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赎回的权利,如果每年业绩达标,没达到上市条件,补偿和退出发生在3年或4年之后;如果业绩不达标,补偿要提前;只要没有达到上市条件,补偿和退出的最大总金额是一致的。因此甲方的投资具有最低年10%收益保障,以及在达不到上市条件时由丙方按约定的本利回购的保障性条款,约定时间内达到上市条件,甲方才不要求丙方买入,此时甲方可以通过上市实现巨大增值。这12000万元投资在乙方上市前的最大特点是投资方不承担可变收益的风险,或者说不承担亏损,有收益保障,这是债权投资的显著特点,这部分资金在投资当期应该确认为债权(应收债券),在以后各期期末确认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当到了约定时点(假定历时3年)被投资企业达到上市条件,才具有完全的权益工具的特点,那时投资方应该按债权的账面价值转换为金融资产。
3、对于业绩不达标补偿款的确认和投资的确认相关
正如前述分析,虽然补偿和回购不是发生在甲方和乙方之间,但是这种约定是因为公司法对优先股规定的缺失,我们不能将丙方的行为独立出来,这毕竟是一揽子协议。
如果投资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则收到补偿款可以看作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如果投资确认为债权性质的投资,应该将收到的补偿款确认为收到的当期利息,补偿款超过当期利息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四、关于网游企业收入及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与计量问题
21
背景材料: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甲方)是一家开发与经营网络游戏的企业,授权香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独家代理其指定区域内游戏产品的营销。合同约定,甲方分阶段向乙方收取代理权使用费并以乙方营销收入为基础计收分成费用。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 授权代理标的物:
甲方开发完成的中文名称为“AB”的网络游戏,包括但不限于以各种形式、格式、版本及媒介存在的源代码、数据库、文档、技术资料、图形、地图、形象、情节等,乙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标的物服务,供终端用户在WINDOWS平台使用。如标的物软件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更新、升级、修订的,更新、升级、修订等部分亦属于标的物的一部分;如标的物在代理期限内更名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二) 授权区域:
甲方保留在中国大陆地区范围内对标的物的一切权利,授权乙方在除中国大陆区域外的全球范围内发行、代理、运营标的物的权利。
(三) 代理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享有独家运营、经销标的物的权利。乙方认可,甲方将自己研发的标的物在授权区域的运营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不拥有标的物的著作权和所有权。乙方可在授权区域内(除中国大陆以外,全球范围内的其它国家或地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向第三方对标的物进行转授权。
(四) 代理期限 (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22
1、乙方在授权区域内拥有标的物的永久使用权限。(同时也规定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导致合同终止,但甲方已收取的授权使用费不予退还)。
2、合同中规定了一个确定的两年或者五年期限,并且规定了一个自动续约的条款。(如本协定终止前三个月内,被许可方每月营运收入总额平均不低于美金6万元,本协定自动延期一年,其后亦同,无需另行签约及支付授权金,但本协定有效期内被许可方仍应按协定的约定支付分成结算款予许可方。)
(五) 代理费用及支付:
代理费用包括:授权使用费、分成费用。 1、授权使用费:
首期授权使用费: 15万美元整。于甲方提供标的物中文版本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授权使用费: 30万美元整。于标的物首个地域化版本内测完成日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期授权使用费:30万美元整。于标的物首个地域化版本正式上线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2、分成费用:
(1)若标的物为乙方及其关联公司自身代理、运营的,则分成基准为计算双方分成的基准数字,计算方法如下:
分成基准=运营收入-支付渠道成本
其中,运营收入指由乙方运营、经销标的物、提供在线服务及与
23
标的物相关的商业活动、宣传、促销获得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向最终用户销售预付费卡面值并由最终用户将购买的预付费卡转化为服务器组中游戏账号的游戏时间或游戏装备、游戏道具等其它增值服务的收入。运营收入的计算依据为以上所列及其它任何帮助最终用户实现标的物消费的销售工具的已充值的面值价格。支付渠道成本指通过乙方平台接入的为用户提供充值服务的第三方支付渠道所扣除的渠道费用。
(2)若标的物为乙方转授权第三方代理、运营的,则分成基准为乙方基于转授权获取的实际结算收入。
双方每月应得标的物分成收入的具体公式如下: 甲方应得分成收入=该月标的物分成基准×17%, 乙方应得分成收入=该月标的物分成基准×83%。 问题:
1、甲方确认代理权使用费收入的收入确认标准应如何确定?是一次性确认还是分期确认?
2、甲方研发游戏产品的研发支出在何种情况下资本化?资本化时应确认为一项存货还是一项无形资产?
事务所无明确观点。
五、提货权的会计处理
24
背景材料:
1、国家储备粮各个直属库每年会将上一年度的库存拿出来拍卖,有意向购买的企业可以参与竞拍。竞拍成功的企业,在支付全部竞拍款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从国家储备粮库取得出库令(即出库通知单)。国家储备粮库开具出库令后通常会给予竞拍企业一定期限用于安排提货,竞拍企业在提货前可以将出库令转售赚取差价收益。持有出库令就代表拥有了提货权,可凭单据在指定的国储仓库提取指定的货物。
国家临时存储粮食(东北大豆)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13年8月8日起执行)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合同自系统确定之时起生效。交易结束后,参加现场交易的买卖双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
第二十七条 每笔成交合同的履约时间为自合同生效第5个工作日起,交货期为60天(日历天,下同)。……
第二十八条 买受人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农发行账户。……交易市场收到货款及《交割申请单》后,须在1个工作日内按买受人要求(或按成交时间先后顺序),按货款折算的粮食数量,向买方开具《出库通知单》,并于当日告知买方,同时通知中储粮相关分公司安排承储库发货。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