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服从法律,就是为了获得平等权利。统治者的职责是保护社会弱者免遭暴行,创造公平条件保证人们都有同样的权利。“正是出于这个理由,法律成了最高统治者。人民一直渴望在法律面前有平等的权利,否则他们偶然获得的任何权利都将徒有虚名。如果一个人,一个正义而正直的人,能使他们实现这一目的,那么这对他们就再好不过了。如果不能对每一个人都一视同仁,那么法律就是一纸空文。”
在人的基本权利中,西塞罗对自由权给予高度重视。他的名言是: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成为法律的臣仆。在各项自由权中,西塞罗对思想言论自由尤其持有宽容的态度。他说:“大自然为了人类的安全和自卫而把论辩术赋予人类,因此,毁灭这种天赋,灭绝诚实的人,是非常不人道的。决不应该这样做。”
与古代罗马思想家一样,古代中国儒家人物构成批判暴政暴君的重要知识群体,他们的言论构成表达人民意愿和情绪的温度计和晴雨表。中国儒家代表人物揭露和批判专制暴政的言论一直成为国民行使抵抗权的思想力量。贾谊就是撰写批判专制统治檄文的高手,他批判秦王朝专制的《过秦论》为后世反对专制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在这篇著名的政论文中,贾谊着重批评了秦王朝的过失,分析了其灭亡的原因,他说,秦王“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朴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所向披靡,不可一世。灭六国之后,秦始皇“自以为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可是,事实正好相反,“始皇既没,
余威震于殊俗”,陈胜“倔起于阡陌之中,率罢散之卒,将数百之众,转而攻秦,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影从,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秦王朝这个不可一视的庞然大物,终于垮台。为什么楚虽三户犹能灭秦,“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贾谊认为,原因就在于“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秦国靠“诈力”兼并六国,统一海内,取得成功。但统一之后,秦王不改其道,一味仰仗暴力而不行仁义,他的灭亡是不可避免的。贾谊针对秦王朝“繁刑严诛,吏治深刻,赏罚不当,赋敛无度”的暴政,提出了“牧民之道,务在安之”的主张,要“安民”就必须行“仁义”。贾谊针对秦弊提出的仁政措施有:“虚囹圄而免刑戮,去收孥污秽之罪,使各反其乡里;发仓廪,散财币,以振孤独穷困之士;轻赋少事,以佐百姓之急;约法省刑,以持其后,使天下之人,皆得自新,更节修行,各慎其身。”贾谊所推崇的是儒家的“仁政”说。儒家的“仁政”说构成中国历史上抵抗权理论的重要基础。
儒家义道论的抵抗权思想正是基于“仁政”说而形成的,其为抵抗权的行使提供了有力的武器。在儒家经典著作中,孔子关于义道的论述较早地确立了儒家的抵抗思想。“义”的重要意义不下于“仁”。“义”和“仁”都具有高于实定法律的权威性。义与仁都是志士仁人所坚持的最高道德准则。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在儒家看来,义作为衡量人际关系的行
为准则又具有与礼同等的重要性。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从现代法文化价值角度看,此君子四道中,义道的理论意义值得今人高度重视。义不仅仅是一般的道德准则,其重要意义在于它是政治行为准则,其与统治行为和民众处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义道和仁道、恕道都是政治统治所必须坚持的正道。政治统治应当徙义向善,实行仁政。“闻义不能徙”是孔子所忧虑的事情。儒家的义道思想主要是针对政治行为而发的。求义是为了克服不义现象。儒家提出尚义尚勇的标准。在勇与义的关系上,“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孔子还说君子有三道,“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勇必须以仁义为根据。“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仁与义是勇的前提。勇者首先应当成为仁义之人。儒家将勇与义相联系的思想是抵抗主义思想的理论基础和重要内容。儒家提出义以为质和义以为上的主张,是为了倡导抵抗不义的勇敢精神。 首先,要见义勇为。“见义不为,无勇也。”要做到见义勇为,需要培养“刚”“毅”“直”的精神。“质直而好义” 、 “直道而行”、刚直不阿是义道精神的一大特征。如果说《论语》恕道的特征在于“温”“恭”“让”;那么,儒家提倡的义道特征就是“刚”“毅”“直”。敢于持不同政见,敢于批评政府,即为直。“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恕道倡“忍”;义道倡“勇”。义道是对恕道的重要补充,又都是仁道的不同表现形式。
其次,不仕无义,以道事君。儒家提倡不为不仁不义的统治者服务,不与无义者同事共谋,这也是儒家的一大士气传统。“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以义道事君,这是与统治者谋事的基本原则。孔子说“以道事君,不可则止”。道义也是事君的行为准则和界限。义道要求绝对不做违反道义的事情。如果统治者不义,就不能与其谋事,为之服务。拒绝为不义的统治者工作,这也算是儒家形式的良心拒绝。
再次,远离暴政暴君,“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在国家有道的情况下,可以居住在该国事其贤者,友其仁者。“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事之仁者”。但当国家无道暴政横行时,就应当离开暴政的国家,另寻有道之邦。志士仁人应当择仁而处,择善而居。远离暴政国家,投奔仁政国家,应当是为士之志。士不应当留恋暴政之国。“君子怀德,小人怀土”。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危邦不入,乱邦不居”。择邦而居的思想既体现了出国自由的主张,也体现了居住自由的思想。近代出国自由和居住自由的主张正是渊源于古代因不满于政府而离开国家择邦而居的思想。在西方社会,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曾经提出过相同的思想。他主张公民因对政府和法律不满,可以自由离开国家,法律对此不得禁止。但公民如果愿意留下,就等于默认政府和法律,从而必须遵守该国的法律。这种出于对暴政不满而自由离国的主张发展到近代,便成为人人享有出国自由和居住自由的主张。“守死善道”而不死守一国,此种直道而行、士不怀居的精神是值得提倡
的。子曰:“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那种愚忠的爱国主义与儒家重天下而非重邦国的义道是格格不入的。
复次,违抗君令,抵制不义。如果说不仕无义以道事君和远离暴政暴君还属于消极抵抗的话,那么违抗君令抵制不义就已经是积极抵抗了。孔子论及为政者的君令时表示,对于不义不善的君令,应当采取违抗的态度和措施。“如果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对于那些“虐民”“暴民”“残民”的暴政行为,孔子认为,如果人民进行抵抗,罪不在民。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他又说:“不教其民而听其狱,杀不辜也;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治,不可刑也;罪不在民故也。嫚令谨诛,贼也;今生也有时,敛也无时,暴也;不教而责成功,虐也。”孔子愤怒地谴责这类暴政行为,论证了人民抵抗暴政罪不在民的道理,其中充满着抵抗主义的精神。
最后,儒家义道抵抗思想基本上还限于非暴力反抗和良心拒绝的领域。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这也未超出非暴力反抗的范围。孔子虽然提出了暴政暴君的问题,但还没有提出诛暴君诛独夫的暴力反抗主张。不过孔子反对暴政暴君的思想对孟子产生了直接影响,孟子继而提出诛一夫、诛独夫的暴力反抗主张。孟子说:“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从非暴力反抗走向暴力反抗,说明儒家的抵抗思想是相当彻底的。杀身成仁和舍身就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