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尼龙套圈或铝套圈。为防止玻璃渗水,宜在驳接头与玻璃之间抹胶。 1.9.9石材安装工艺管理要点
1.9.9.1石材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纹和缺损,表面无泛碱污染。石材表面色差不明显,按要求做好了六面防护。
1.9.9.2采用铝合金挂件时,安装前应检查铝合金基座是否具备前后调节能力,是否安装到位,检查铝垫片的齿纹是否与铝合金基座咬合。
1.9.9.3石材安装时,石材与石材之间应用柔性胶垫控制留缝的宽度,禁止采用螺帽等硬质垫块留缝。
1.9.10铝板安装工艺管理要点
铝板在安装上墙之前不应撕扯掉保护铝板的保护膜,待大面积安装完成后一次性清除,防止铝板的污染及损坏。 1.9.11拉索、拉杆安装工艺管理要点
1.9.11.1钢索应用切割机切割,严禁用电弧切割或用气割,以防止损伤钢丝。 1.9.11.2钢拉杆和钢拉索安装时,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加预拉力,采用扭力扳手施加预拉力时,应事先进行标定。施加预拉力应以张拉力为控制量,拉杆、拉索的预拉力应分三次循环调整到钢构件正确位置。第一次张拉为设计值的50%;第二次张拉为设计值的25%;第三次张拉为设计值的25%。 1.9.12单元式幕墙安装工艺管理要点
1.9.12.1单元式幕墙安装精度要求高,测量放线以后应对主体结构进行全面测量并将测量数据反馈给土建、监理、业主,对结构存在偏差大的部位需进行剔凿。 1.9.12.2吊装轨道应安装到位并经过专家论证及监理的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1.9.12.3采用内抽式的安装方式时,应搭设卸料平台将板块运输至楼层内集中堆放,堆放数量应根据结构的要求,不得超过结构的承载要求,尽量堆放在靠近核心筒位置,堆放位置下方有结构梁。
1.9.12.4在恶劣天气(如大雨、大雾、6 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能进行吊装工作。 1.9.12.5轨道固定安装时,应将计算结果的受力情况反馈给土建技术负责人,考虑在吊装过程中结构梁的受力是否满足吊装要求,尤其是屋顶架设轨道位置,如结构梁达不到要求,则需对假设轨道进行加强。 1.9.13注胶密封工艺管理要点
1.9.13.1注胶后,应将胶缝用小铲沿注胶方向用力施压,将多余的胶刮掉,并将胶缝刮成设计形状,使胶缝光滑、平整;
1.9.13.2点式幕墙注胶时,根据图纸要求部分采用两面注胶的方式,一般采用结构胶。 1.9.13.3耐侯密封胶的施工厚度应大于3.5mm,宽度不应小于施工厚度的2倍 1.9.14门窗安装工艺管理要点
1.9.14.1门窗外框的固定片布置:两端点固定片布置尺寸为100~150mm,中间间隔宜布置300~450mm,最大不应大于500mm。
1.9.14.2 砌体结构禁止采用射钉直接固定,宜采用膨胀管和膨胀螺栓。 1.9.14.3外框组角部位应注意涂抹防水胶,外框注意开排水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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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幕墙工程师管理职责
(1)负责项目幕墙装饰专业的技术、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等组织管理工作。 (2)组织项目幕墙装饰专业分包编制装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组织分包进行内部审核(形成记录)、并报分公司、公司进行审核及审批,做好分包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工作。
(3)负责项目幕墙装饰工程日常质量管理工作,根据总承包项目质量目标制订幕墙装饰质量管理目标,为实现质量目标编制所需的措施及办法。
(4)负责项目幕墙装饰工程进度管理工作,根据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目标组织幕墙装饰分包编制月施工进度计划、周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内部审核后上报监理、业主审核,按照审批的意见组织实施。审核分包单位上报的施工作业计划,对分包施工进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配合项目商务合约部做好幕墙装饰成本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幕墙装饰变更签证工作,审核分包月度结算工程量。
(6)牵头负责项目装饰管理,做好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分包单位的沟通、协调管理工作,确保装饰与土建、机电工程等合理穿插。
(7)负责编制项目装饰工程档案,做好装饰工程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存档等工作。
3.施工总承包的服务、配合和协调
3.1施工总承包的服务 3.1.1现场总平面及工作面服务
3.1.1.1根据已批准的工程总进度控制计划,合理安排各阶段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 3.1.1.2根据总平面布置要求,提供各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所需的机械、材料等堆放场地,满足正常施工需要;并划分责任区域。
3.1.1.3提供现场临时道路给各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共同使用,总承包单位负责现场施工道路的修建、维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1.1.4提供、开通、加固、维修及保养现场任何道路或通道,在现场通道上搭设硬质安全防护(如需要)。为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施工期间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盖板、硬质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等。
