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包神铁路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包神铁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神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神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神华运(2014)第4号)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管内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第三条 术语定义
(一)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二)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三)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
(四)集中修是集中调配施工机械、人员、路料,综合利用施工天窗,在短时期内集中完成一条线路行车设备大中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一种施工组织形式。
第四条 本细则将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分为正线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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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进行管理。
第五条 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等级、组织机构、方案审核、计划编制与审批、集中修和天窗修组织实施、安全协议签订等内容,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六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最大限度地降低工运矛盾。
第二章 营业线施工项目
第八条 施工项目包括:
(一)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二)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三)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四)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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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各种施工。
(五)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改造施工。
(六)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
(七)设臵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及TPDS设备标定施工。
(八)承载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调整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设备施工。本细则中行车通信业务是指列车调度语音通信、无线调度命令信息、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以及列控数据等与列车运行相关的信息传送业务和承载列车控制、CTC/TDCS、信号闭塞、5T、牵引供电远动、防灾监控等系统的网络通道。
(九)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
(十)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枕板施工。
(十一)无缝线路应力放散。
(十二)牵引供电变配电设备、电力、接触网技术改造及大修施工。
(十三)车站站台、雨棚、天桥等建筑物及客运上水和吸污设备、站场供水设施技术改造及大中修施工。
(十四)其他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和稳定、设备使用的施工。
第九条 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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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铁路维修作业项目见附件1。
第三章 天窗和慢行的规定
第十条 天窗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
(一)铁路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240分钟。
(二)铁路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
(三)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臵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
(四)天窗一经安排,原则上不再变更。因施工、维修需要临时调整天窗时,由运输生产部报神华集团运输管理部批准。因特殊原因需取消天窗时,需经神华集团运输管理部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由神华集团运输调度室(以下简称运输调度室)以调度命令下达。
(五)铁路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每月应保证2次垂直天窗,每次不少于30分钟。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天窗。
(六)编组、区段站每个供电臂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停电时间。电气化双线区段每月应适当安排垂直检修天窗。
第十一条 开通电气化的线路施工和维修采用天窗修,未开通电气化的线路暂采取封锁设备(或临时给点)的方式进行施工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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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电气化的线路,如进行仅影响站内部分线路或道岔等设备、且不需接触网停电的连续施工时,可在天窗点外以封锁设备的形式安排施工,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审核施工方案,运输生产部组织召开施工预备会。
未开通电气化的线路上,进行不影响区段通过能力和正线的维修作业时,在告知列车调度员后由车站自行安排,列车调度员不再下令。
天窗原则上采用综合天窗,即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不再单独开维修天窗。具体天窗安排为:
(一)包神北线万水泉南—巴图塔、万水泉南南场(不含)—煤制烯烃段实行“日常维修+集中修”模式。日常维修根据南线天窗时间同步安排,集中修每年春季安排一次(根据维修量决定安排秋季集中修),具体方案结合呼和浩特铁路局(以下简称呼铁局)集中修时间和方案确定。
(二)包神南线巴图塔(不含)—神东段,执行神华集团运输管理部统一的天窗安排。
(三)甘泉线、巴准线和塔韩线天窗开行方式在电气化开通后另行确定。
第十二条 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严格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一个区间(或双线一个区间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一处,单线一个区段(或双线一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具体施工慢行区段划分见附件2)。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针对施工需要,编制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
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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