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池(8)

2019-05-18 21:54

与现金池中集团总部向其下属子帐户划拨资金不同。统借统还在税收上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营业税上,集团企业的核心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贷款并统一归还的,根据下拨贷款利率高低确定是否需计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7号规定:(1)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2)统借方将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不得按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否则,将视为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性质,应对其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全额征收营业税。

因此,根据财税字[2000]7号规定,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所属借款企业收取利息应按一般借贷业务计征5%营业税,并按规定计算各项附加费;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统借统还中所涉及到的印花税则同于一般借贷业务处理。 另外根据(国税函[2002]837号)的规定,集团公司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所属企业申请使用,只是资金管理方式的变化,不影响所属企业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的性质,不属于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因此,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从集团公司取得使用的金融机构借款支付的利

36 / 59

息,不受《企业所得税睡前扣除办法》第三十六条“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限制,凡集团公司能够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证明文件,其所属企业使用集团公司转贷的金融机构借款支付的利息,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 现金池产品饱受质疑

可见,两种性质相似的集团之间的资金划拨,由于定义的不同就会导致企业在税收支出上的差异。通过统借统贷的方式,只要按金融机构给出的借款利率向其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就可以免征收营业税。这样一来,现金池相比统借统还而言,就多出了一笔营业税。这也大大削弱了现金池帮助企业节省财务费用的优势。 由于有了税收上的差异,企业也很容易在现金池模式中,打着统借统还的名义,顺理成章的实现集团总部向其下属子公司划拨资金的操作,从而避免营业税的产生。总部划拨给下属公司的资金到底是来自集团现金池,还是由总部统一向金融机构进行的借款。这一点,目前对于税务机关来说是很难进行监控的。

另外日前针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的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出台了相应的细则。规定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2:1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是对反资本弱化的一个具体的诠释。近些年来,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通过减少股份资本、扩大贷款规

37 / 59

模,从而以增加利息支出来转移应税所得,实现税收负担最小化。作为借款费用的利息支出,可以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列支。企业通过增加债务资本可以增加财务费用,减少利润,从而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政策问题通知》的发布将对这种现象产生很好的遏制作用。但是同时也会对一些有真实业务背景项下的债权性投资产生负面影响。企业现金池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事例。现金池就是以公司总部的名义设立现金池,通过子公司向总部委托贷款的方式,每日定时将子公司资金上划现金池账户。日间若子公司对外付款时帐户不足,银行就可以提供以其上存总部的资金头寸额度为限的透支支付。这样一个债权债务的关系就将受到“安全港”的影响。如果子公司对母公司没有一定的权益性投资,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子公司将不能获得足额的资金划拨,同时不足的部分就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呢?那么企业设立现金池获得外源融资变内源融资的收益将大打折扣了。

集团企业如何设立现金池

当前现金池是各大企业广泛追捧的一项资金集中化管理工具。现金池有效地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实现了集团内资金的划拨,满足了企业集团内部的资金需求和供给,降低了整个集团的财务成本,提高了资金管理效率。总的来说,对于集团企业而言,现金池实现了集团系统内的资金资源的有效共享。集团总部可以自行对子账户设定额度限

38 / 59

制,子账户在日间可以进行资金的透支,日终将所有子公司账户清零,即当子公司账户有结余时,划归母公司账户,作为企业集团的贷款并收取利息,子公司账户透支时,母公司账户划拨归还,作为企业集团的借款并支付利息。

据我们所知,目前国内已经有许多大型的集团公司已经设立或正筹划设立自己集团内部的现金池结构。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应当设立现金池来实现资金的集中化管理呢?企业在设立现金池的过程中主要会涉及到哪些具体的操作细节呢?

首先企业在设立现金池之前,应当充分的考虑到企业设立现金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虽然现金池作为一种高效的资金管理的工具,但是并非所有的集团企业都适用。现金池的设计理念主要是为了满足整个企业集团内不同账户之间资金的相互供给。它通过内部融资较低的利息成本降低了整个集团的财务费用。如果集团下面的各个分公司都处于盈余状态,那么设立现金池就失去它本身的意义。在资金充裕的公司里开设现金池的话首先是无法获得内部融资的财务优惠,其次设立现金池会涉及到各种银行费用、税费等,这无形之中还额外增加了企业的财务负担。因此对于那些子公司手头资金都比较宽裕的集团企业来说,开立现金池就没什么太大的必要性。

概括的说现金池产品比较适应于那些“双高”的企业集团,即集团内部一部分公司账面上出现高盈余,另一部分公司账面上则是高贷款。只有在这样的形式下,现金池才能切实管理好企业集团的资金头寸,加强内部资金的整合和统筹管理,实现内部资金的相互平衡,提

39 / 59

高企业集团资金的整体效益。CTS会员公司安海斯布希是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当初主要以生产百威啤酒为主,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盈利水平。在2004年的时候收购了哈啤,哈啤旗下有14家子公司。安海斯布希作为高盈利的公司,手头有着极其充裕的现金,而哈啤的盈利水平明显低下,资金长期处于缺损状态,银行对于它的资金支持力度也不够。在该集团内部就形成了非常明显的“双高”局面。因此在去年3月份的时候安海斯布希就开始着手建立自己集团的现金池结构。 在确定了集团有建立现金池必要性的基础上,企业接下来要做的就是选择合作银行。由于集团内不同的子公司他们所采用的合作银行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首先在选择现金池合作银行的时候,要确保不会对大多数子公司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其次银行的服务、收费也是企业选择合作银行时所必须考虑到的问题。在安海斯布希的案例中,集团选择了一家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开展现金池业务,鉴于人民币的现金收付业务比较繁忙,安海斯布希将主要的现金池业务放在中资银行,另外这家中资银行又与外资银行有合作关系,这样在信息的沟通上就会比较畅通。

此外银行的现金池有多种结构,如母虚子实、子虚母实等。企业在与银行进行合作的时候可以向银行进行咨询,在银行内部一般会有经验丰富的产品经理,他们会根据企业自身的需求度身订造一套现金池结构。另外企业的资金管理者在选择现金池结构的时候还应当与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律师、税务人员等进行一定的协商和沟通,看如何才能帮助企业更好的节省财务成本、获得更多的收益。并将这些想

40 / 59


现金池(8).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管理者教练式辅导》培训心得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