3.1.1.5提供已安装在现场之施工机械、脚手架、爬梯、工作平台、塔吊、货运电梯及其它设备供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使用,协调各专业对大型临时机械及临时设施等共用资源的使用,上述设备或设施的使用期应充分考虑专业承包工程或发包人独立发包工程的工期情况,总承包人在拆除上述设备或设施前须征得监理人和发包人书面同意。 3.1.1.6为各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提供的施工场地、工作面应按要求准时提供,满足作业面交接技术要求,包括工作面修补,保持清洁,并防止施工期间水和垃圾的侵入。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进场前,总承包人应同其办理施工场地、工作面的交接手续并办理移交弃组织工作交底。 3.1.2临水临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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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根据已批准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布置现场临水临电(包括消防水),统一提供和管理各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的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和现场内的污水排放等。临电的配电线缆必须采用满足电力输送需求的电线或电缆。
3.1.2.2向各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提供相应的办公、施工用水和用电的接驳点,接驳点设置在各具体楼层平面(各楼层指定位置的分配电箱和水源接口),保证供电不间断、冬季供水不结冰。由水、电接驳点引至使用区域的临时水电管线由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自行接入,但水电费用由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承担(计量器具由总包提供,根据电费总价,按实际用电比例收取费用)。
3.1.2.3提供正常的临时照明和施工及调试试运行所必需的水、电;冬雨季及恶劣天气所需的必要防护设施。
3.1.2.4提供用于施工及发包人现场检查的照明设备,包括照明线路、照明灯具,在正常施工时间内及发包人批准的抢工时间内保证照明系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1.3安全文明施工服务
3.1.3.1施工现场提供一定数量的垃圾集中堆放地点,各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自行运输至集中堆放地点,总包负责进行统一外运处理。 3.1.3.2在工程施工期间,合理提供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督促各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定期清除任何多余的材料,保证施工现场整齐划一和井然有序。
3.1.3.3确保施工场地、井道、管井积水的清理工作,提供各井道、管井的挡水措施。 3.1.3.4负责对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的安全进行全面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发生事故,及时按相关规定全面负责救护、上报、处理和善后,尽最大可能降低事故损失.总包应在每周监理例会中进行安全通报;每月召开安全例会,通报各专业承包单位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3.1.4施工测量服务
3.1.4.1负责向各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提供工程的主轴线控制线以及各楼层50mm(或lm)标高线,进行现场交底和交接,并对提供的相关数据负责。
3.1.4.2提供统一测定的建筑标高控制线:在每层结构模板拆除、围护结构施工前,总承包人组织统一测量,以结构施工时的水准点为基础,在混凝土墙、柱上测定出建筑控制线,供各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施工引用;在区段结合部位的混凝土墙、柱上,必须设置建筑标高控制线,以避免区段之间产生误差。
3.1.4.3提供主轴线控制线:在首层各施工区段主体结构模板拆除、围护结构施工前,以各施工区段主体结构施工时测设的轴线为基础,统一测定X, Y两个方向的主轴线控制线,然后以此为基准铅垂向上向下逐层扩展,统一测定结构的平面位置。 3.1.5垂直运输服务
3.1.5.1施工现场内已有的脚手架、垂直及地面通道、垂直运输机械,特别是幕墙工程及大型机电设备的垂直运输等各种施工设施,由总承包单位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各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所承担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统一调配使用,充分发挥其效率。 3.1.5.2提供现场的垂直运输(包括人货电梯等),给各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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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3对专业承包单位自带的脚手架、活动脚手架、垂直升降机、吊机等,经过监理单位认可符合要求的,应允许其进场。 3.1.6资料查阅及汇总服务
3.1.6.1总承包单位设置资料室,指定专人统一收集资料和提供资料查阅服务,全面负责各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的施工资料收集、报审和分类组卷工作。
3.1.6.2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需进行相关资料查阅的,总承包单位资料室负责提供相关的资料查阅服务。 3.1.7统一竣工验收及备案服务
3.1.7.1总承包人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承担对各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对口服务工作,设置资料室负责竣工验收及备案所需资料的统一收集、汇总等服务工作。
