等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并将招标文件报送局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文件审批后,由预算处牵头组织专人依据项目分劈清单及前期策划等组织编制投标控制价。
4.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度,根据局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下列程序组织招标:
前期策划(标段划 分、招标清单编制) 确定招标形式 (公开或邀请) 发布内部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 9
编制招标 控制价 编制投标文件 开标 资格后审、评标 推荐中标候选人 编制评标报告 确定中标单位、公示 中标单位平衡报价 签订施工合同 5.局市场开发处应在招标前对项目进行合同交底,直属项目事业部根据合同交底资料,结合上缴局利润要求,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并报局相关部门审批。投标单位自行编制投标报价。
有施工图的项目按照施工图编制标底,无施工图的项目按照局经验成本价编制标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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