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审批。
7)其它影响劳动安全卫生的事项。
(二十三)供应商及租赁商安全管理规定
为提升供应商和租赁商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发生各种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规定:
1.在本公司所属门店、配送中心及所属营业区域从事经营、服务、运输及其它经营服务的各类供应商和租赁商必须建立安全、消防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并向门店有关部门备案。
2.在本公司经营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防盗报警设备。 3.在本公司经营场所范围内所设置营业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技防管理标准。
4.在本公司经营场所从事经营的工作人员必须知晓安全消防知识,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5.所有供应商、租赁商在卖场销售经营,必须接受量贩公司的安全管理,并遵守落实本公司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6.在本公司经营未建立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不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伤亡、消防事故,由供应商、租赁商负全责。
7.在本公司所属区域发生各类安全、消防事故,必须无条件接受本公司的经济处罚:
1)发生火险事故,予以罚款5000—50000元,责令停业整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对供应商和租赁商聘用的相关责任人予以清退。
2)发生火灾事故,予以罚款50000—100000元,清退出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对供应商和租赁商聘用的相关责任人予以清退。
3)发生伤人事故,予以罚款5000—10000元;受伤人员系供应商和租赁商聘用员工的,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和赔偿;受伤人员系顾客,事故发生主要原因为供应商和租赁商,由其负主要赔偿责任。
4)发生死亡事故,予以罚款10000—50000元;死亡人员系供应商和租赁商聘用员工的,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和赔偿;死亡人员系顾客,事故发生主要原因为供应商和租赁商,由其负主要赔偿责任。
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一)货梯和扶梯安全管理规定
A.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巡检制度。 2.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3.密切监视和掌握电梯运行动态,做好电梯运行方式调度管理工作,必要时设置专梯满足客流的需要。 4.货梯承载按标准要求,不充许超载,不充许带故障运行,禁止在货梯上搬运货物,禁止在扶梯上打闹和攀爬,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5.按时完成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工作。
6.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悉设备结构及性能,准确判断故障,处理迅速及时。 7.值班人员违反制度或失职造成损坏,将追究责任。 B.电梯安全维保操作规定
1.电梯停机保养时,首先切断电源,确保安全操作。
2.电梯机房要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及易燃物品,不准闲杂人员进入,不准住人,要有明亮的采光,良好通风,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扶梯上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和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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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梯控制屏用吹风机或漆刷轻掸,做到无灰尘,磁铁接触开关无锈蚀,如有油垢,用洒精棉花擦净,以防止磁铁得电后被粘结吸住不放,造成电动机连转。