3.1.7.2在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中,组织并统一对各专业单位、独立发包单位的有关质量检查和施工验收服务工作。
3.1.7.3工程竣工后,负责汇总、复核、整理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统一组织整体工程的整体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服务工作。 3.2总承包的配合与协调具体工作 3.2.1总承包项目部与总承包单位的协调 3.2.1.1幕墙及施工方案论证
根据国家规范的要求,超过50m 以上的幕墙需要进行专家论证;脚手架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都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幕墙施工一般采用脚手架施工、吊篮作业、以及轨道吊装等进行施工,故大多数需要进行方案论证。
幕墙单位进场后,先确定施工方案,积极编写施工方案后,及时报送总承包单位审批。幕墙专业单位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交幕墙工程师以后,由幕墙工程师将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发公司进行评审,幕墙工程师应跟进在公司评审的进度,及早将方案的评审意见反馈给幕墙专业单位,时间不超过15天。幕墙单位在通过总承包单位的施工方案评审后,需将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并积极组织专家论证。 3.2.1.2开工条件审查\\合同备案
幕墙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根据国家及地方规范的要求,幕墙单位开工以后需向当地安监机构办理开工条件审查手续,手续完善以后方能开工。部分地方则要求进行合同备案或者幕墙单位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以此作为幕墙开工的依据,手续未办理完成前不得开工。
幕墙单位进场后,积极与业主、总承包单位签订和商谈相关合同,幕墙工程师应关注相关合同谈判和合同评审的进度,积极推动相关协议的签订。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相关资料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方便幕墙单位及时完成合同备案和开工条件审查。 3.2.2施工现场协调 3.2.2.1办公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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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考虑在进场时由总承包提供工人可以居住的板房,便于统一管理。如现场不能提供工人住的板房至少由总承包协调提供现场的办公室,以便于现场的管理。 3.2.2.2堆放场地
(1)总承包在前期的策划中应考虑幕墙施工时的材料堆放,统一安排,根据幕墙的体量充分预留材料堆放的场地,在房屋主体施工结束或进行一段落后,及时清理不用或闲置的材料,为后续幕墙施工清理场地。
(2)如遇前期土建对幕墙材料堆放场地考虑不足,幕墙施工单位在进场后因及时与总承包单位沟通,协调好幕墙临时材料堆场。 3.2.2.3水平运输、道路
(1)总承包在施工中应将主要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幕墙单位进场后应积极与土建单位协调材料在现场的进场运输路线,以便于总承包在场地硬化时可充分考虑幕墙施工时的需要,对有运输路线要求的地方,也可协调禁止堆放材料,加快整体施工工期。 (2)分包单位的大型构件场内运输与卸货必须由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申请,由总承包单位统筹安排。 3.2.2.4现场用电
(1)总承包在施工中应根据施工工期的紧张程度在布置主电缆和一级电箱时充分预留施工时的余量,幕墙单位进场后,应根据自身工期的需要,合理的配备施工设备,并对自身的高峰期的用电量进行计算报总承包备案和审核,如出现现有的线路无法满足施工的需要,则在前期就进行电缆的布置。
(2)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施工用电管理,在建筑物内各楼层及必要的位置设置分电箱,以提供分包单位施工用电驳接,分包单位负责用电管理配合工作;不得随意拖地乱拉乱用;总承包单位和幕墙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电线电缆进行严格把关,对破皮、损坏等不合格的电缆和电箱严禁入场
(3)施工单位按要求配备电工,未具备电工证的人员不得进行电线和电箱的操作。 (4)各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用电申请,并按总承单位包单位指定位置搭接,负责各自的用电计量;
(5)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用电线路进行日常维修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正常用电。(6)总承包单位应定期的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杜绝不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杜绝乱拉乱用的现象。
3.2.2.5垂直运输(施工电梯、塔吊的配合)
(1)幕墙单位进场以后,应结合自身情况安排材料的进场顺序和进场时间,并积极与总承包单位沟通,由总承包合理统一的安排时间,如遇突发事件,需更改进场时间,也至少提前3天以上通知总承包单位协调。
(2)项目在投标阶段应积极分析项目的自身特点,遇到需要采用总承包施工电梯进行特殊材料运输的情况,在投标阶段告知业主注意事项,在总承包搭设施工电梯时采用定制的施工电梯解决材料的垂直运输。如遇已无法采用施工电梯解决的情况,则采取用塔吊结合卸料平台的方式解决。
(3)塔吊的使用,由总承包统一安排时间,告知塔吊指挥和司机,并建议由总承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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