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指南】 2005年宝山区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集中选拔工作要求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宝山区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区委同意,从今年6月开始,对全区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进行一次集中选拔,建立新的后备干部人才库。
一、后备干部的结构要求
全区按照党群、综合经济、行政管理、城镇建设管理、社会事业发展、政法、教育、卫生等八个专业方向(其中教育、卫生系统单独组织选拔),共确定副处级后备干部300名左右,其中近期副处级后备干部150名左右。
各单位集中选拔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应达到以下结构要求: 1、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的数量,一般按照各单位处级党政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
2、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选,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
3、女干部占本单位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总数的25%左右。根据工作需要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一般应有适当数量的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4、各单位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努力使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队伍形成合理的知识和专业结构。
二、选拔的条件和范围
具备下列条件的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的工作人员可报名参加选拔: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2、具有副科(或相当副科)以上职级;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60年1月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0年1月以后出生)的需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三、选拔工作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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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选拔主要分为宣传动员、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和公示、材料报送等七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宣传动员(6月6日-6月10日)
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后备干部集中选拔工作方案,并采取适当的途径在本单位(系统)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形成良好的氛围。
2、个人申报(6月11日-6月15日)
各单位在充分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受理本单位(系统)的个人申报,指导干部填写《宝山区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申报表》。各单位党组织应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积极参与个人申报。
3、资格审查(6月16日-6月20日)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本通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对个人申报参加选拔的同志进行资格审查,汇总制作《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个人申报汇总名册》。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同志应向本人说明情况。
4、民主推荐(6月21日-6月26日)
各单位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会的范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关于“民主推荐”的参加范围确定,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少于30人的单位全体人员参加)。民主推荐按下列程序进行:
(1)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作推荐说明;
(2)发放《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个人申报汇总名册》和《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
(3)与会人员无记名填写《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 民主推荐的对象可以是《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个人申报汇总名册》中的人员,也可以是《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个人申报汇总名册》之外的人员。
5、确定考察人选(6月27日-7月1日)
各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根据个人申报和民主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对于本人未进行个人申报,但民主推荐得票数较高,党委(党组)认为可列为考察对象的人选,应在考察前征求本人意见,本人同意作为考察对象的,需填写《宝山区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申报表》,然后进行考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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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申报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6、考察和公示(7月2日—7月15日)
各单位根据《宝山区干部考察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对后备干部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各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根据考察情况,按本通知的有关要求,研究确定本单位(系统)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并组织公示。
公示一般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可采取发书面通知、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方式,公示时间一般为7至10天。
7、材料报送(7月20日之前)
各单位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确定后,在7月20日之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宝山区委组织部:
(1)《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名册》;
(2)列入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的,应报送以下材料:
①《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推荐表》(各单位党组织填写); ②《宝山区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申报表》; ③考察材料;
④公示中有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应附有关信访材料和调查处理
情况。
以上材料请按照顺序,每人装订成一册。
(3)《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个人申报汇总名册》及未列入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的《宝山区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申报表》。
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请用16K纸张打印,并附软盘。 四、组织领导
选拔工作由区委统一领导,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选拔的各项工作。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选拔工作,认真组织好各项工作的实施,对于个人申报但未被列为后备干部的同志,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负责选拔工作的监督,对于选拔过程中出现的违纪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区委组织部联系。 联 系 人:梅 勇 于洪富 联系电话:56692083 56691011-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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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教育活动】
宝山区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分析评议阶段工作情况总结
自3月21日区委召开转入分析评议阶段工作会议以来,全区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市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督导组的关心指导下,在全区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巩固和深化学习动员阶段的成果,认真查找和努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了分析评议取得实效,为顺利推进下一阶段先进性教育活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共66个部门单位,计25个党(工)委、23个党总支、267个党支部,其中离退休支部43个。在分析评议阶段,党支部开展活动的覆盖100%,党员4845人,参加分析评议的覆盖率达到99.7%。开展党员谈心活动达14994人次,参与谈心活动群众2425人;撰写党性分析材料4350人,征求意见11054人次,口头进行党性分析460人,覆盖面达99.2%;387名党员领导干部既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了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率100%。征得对领导班子意见和建议数1500条,对党组织意见和建议数1083条,对单位的意见和建议1038条,对党员意见和建议数9104条,即知即改的达380件,针对意见和建议制订出台的各类规章、制度数有192项;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出简报40期。
二、主要做法
1、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一是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相互帮”的方法,通过填写“征询表”、开展“网上评机关”、发公开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共召开座谈会761场次,设立意见箱184个,开设热线电话189个,发放征求意见表10819张。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区四套班子及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坚持带着责任征求意见、带着问题征求意见、带着情感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请上来”,虚心听取基层建议,深入联系点,“走下去”,倾心听取群众意见。据不完全统计,区四套班子共召开29个专题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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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班子成员访谈参与人数286人次,共征询意见和建议180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747次。三是通过组织党员祭扫宝山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言,参观《宝山革命烈士英雄业绩图片展》,观看现代豫剧《村官李天成》,聆听“身边的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激发广大党员的内在动力,认真查摆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对照标准,规范程序,认真搞好分析评议。一是普遍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与人为善、坦诚相见、重在思想提高的原则,普遍组织了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四个层面的谈心活动,促进了党内民主氛围的进一步加强和党群、干群关系的进一步密切。二是做到“三个侧重”,认真撰写和修改党性分析材料。按照区委提出的“侧重查找个性问题、侧重挖掘主观原因、侧重提出整改方向”的要求,各单位围绕“准、深、实”的要求,指导帮助党员掌握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要求和方法,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三是精心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单位精心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同时,区委于5月8日、9日及时召开了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各单位以书面、座谈会、大会等形式及时进行了通报会。四是强调自我教育、自我批评,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单位积极启发党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励党员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形式,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增强了党内民主氛围,使广大党员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的锻炼。对于无法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通过电话沟通、送“会”上门等形式,确保了覆盖面。五是发挥支部作用,客观公正地提出和及时反馈评议意见。围绕“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的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给每个党员提出了评议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
3、抓实抓细,坚持边议边改。一是身先垂范,领导带头抓整改。区委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初步落实了整改方案,并明确了责任人,同时四套班子成员深入到各自“联系点”,察民情、找不足,连民心,树形象,增党性,努力使每个“联系点”成为先进性教育的“示范点”,崇高党性的“辐射点”。二是各单位坚持边学边改,边议边改,努力让群众得利益。如,宝山公安分局对基层所提的有关基层警力不足、民警业余生活不够丰富、警民之间沟通、实践经验不足等19条意见和建议,制订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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