4.井底道坑如有积水,必须首先断电,然后排水,有漏、渗水情况一定要修好,保持底坑整洁。 5.各层站厅及地坎槽要经常清洁,以防止门脚阻塞而影响畅通。 6.电梯检修或保养时必须挂牌,确认轿箱内无人后方可停机。
7.井底作业时,禁止关闭厅门,厅门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8.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9.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动火时,必须遵守公司动火规定办好动火手续,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准备消防器材,事后清理火种。
(二)火灾报警系统联动检测规定
A.消控中心强制启动消防外控设备(消控系统处于手动状态) 1.防排烟系统:防排烟风机动作,排烟阀打开。
2.防火卷帘门动作:主通道防火卷帘门二次降,下降至1.5米——1.8米高度外延时30秒后全部下降,其它防火卷帘门一次全降。
3.正压送风系统:正压送风机动作(store1#)。 4.喷淋泵动作。 5.消火栓泵动作。
B.消防设备联动(消控系统处于自动状态) 1.卖场手报动作或卷帘门两侧烟感、温感报警后: 1)警铃报警。
2)防火卷帘门下降,主通道二次降。 3)排烟风机启动,排烟阀打开。 4)送风、空调停止运行。
2.喷淋末端放水,压力下降,消控中心水流指示器报警,消防泵房湿式报警阀报警,喷淋泵启动。 3.启动室内消火栓紧急按钮,消防泵房消防泵启动动作。
4.各项检测内容需由供应商、HVAC、PBL共同参与,并由供应商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及对检测存在问题提出的改进建议。
5.所有消防外控设备在HVAC机房内电控箱开关,应全部处于自动状态。 6.所有设备检测要有检测人员在现场查看设备运行情况。
7.本检测要求适用于商场每年6月、11月份消防联动检测,另每年11月份消防联动检测还需对报警探测器等其它设备保养合同进行全面100%检测、试验。
(三)防盗报警器管理规定
1.严禁对防盗天线有重物碰撞、攀爬、悬挂物品等人为损坏行为。 2.防盗天线周围1米范围内,严禁存在电磁波和磁场。
3.防盗天线底座须安装不锈钢防撞护栏,时刻保持防盗天线底座的牢固稳定。 4.要确保系统电源连接良好。
5.要经常检查防盗天线机盒有无进水或受潮的情况。 6. 防盗天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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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班防损员必须在门店开店前对门店各通道的防盗天线进行检查。
2)检查时防损员应携带防盗软标签以正常步行速度经过防盗天线,检查内容为:报警范围、报警指示灯、报警声音及报警时间。
3)如检查发现有报警范围过小、指示灯不亮、无报警声音及报警时间滞后等现象应予以记录并报供应商上门检查及维修。
7.门店防损负责人应每隔45天(防盗设备最佳工作性能周期为45天)联系供应商进行维护和调试,确保设备的良性运转。
8.防损负责人应与供应商共同维护和调试,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每次维护记录(包括维护时间、原因、最后调试情况、记录人姓名)。严禁私自进行故障排除、维修等。
9.如出现临时性突发故障,应及时与门店综技工联系。
(四)防盗标签的管理规定
1.防盗硬标签的需求,由门店防损部按规定标准提出书面报告,报公司防损部及分管副总审核后,转总经办庶务按相关流程配置。
2.防盗软标签的需求,由门店防损部按公司规定标准并结合季节、销售等因素提出当月的需求量,报门店庶务后,由总部庶务统一配置。
3.硬标签由门店防损部按柜组分类、标记交于柜组。
4.门店防损部每天分别于中班交接、打烊后,将硬标签在收银台进行回收后按分类、标记交于柜组。 5门店柜组将需投放软标签的商品送到门店防损室,并办理商品交接手续。软标签投放完毕后,门店防损部将已投放防盗软标签的商品交于柜组,并再次办理商品交接手续。
6.每月底之前,由防损负责人、庶务员、财务主管对防盗标签进行盘点。 7.每月5日前,门店防损部将防盗标签盘点情况通过防损月报表告知总部防损部。 8.对损坏的硬标签按规定流程办理报废手续。 9.防盗硬、软标签统一由门店防损部集中保管。
10.门店防损部须建立防盗软、硬标签的投放、领用明细台帐,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11.软标签投放原则上由防损员负责,需柜组商管员投放的,门店防损部须跟进检查。
12.门店防损部须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对退货商品、下架商品上的硬标签及时回收,避免标签流失。 13.门店柜组要加强对硬标签的管理,造成硬标签遗失、损坏的人员及柜组要照价赔偿。 14.严禁非防损、收银人员私自使用取钉器下标(防损负责人授权除外)。 15.门店每月严格按软标签的配置标准进行配置和投放。
16.门店须严格按照防盗标签的管理、安装、配置规定进行管理和操作,违者进行考核及过失处理。
