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禁任何乱补课。每位教师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钻教材,努力转变教育观念,加强备课、研究课、优化课堂结构,努力向四十分钟要质量,不以任何理由乱补课、乱办班。绝不允许以学生成绩差或其它缘由要求学生进行补习从中收费。凡借故补课收费,说明教学能力太差,无能力完成教学任务。 三、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乱搭售各类资料。学校订教材将严格征订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教材,并将订书目录报市教育局审核,决不乱征订教材。学校教师和年级组、教研组等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搭售辅助资料。
四、学校对乱收费、乱补课办班、乱搭售资料的,将严格禁止,若发现有“三乱”中的任何一项出现,一经查实,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制,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对家庭作业量的规定
各科教学要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量布置课外作业。做到: 一、一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
二、二、三年级每天课外作业量不超过三十分钟; 三、四年级不超过四十五分钟; 四、五、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
五、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练习,更不得以做作业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六、 班主任应负责控制和调节学生每日的课外作业总量。
严禁教职工体罚学生的规定
全体教师要本着“魂系学生”的宗旨,热爱学生,对学生进行思想行为教育,充分发挥为人师表的作用。学校特做出严禁教工体罚学生的规定,内容如下:
一、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当学生发生迟到现象时应准许其先上课,后进行教育。 二、课堂上,教师应积极鼓励学生踊跃发言,参与课堂活动。当学生回答不上问题时,教师应及时提醒或制止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严禁训斥、辱骂或体罚学生。
三、教师应及时监督学生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当学生作业发生错误、书写潦草或未交作业时,教师应问明情况,耐心细致帮教,让学生及时改正或其按时补写,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以罚代管,以罚代教。 四、当学生出现违纪行为时,教师应利用课间以正面引导、教育为主,允许其犯错误,同时也要求其改正错误,严禁几哦按时擅自停学生的课。
以上规定望全体教师认真执行,如有违纪,学校将视其情节进行教育处理。
学生入学、休学、升级和毕业的暂行规定
一、凡年满六周岁的学区儿童,学校负责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并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防止辍学现象发生。
二、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坚持学习者,由家长提出申请并取得有关证
明,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主任批准,可以休学。
三、对患有严重传染疾病的学生,应说服学生和家长,劝其休学,调理治疗,恢复体能。
四、学生请假(包括事故、病假)时间超过全学期授课时间的三分之二以上者,随班学习确有困难者,可以降入相应年级学习。
五、学生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休学限期为一年或半年。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续休学时间。
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思想表现、行为习惯、学习成绩等综合考评为合格者,均可升级。无特殊原因,小学学习阶段无留级制度。
七、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考评为合格者,方可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计算机操作规程
一、外来软件必须进行消毒,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上机,否则一律不可上机。 二、电源:
1、在学习使用后,使用稳压电源(在实际使用时增加UPS电源) 2、稳压电源的启动。
先检查所有计算机系统的电源开关是否处于断开状态,启动稳压电源。严禁带负荷启动,待稳压电源工作后方可工作。 三、计算机系统
1、检查各主机与外机的连接是否正确。 2、先开外设备后开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