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并做好文件发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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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CDGL/QEO-ZY(JL)-A-001-24
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进度控制监理细则,经总监批准后实施; 2. 项目监理部应通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单独申报的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单位的总体进度部署;
3.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第一次工地会议(或监理交底)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报审要求开展工作;
4. 进度计划体系至少应有年、月进度计划,根据工程情况可细化至旬、周、日; 5. 年、月进度计划的审批意见应在15日、5日内反馈,旬、周季度计划应在24小时内反馈,日进度计划1小时内反馈;
6. 项目监理部应保留已审批同意或不同意的报审表及进度计划;
7. 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专人至少每周对进度计划进行检查、分析,将情况记入每周五的监理日记上;
8. 对一般性进度滞后,口头通知或在工程例会上提醒承包单位并保持书面记录; 9. 进度滞后较严重时,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报总监理工程师后签发并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后回复;
10.监理工程师复查承包单位整改效果,记录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复单上,对不符合要求没有达到应有效果的,继续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其整改; 11.对整改多次效果不明显的,发《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建设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处理,并保持记录;
12.因建设单位原因可能造成进度滞后时,项目监理部应在工程例会或平时工作中及时提醒、建议建设单位,并保持书面记录,当问题较严重时向建设单位发《监理工作联系单》说明情况;
13.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进度滞后引起承包单位索赔时按索赔工作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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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控制工作程序
CDGL/QEO-ZY(JL)-A-001-25
1. 项目监理部进场后,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沟通,明确工程造价控制的权限;
2.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授予的权限开展工作; 3. 总监理工程师委派专人负责造价工作;
4. 造价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按合同的约定报送《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5. 造价工程师收到报审资料按规定程序、时间审核完毕,填写《( )完工程量审查记录》;审核中应与承包单位相关人员沟通; 6. 造价工程师复核完毕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7. 总监理工程师复核后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8. 支付申请资料、支付证书及审查记录合并存档备查;
9.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项目监理部台帐制度的规定建立工程款支付台账; 10.发生对工程造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项目监理部应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通知建设单位,明确可能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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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验收制度
CDGL/QEO-ZY(JL)-A-001-26
项目监理部应对所有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1.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见证员在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对其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检;
2. 在接到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质量证明文件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进行审核,不合格时签署不同意使用的意见并注明原因,退回承包单位。
3. 监理人员应明确签署不同意使用并限期将不合格实物撤出现场的意见,并对承包单位的执行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4. 当实验室为承包单位的试验室时,应要求承包单位以《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申报以下材料:
①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
②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③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④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用。
5. 项目监理部应保存《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质量证明文件和见证取样单,复试报告文件应与《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合并存档; 6. 经验收的构配件、材料、设备应按照《项目部台帐制度》的要求建立验收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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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巡视制度
CDGL/QEO-ZY(JL)-A-001-27
1. 项目监理部每天在岗的人员均应对现场进行巡视,及时了解现场工程情况; 2. 现场巡视时应佩戴胸卡和安全帽; 3. 现场巡视的内容有: ① 现场的施工进度情况;
② 现场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 ③ 现场计量情况;
④ 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⑤ 其他情况。
4. 现场巡视中的情况应如实的记入《监理日记》并签字; 5. 当天无巡视记录而又签到的情况视为一个不合格的点;
6. 为及时处理现场问题及安全意见,监理人员尽量避免单独巡视,应要求承包单位相关人员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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