(五)防盗标签的安装规定
A.硬标签的安装 1.基本原则:
1)收银员容易找到,便于取钉操作。 2)不损坏商品织物。
3)防盗硬标签的钉子应完全插入,使之难以脱落。 2.安装的部位:
1)上衣:安装在前胸和领口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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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裤子:一律安装在裤腰处。 3)鞋:一律安装在左脚。 3.安装的价格标准:
1)领带、皮带、帽子、围巾、手套、雨伞 (必须全部安装 ) 2)服装、鞋子 (价值在100元以上)
3)提包、手包、背包、旅行包 (价值在80元以上) 4)内裤、文胸 (价值在30元以上) 5)袜子、毛巾 (价值在20元以上) 6)秋衣秋裤裤、睡衣(套装) (价值在80元以上) 7)食用油 (价值在80元以上)
8)床上用品 (价值在100元以上) 9)护膝、护腕套 (价值在50元以上) 10)其它 (视易盗情况) B.软标签的安装 1.基本原则: 1)不损坏商品。 2)不影响美观。
3)不遮盖商品或包装上的重要信息。 2.安装的对象:
1)单价在80元以上的贵重商品。 2)高单价的易盗商品。 3.安装的比例:
1)口香糖 60-80% 2)巧克力 60% 3)中档袋装奶粉 80% 4)高档袋装奶粉 100% 5)高档腰果、牛肉干 60%-100% 6)洗发水上标率 50% 7)中高档膏霜类 60-80% 8)中高档咖啡 60-80% 9)一般易盗商品上标数量根据本店情况确定 10%-30%
另可在内衣、内裤、袜子等易盗商品中适当投放一定比例的软标签,但软、硬标签不可在一件商品上重复使用。
(六)防盗标签的配置标准
1.新开门店的配置标准: 卖场经营面积 10000平方米以上
硬标(新开) 软标(每月) 水标(每月) 奶标(新开) 酒标(新开) 太保绳(新开) 20000 6000 4000 19
500 500 500
8000-10000平方米 5500-8000平方米 5500平方米以下 15000 12000 10000 5000 4000 3000 3000 2000 1000 400 300 200 400 300 200 450 400 350 2.已开门店防盗软标签每月配置标准: 卖场经营面积 10000平方米以上 8000-10000平方米 4500-8000平方米 4500平方米以下 注:随季节的变化或上架商品的销量可适当增减 软 标 10000--15000 8000 6000 4000 水 标 5000--8000 3000 2000 1000 (七)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1.对讲机只准在工作期间沟通联络信息,不准利用对讲机聊天、漫骂和开玩笑。 2.严格执行交接班登记制度,检查每部机的性能,外观和零部件是否完好。 3.对讲机在使用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潮。
4.电池充电时,保证充电10小时,每个充电器上编号,注明取电时间。
5.凡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过失处理,如有遗失或损坏,除追究责任外,并将予以赔偿。 (八)警棍的使用管理规定
1.门店配备的警用器械均属防身之用,不得带出门店防范之外区域使用。
2.只有自已的生命和被侵害人生命受到威胁时才能作防卫使用,严禁作一般矛盾冲突时使用。 3.门店对器械要做好登记,专人保管,防止流失造成他人伤害而承担责任。
4.爱惜使用各类警用器械,严格按说明书操作,不得私自拆卸、拼装,破坏使用功能。 5.任何警用器械使用责任到人,如有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九)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设立监控系统《监控系统检查记录本》,每天对监控系统进行检查,查看其图像是否清晰,探头位置是否恰当,探头是否被遮挡等内容。
2.在没有得到防损主管的认可下,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探头方向或遮挡探头。如卖场因布置需要而遮挡探头,防损部应予以提出,请卖场尽量配合。
3.防损部应对卖场各时段人员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探头方向。防损主管可根据布控需要对探头位置作相应调整。
4.对于有价值的信息监控员应及时保存以备取证。 5.信息保存周期为15天。 (十)监控系统的维护规定
1.监控设备进店安装、使用、维修、更换及保管处置均应严格按公司庶务规定和流程履行手续;监控设备未履行资产管理手续,不得拿出门店,任何人不得违规操作。
2.监控设备必须建立台帐档案,以便备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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