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情况必须改变、或有新的见解时,应有详细的论证,并事先经所批准。
3. 充分掌握第一性资料,进行多方案比较,正确处理远近期发展关系,考虑维护、施工方便。 4. 努力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5. 设计文件要符合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格式的要求,完整齐全。说明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
练,图面清晰,技术措施无原则性重大差错,尽量减少一般性的错、漏,避免各专业间配合上的矛盾、脱节或重复,尽量采用通用设计和通用图纸,力求设计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
1.10.4审查要求
1. 各级审核人员都要重视设计审查工作、认真负责,要按单项设计分册建立审核记录。 2. 审核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发扬技术民主,对争议较大的问题,可组成审查班子进行
认真的论证,认真记录审查结论,未被采纳的意见可以保留并记入审核记录本内。
3. 各级审查人员必须认真细致地进行审查工作,切实起到“把关”作用,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要求
的,要持严肃态度,该返工的就得返工,不可迁就,不合格设计不能出所。
4. 各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评分卡并签字,预审和会审应有专门的记录,并由审核人员妥善保管(或
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
1.10.5 各级审查人员的职责
1. 自检:设计人员在完成设计文件和图纸初稿后,就应仔细检查有无错误遗漏,与其它专业的相
关部分有无矛盾,其检查重点是:
(1) 是否符合任务书要求及有关协议文件,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 (2) 所采用的基础数据、计算公式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有无错误。 (3) 所选用的材料和设备仪表型号等是否正确落实,价格是否合理。 (4) 所采用的标准、规范、标准图、通用图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5) 技术经济的论证是否合理,设计概算(预算)是否准确。 (6) 图纸中的尺寸、投影、材料规格、数量等是否正确无遗漏。 (7) 图面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8) 设计文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2. 校对:在自检的基础上,由设计人员互相校对,校对的职责是: (1) 对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单价以及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2) 对图纸中的尺寸、材料规格、数量等是否正确无遗漏。 3. 审核人、单项负责人,其审核内容是:
1. 设计方案是否正确合理(工程规模是否合理,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符合设计规范)。 2. 技术措施是否正确,是否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3. 设备、仪表和主要器材的选型、选用是否合理。 4. 设计计算书,关键图纸等有无差错。 5. 是否符合规范。
17
6. 设计概算是否准确。
7. 各单项或单位工程之间的衔接、配合是否完整合理。 8. 设计文件的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9. 总负责人、负责人、室主管的审查内容:
(1) 总体设计方案是否正确、合理,是否符合计划任务书要求。 (2) (设备选型是否得当,技术上是否可行。 (3) 持指标是否符合规范。
(4) 各单项工程配合接口是否得当。 1.10.6 设计文件和图纸的签署规定
1. 设计说明书、概算文件和图纸上各级人员签署按签名顺序表及图衔规定办理。 2. 签署注意事项
(1) 签署结合审查程序自下而上进行。
(2) 有些图纸同一级签署有二人时,在图衔签字栏内的左右格内分别签署。 (3) 方案设计(报告)及初步设计总说明文件的底稿由分工所主管审定后签字。 (4) 设计文件和图纸应按规定签署完毕后才能交付出版。 1.10.7设计质量等级的评审工作
1. 按百分制分数评定,评分按评分卡规定内容和评分标准。 2. 质量评定办法
(1) 所有方案报告或方案设计、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包括修改设计)和施工图在送审前应进行质量评
定。
(2) 各级审查人员在审查中发现的差错问题要随即填入“工程设计文件质量评分卡”,并注明得分。 (3) 所主管领导凭“工程设计文件质量评分卡”签发出版工单,没有质量评定结论的设计文件,不
得交付出版。
1.10.8.审核标记及原稿归档规定
1. 为了使已经审核的文件有明显的标记,规定字迹颜色如下: (1) 设计文件用蓝色钢笔编写。 (2) 校对用蓝色钢笔改。 (3) 审核用黑色钢笔修改。 (4) 室主管用蓝色圆珠笔修改。 (5) 所主管用红笔修改。
18
2. 设计文件出版后,原稿各室自行归档存查。 1.10.9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查勘设计工作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1. 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第一”的教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2. 勘察工作要正确反映客观实际,对现场地形、地质概况、原有设备状况以及使用情况等原始资
料的收集必须准确、齐全,以满足编制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勘察的原始资料不得遗失或任意涂改。
3. 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根据上级规定的审批办法,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的审定进行层层把关,重大
的技术方案和技术问题必须经室主任和技术主管审定。
4. 设计人员要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投产全过程的设计工作负责,对设计文件存在的质量问
题负责解决及修正。施工中有必要到现场才能解决的问题,设计人员应到现场解决。 5. 设计所应指派设计人员参加设计会审,施工图技术交底,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应定期对有代表
性或重点的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回访,总结设计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实际完成主要材料消耗、投资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研究,以不断改进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
6. 勘察设计中发生的差错及质量问题,除在原始的设计文件中予以更正外,还应进行登记统计,
查勘设计质量应作为评奖及考核职工业务水平的重要依据。
7. 开展创优秀设计活动,设计所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订出创优秀的实施办法以保证优秀设计
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8. 对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必须贯彻一切经过试验的原则,对经技术鉴定不合格的技术、设备,
不得在工程中采用。
9. 要积极推行设计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以提高设计质量和设计效率。编制设计文件要认真
执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选用优质的定型设计、器材,应尽可能避免设备多样化。 10. 设计文件要使用标准的图形符号及技术名词,图纸的尺寸规格和文件的出版份数要符合规定要
求。
第二章 现场配合制度
2.1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细则
2.1.1总则
1. 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促进勘察设计及服务质量提高,规范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
