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书写规定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1.开写处方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处方若有涂改,医师需在涂改处签名, 用法、用量与药品说明书不一致的,医师应再次签名,并在病历中说明原因。有多个临床诊断时,“临床诊断”写主要诊断。诊断不明确时写主要症状加“待查”。
2.处方药量以三天为宜,七天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在病历上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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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说明。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一类精神药品三天,二类精神药品七天(用专用蓝色精神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口服三天量,注射剂两天量(用专用红色麻醉处方开具,注射剂我院内部规定为一次量) 。
3.药物名称中文应采用药品通用名或常用名,英文应采用国际非专利名(INN),避免单纯用商品名.
4.固体药物以克(g)或液体药物以毫升(ml)作为含量或容量单位时可省略该单位,但若以其他量词作为单位时则不能省略该单位,如毫克(mg)。
5.复方制剂可不写含量或浓度。中药与西药必须分别开具处方,但中药注射剂可以与西药开在同一张处方笺上。 6.如果在一张处方上开几种药,应用阿拉伯数字标出. 7.如果几种药物的用法相同,可将这几种药物的用法用量合在一起写,用法用量前加aa,含义为\各….\。 8.几种药物合用可用符号\表示.
9.医师若开具药物的用法用量与常规不符,应在该药物用法用量旁再签字确认,以表明并非写错.否则药品调配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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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书写格式分类
1.普通处方
必须注明每个药物的药物名称;最小使用单位的含量,浓度,装量或容积;最小使用单位的取用数量.
例:1.阿莫西林胶囊 0.25×12片×2盒(或阿莫西林胶囊 0.25×12片×24片)
S.0.5 一天三次(或 2片 ,一天三次)
2.氯氟舒松软膏 10g×1支 S. 外用,一天两次
3.10%氯化钾溶液 100ml×2瓶 S.每次10毫升,一日三次 2 .输液处方
可以不注明每个药物的最小使用单位的含量,,装量或容积(液体药物必须标明浓度),只要按照\药物名称+实际使用剂量\的格式即可.
例:5%葡萄糖注射液 250ml 注射用青霉素钠 320万单位 / ×6 S.皮试后静脉滴注,一天三次 例:0.9%氯化钠注射液 500ml 维生素C注射液 2.0
维生素B6注射液 0.2 / ×3 S.静脉滴注, 一天一次 处方共有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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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方前记 包括医院全称、科别、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2)处方头 处方以“R”或“RP”起头,意为下列药品;(3)处方正方 是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等;(4)处方后记 包括医生、药剂人员、计价员签名以示负责,签名必须签全名。 处方原则上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处方人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以示负责。处方常用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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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阿拉善盟医疗机构 卫生监督档案
类别:社会资本办医个体诊所
机构名称: 法人代表: 主要负责人:
建档日期: 年 月 日
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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