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负责起草、打印技术文件及各种文字处理工作。
(3) 保持与业主公司、参建单位、地方单位及公司各单位的工作联系,保持良好、畅通的工作渠道。 (4) 协助调度工作的配合施工生产任务的计划安排,变更设计图及资料的描图、晒图、文整的组织
工作。
(5) 负责项目部的各专业会务安排、会议安排和记录、纪要的整理与发放,项目部技术资料、档案
管理等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 行政秘书
(1) 负责项目部文件、邮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查阅。 (2) 负责起草、打印行政文件及各种文字处理工作和对外宣传报道材料,送领导签发。
(3) 保持与业主公司、参建单位、地方单位及公司各单位的工作联系,保持良好、畅通的工作渠道。 (4) 负责工作考勤。
(5) 负责项目部的内外接待、会务安排、会议安排和记录、纪要的整理与发放,项目部行政资料、
档案管理等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 负责项目部会议的通知、协调、安排和记录;
(8) 负责项目部的后勤管理,住房管理、既有设施的管理及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3现场配合工作标准
2.3.1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要求
1. 勘察设计单位要组织现场设计配合人员根据铁道部规定、建设项目特点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制订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细则,明确现场设计配合人员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内将工作细则送建设单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2. 现场设计配合人员作为勘察设计单位的现场代表,要配合做好施工图交付和现场重大事项处理
工作,将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工作的要求、现场对设计文件的需求等于24小时内反馈到勘察设计单位,将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安排、供图计划在收到24小时内报告建设单位。
3. 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应做好重要工点现场技术交底工作,对重大、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标准、
新结构、新工艺的工程,应联系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在开工前到施工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解释设计意图,说明工程实施的具体方案、方法以及技术措施。
4. 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应对施工图使用中的问题进行解释;对勘察设计过程中因外界条件不能准确
确定的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他需要现场确定事宜,应通过现场核对确定,需变更设计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建议。需要勘察设计单位组织解释和确定的,要立即向单位汇报请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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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5. 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应及时参与配合征地拆迁和外部协调工作,对特殊拆迁项目应提出具体拆迁
方案并参加商谈。
6. 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应建立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定期沟通机制,定期深入施工现场,主动了
解施工、试验、检测及科研情况,检查施工工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时发现、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设计问题,指导施工单位完善施工方案和安全、环境、水土保持措施,确保设计配合工作有序推进。
7. 涉及营业线施工的项目,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应参与涉及运输设备的现场核对,参与建设单位组
织的营业线重大施工方案审查、营业线施工现场监控把关和验收等工作。
8. 地质、隧道等专业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应对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进行指导,参与TSP等物探预
报,定期收集包括TSP、超前钻孔、红外探水、地质素描等超前预报资料,并根据各种预报成果对前方围岩变化趋势做出综合性预报。
9. Ⅰ类变更设计一般应在会审纪要下发后20日内完成变更设计,在接到审批意见7日内完成修
改设计并提交施工图。Ⅱ类变更设计一般应在现场完成,在会审纪要下发后10日内完成设计,在接到审查意见5日内完成修改设计并提交施工图。
10. 因突发事件、危及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变更设计,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参
与制定应急措施,按照会审纪要及时完成变更设计。
11. 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应完善设计配合过程管理,对设计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按验收标准规
定参与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按规定参加工程检查。落实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4人员培训考核办法
2.4.1总则
为加强现场配合施工管理,实施配合施工项目管理,在总结我公司其它项目配合施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岗位责任,责权利挂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奖勤罚懒的原则,结合在建项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4.2培训
项目部根据情况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职责、规范管理、廉洁自律等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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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考核
1. 项目管理考核范围、形式、人员:
项目管理考核范围为在建项目配合施工工作范围,采取项目部全体成员不记名参与考核的方式,由项目经理主持对项目部的全体人员(项目经理和副经理由公司考核)进行综合考核指标打分,按100分计,8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
2. 项目管理考核每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每季度末月的下旬进行考核。 3. 考核内容和指标根据在建项目实际情况制订考核表和评分表。
4. 考核小组由项目经理、副经理、行政办公室主任、生产调度室主任组成。 5. 考核小组职责 (1) 制定、修改考核办法。 (2) 讨论、决定考核事项。 6. 考核程序:
每季度末月的下旬由项目经理主持,行政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体成员参与进行考核,年终将全年四个季度考核结果的平均数作为全年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及其它补贴发放和人员工作安排的主要依据。
2.5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2.5.1总则
为加强配合施工管理,规范项目部配合施工人员行为,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从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此规定。 2.5.2管理制度
1. 参加配合施工的项目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配合施工单位和个
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二设党[2004]5号)和《铁二院规范执业行为规定(试行)》(二设监察发[2003]21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公司党政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
2. 配合施工人员在配合施工过程中,不得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各种名义的好处费、感谢
费,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不索要物品和礼金等,不故意刁难施工单位。因各种原因无法拒收的礼金、礼品及各种有价证券,必须及时申报,上交项目部,由项目部办公室按“二设党[2007]33号”文规定处理。
3. 在工作中,不得私下承接勘察设计业务,不得利用勘察设计权索取回扣、收受贿赂或其它好处。 4. 配合施工人员应维护我公司知识产权权益,不得私自将公司勘察设计的专有技术、勘察报告、
设计图纸和文件、工程概预算等及本单位开发的软件以任何方式提供给本公司以外的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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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得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6. 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对食宿给予特殊照顾或以任何方式示意宴请。
7. 不得强行承揽工程,不准为谋取个人利益私自向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队伍、私自推荐产品、指定
厂家。
8. 不得用公款旅游、送礼请客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9. 不得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或者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
10. 项目部每季度对项目成员进行一次考核,对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的,除该季度考核分值为零
分外,将按公司相关规定严格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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