实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标准化,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有关
19
规定,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设计配合,是指在施工图交付后至验收期间,配合建设单位处理涉及勘察
设计的有关事宜,说明施工图设计意图并指导实施,解答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参与重大施工方案和指导性施工组织方案研究,参加安全质量问题调查处理、工程验收等工作。 3. 应加强勘察设计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工程勘察资料准确性和施工图文件质量,减少差错漏碰,
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处理。
4. 施工现场设计配合是勘察设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建立及时研究解决现场重大勘察设计问
题和现场快速研究解决一般勘察设计问题的工作机制,以弥补勘察设计缺陷、完善和优化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履行勘察设计责任和义务、提高勘察设计及服务质量。
2.1.2 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组织工作
1. 加强对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的领导,初步设计批复后,应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相关处室及
专业负责人参加的项目现场设计配合领导小组,建立项目定期巡查制度,定期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及时解决设计图纸供应和设计配合中存在的问题,处理施工现场设计配合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2. 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成立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组织,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组织代表勘察设计单位履
行施工现场设计配合职责。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组织的设置方案以及地点,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商定,并尽量与建设单位项目段落指挥部设置匹配。重大项目的现场设计配合负责人宜由处级干部或院副总工担任。
3. 现场设计配合人员数量、专业配置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设计配合工作量考虑。站前工程施工
时地质、路基、站场、桥梁、隧道、轨道等专业人员应常驻现场,站后工程施工时站场、房建及四电等站后相关专业人员应常驻现场,其他专业人员应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到达现场。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应由参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主要人员及具有现场配合经验的勘察设计人员组成。 4. 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
解决现场出现的一般性专业技术问题。现场设计配合返聘人员不得超过人员总数的30%。 5. 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应在开工前报建设单位核备,现场设计配合负责人应在项目开工前到达并常
驻现场,专职负责现场设计配合工作。现场设计配合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指定临时负责人。
6. 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现场设计配合负责人一般不得调换,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
特殊原因更换的,应提前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按照先派后撤原则进行更换,确保设计配合工作的连续性;其他人员更换也应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更换后人员工作能力及水平不得低于更换前人员。建设单位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增派或调换设计配合人员。
20
7. 按照方便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的原则为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安排生活、办公场所,配置办公设
备、交通、通讯工具等;现场设计配合人员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资源。
2.1.3 施工现场设计配合主要任务
1. 按照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设计配
合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落实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工作职责。
2. 按照设计图纸供应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批次交付施工图,按照施工图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并及时提
供设计文件,满足施工现场需要。
3. 建设项目开工前,按建设单位要求做好施工图技术交底工作,说明设计意图,提出建设、监理
和施工注意事项,解答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对重难点、高风险和采用新技术的工程项目应专门组织技术交底。
4. 参加建设单位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调整,参与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研究,协助解决有关
问题,提出优化建议,并根据确定的施工组织方案优化施工图,测算投资变化。
5. 积极协助建设单位落实外部协议签订,做好征地拆迁、管线迁改、交叉跨越等外部协调工作,
根据现场变化及时完善勘察设计工作。
6. 涉及营业线施工的项目,对设计文件涉及的运输设备组织现场核对,确认设计满足运输安全要
求;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营业线重大施工方案审查、营业线施工现场监控把关和验收等工作。营业线Ⅱ级以上封锁施工,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必须到现场参与解决相关问题。
7. 项目实施中需进行变更设计时,在建设单位组织下提供设计方案,按照变更设计规定程序及时
完成变更设计。同时应完善变更设计登记制度,对变更设计进行分类登记。
8. 做好工程测量控制网CP0、CPⅠ、CPⅡ及相应高程控制网建设期间的维护管理工作,在建设单
位组织下进行复测,为测设CPⅢ及变形观测网建立提供基础资料,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做好技术指导。
9. 按规定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认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条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10.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到达现场并全力参与抢
险,提出工程处理意见,完成相关勘察和变更设计工作,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分析。 11. 及时完成其他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2.2现场配合职责
2.2.1行政办公室职责
行政办公室是项目部的行政、事务管理职能部门,其工作受项目经理的领导,主要负责项目部内部的行政工作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对外接待等。其主要职责为: 1. 行政管理
(1) 负责项目部文件、邮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查阅。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