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诚-凯信后湖商业地产项目债权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
第十二节 资产管理计划的财产
(一)委托财产的保管与处分
1、委托财产独立于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资产托管人保管。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不得将委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2、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委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委托财产。
3、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可以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以其自有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委托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委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委托财产产生的债权不得与不属于委托财产本身的债务相互抵销。非因委托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不得主张其债权人对委托财产强制执行。上述债权人对委托财产主张权利时,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明确告知委托财产的独立性,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通知资产委托人。
(二)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资产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资金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资产委托人和资产管理人应当在开户过程中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所需资料。资金账户的预留印鉴由资产托管人刻制、保管和使用。委托财产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通过该资金账户进行。
与委托资产投资有关的其他账户,由资产管理人与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办理。
(三)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由资产管理人或资产托管人负责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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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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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一)交易清算授权
资产管理人应向资产托管人提供预留印鉴,该预留印鉴为托管人确定管理人所发送指令形式真实性的唯一依据。管理人应书面通知(以下称“授权通知”)资产托管人有权发送指令的人员名单,注明相应的交易权限,并规定资产管理人向资产托管人发送指令时资产托管人确认有权发送人员身份的方法。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二)投资指令的内容
指令是资产管理人在运用计划资产时,向资产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指令。资产管理人发给资产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金额、账户等,并加盖预留印鉴。
(三)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有权发送人(下称“被授权人”)代表资产管理人用加密传真的方式或其他资产托管人和资产管理人书面确认过的方式向资产托管人发送。资产管理人有义务在发送指令后与托管人以录音电话的方式进行确认,因管理人未能及时与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不由资产托管人承担。资产托管人依照“授权通知”规定的方法确认指令有效后,方可执行指令。对于被授权人发出的指令,资产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资产管理人应按照《试点办法》和本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划款指令,发送人应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划款指令。资产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资产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由资产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资产管理人承担。
资产托管人收到资产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后,应立即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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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
资产管理人向资产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本计划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资产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资产托管人发出的指令,资产托管人可不予执行,并立即通知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不承担因为不执行该指令而造成损失的责任。
(四)资产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资产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令及交割信息错误,指令中重要信息模糊不清或不全等。
资产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资产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资产管理人改正。
(五)资产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资产托管人发现资产管理人发送的指令违反《试点办法》、本合同或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不予执行,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资产管理人纠正,资产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资产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资产管理人承担。
(六)资产托管人未按照资产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资产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未按照或者未及时按照资产管理人发送的正常指令执行,给资产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七)更换被授权人的程序
资产管理人撤换被授权人员或改变被授权人员的权限,必须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使用加密传真向资产托管人发出由授权人签字和盖章的被授权人变更通知,同时电话通知资产托管人,资产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当日通过电话向资产管理人确认。被授权人变更通知,自资产管理人收到资产托管人电话确认后开始生效。资产管理人在此后三日内将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的正本送交资产托管人。资产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通知生效后,对于已被撤换的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被改变授权人员超权限发送的指令,资产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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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交易及交收清算安排
本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因投资交易所发生的资金清算交割,全部由资产托管人负责办理。
资产管理人应确保资产托管人在执行资产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时,有足够的头寸进行交收。计划财产的资金头寸不足时,资产托管人有权拒绝资产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资产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资产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所需的合理时间。如由于资产管理人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投资交易清算款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资产管理人承担。
在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资产托管人对资产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本合同的指令无合理理由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如由于资产托管人的原因导致计划财产无法按时支付投资交易清算款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资产托管人承担。
资产托管人可为资产管理人开通本计划财产托管账户的网银查询权限,供资产管理人每日查询本计划财产的交易明细及账户余额。
对委托财产的资金账目,以资产管理人与资产托管人约定方式核对,确保相关各方账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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