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6服务和供应品德采购方的档案由综合办公室收集保管。 4.4.3支持文件
《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的质量控制程序》 《档案管理程序》
4.5申诉和投诉
4.5.1概述
对于委托方或有关单位就本公司工作提出的抱怨,应认真对待,并按相关程序处理好,以利于提高本公司的工作质量,本公司建立完善的申诉和投诉处理机制,处理相关方对其检测结论提出的异议,同时保存所有申诉和投诉及处理结果的记录。 4.5.2申诉、投诉处理的职责。
4.5.2.1综合办公室对对申诉、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和答复。 4.5.2.2重大申诉、投诉由质量负责人处理,报管理层批准执行。 4.5.3申诉、投诉处理的控制要求。
4.5.3.1本公司制定《申诉、投诉处理程序》处理来自委托方或其它方面的申诉、投诉。
4.5.3.2综合办公室确定专人受理各类申述、投诉,并按《申述、投诉处理程序》组织相关方进行调查、处理并答复申诉、投诉方,保存所有申诉、投诉的处理意见。
4.5.3.3当申诉、投诉是对本公司是否符合质量方针或程序、是否符合实验室资质认评审准则、或对本公司质量提出疑问时,质量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诉、投诉涉及的范围和职责按《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的规
定进行附加审核。
4.5.4有关申诉、投诉的资料由综合办公室整理归档,按《档案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 4.5.5支持文件
《申诉、投诉的处理程序》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档案管理程序》
4.6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4.6.1概述
本公司在确认了不符合的工作时,应采取纠正措施;在确定了潜在不合符的原因时,应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类似不符合工作发生的可能性。公司应通过实施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等待持续改进其管理体系。 4.6.2纠正措施
为了使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满足顾客日益增加而又不尽相同的要求,公司应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产生不符合发生的根本原因,防止不符合的再次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的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本公司制定并组织实施《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并明确规定了下列要求: a. 认真收集有关检测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和顾客意见等不合格信息; b. 认真分析产生不合格的根本原因,并评审不合格的性质和影响程度; c. 针对不合格产生的根本原因,确定其必须而又完备的纠正措施; d. 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纠正措施和跟踪验证其纠正效果,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e. 责任部门记录所采取纠正措施,验证人员跟踪验证纠正措施实施结果的有效性。
4.6.3预防措施
4.6.3.1本公司应积极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因素,所采取的措施必须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4.6.3.2制定并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并明确规定了下列要求:
a. 利用适当的信息来源,分析潜在不合格的种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b. 评价和确定潜在不合格所需的预防措施; c. 采取预防措施、并实施控制;
d. 跟踪验证采取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并随时对预防措施进行修正; e. 责任部门应记录以上过程所需的记录,验证人员跟踪验证预防措施实施结果的有效性;
f. 确保所采取措施的相关信息提交管理评审会议评审; 4.6.3.3本公司综合办公室对以上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4.6.4改进 4.6.4.1持续改进
4.6.4.1.1本公司必须策划和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持续改进是本公司质量管理活动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步骤,市本公司持续保持较强竞争力的根本措施,改进和创新必须成为公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内容。 4.6.4.1.2持续改进信息来源
a. 本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管理信息; b. 质量管理体系管理结果;
c. 产品过程管理与评审结果; d. 数据分析结果; e. 纠正和预防措施; f. 管理评审的结果;
4.6.4.1.3为促进持续改进,公司必须: a. 提供适当资源及设施;
b. 明确质量方针和目标改进方向;
c. 在管理评审中识别改进需求,确定改进措施。 4.6.5支持文件
《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4.7记录
4.7.1概述
记录是为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公司为保护顾客和自身的利益,建立适合自身具体情况并符合现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记录制度,确保检测工作的有效性和追溯性,要加强记录的安全保管,并注意为客户保密。 4.7.2职责
4.7.2.1管理类记录由综合办公室编制和修改,技术业务类记录由检测室编制和修改。所有记录文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归档保存。
4.7.2.2所有记录由《质量手册》或《程序文件》要求的归口部门使用。 4.7.3检测记录的规定
4.7.3.1原始记录是对检测工作的真实记载,是编制检测报告的依据,每个检测人员,都要对自己所做记录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
4.7.3.2为保证检测工作的有效性和追溯性,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a. 样品的记录,如名称、型号、规格、质量等级、生产日期(或编号、批号等);
b. 环境条件记录;
c. 仪器设备记录,如仪器名称、型号、编号等; d. 检测日期记录; e. 检测方法记录;
f. 检测数据记录(包括必要的计算公式、计算和导出数据以及图表) g. 试验、复核人员的签名;
4.7.3.3本公司的质量、技术记录的编制、填写、更改、识别、收集、索引、存档、维护和清理等应当按照《记录控制程序》规范进行。
4.7.3.4所有质量记录和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记录、以及证书/证书副本等技术记录均应归档并应保存5年以上。
4.7.3.5记录应包括参与样品准备、检测和/校准人员的标识。 4.7.3.6所有记录、证书和报告都应安全储存、妥善保管。
4.7.3.7为维护委托方的权益,要做好原始记录及委托资料的保密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查阅。 4.7.4支持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