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

2019-06-02 14:01

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巷道狭窄处、风门、硐室出口时,必须及时发出警号并控制车速。

6、过风门时不准用车顶风门,应先打开风门,车过后将风门关好;必须过一道风门随即关上,不得将二道风门同时打开。

7、推车应匀速前进,严禁放飞车、不准蹬、坐车滑行。

8、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稳住。 9、若在巷道分段接车,撞车地点不得在拐弯处,以防年不清误操作伤人。 10在有摘挂钩地点倒车,要先和专职把钩工联系好,不自行摘挂钩。

11、在电机车运输巷道推车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同意,并按调度指示推车。若推车途中掉道或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行车时,要尽快与调度联系。

12、在车场或错车道存车时,矿车不准压道岔,必须过道岔1米以上。 13、需扳道岔时,必须停止矿车,车通过后再停车将道岔扳回原位。

14、在单轨道上推车,要确认对方没有车辆推过来时才准发车,两人以上推车时,要同进同出,以免发生误撞,在双轨道上推车时,应检查另一轨道上的车辆是否有超宽物料。 15、临时停车处理障碍物时,必须提前发出信号,把矿车停稳挡好,并在矿灯两端10米处设阴挡物。

16、在巷道内推车时,严禁用肩扛车。

17、在平车声场接近变坡点推车时,必须检查挡车设施是否关闭。

18、使用V型矿车运输车箱的固定销要挂牢,翻车卸矿(碴)时,头和手要迅速离开。 19、处理掉道矿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专人指挥。

(2)将矿车稳住,先抬一头上轨,后抬另一头上复位。 (3)用铁轨、撬杠使矿车复位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4)抬扛矿车恢复上道时,人员只准站在矿车的前后,要动作一致,严禁1人操作。 (5)用机械复位时,严禁生拉硬拖矿车。

20、停止作业时,空、重车要分别停在道上,不准把矿车停留在中途巷道中。 21、沿途浮碴杂物应清理干净,以保持线路畅通。 八、人力装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人力装载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装载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

3、装车前,平巷内要用木楔掩稳矿车,禁止用矿、岩块稳车;在使用绞车提升的斜巷内不准摘钩装车,装车时绞车司机不得离岗,工作前要检查阻车器和遮挡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4、装载工作业时应佩戴手套,并且必须专人监护顶、帮情况。

5、装载中发现拒爆、残爆,应立即停止作业,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现未爆炸的雷管炸药要及时拣出,并交给爆破工。

6、装载工作必须在临时支护下进行(顶板不设支护的除外),严禁空顶作业;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应及时进行支护,否则不得进行装岩作业。 7、由上向下掘进装岩时,必须设有防止跑车的安全装置。

8、同下向上掘进装岩时,矿车下方不得有人;人员要靠巷道两帮站,并注意上方矿石滚动,以免伤人。

9、同下向上掘进25%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必须将溜矿道与人行道分开,防止矿石滑落伤人。

10、装车时,要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等物,以防碰坏。

11向矿车装矿(渣)时,不要装得太满,矿石不得超出车帮及车上沿。 12、提升期间,装载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并把工具放好。 13、人力装载工操作顺序:

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准备工具→洒水降尘→装车

14、装车时应站在矿车两侧,斜巷装车不得站在矿车下方,作业人员要互相照顾,尤其在四角装时,更庆注意自身与他人的安全。

15、装车时遇到大块矿石必须破碎。用大锤或手镐破大块时,周围禁止站人,以防掉锤或碎石飞溅伤人。

16、用手搬大块岩石时,要注意防止岩块破裂砸脚,严禁两人共同抬运大块岩石装车。 17、工作结束后,要收拾好工具、整齐摆放。 九、耙斗装岩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耙斗装岩机司机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装岩机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携带照明灯具和必要的工具、材料、配件等。

3、使用爬斗机前,要检查工作面顶、帮情况,若有浮石、片帮现象及顶板不稳定时,应及时处理好后方可作业。

4、耙斗机司机操作侧与巷道帮的距离,不应小于0。7米,机器周围环境应清理干净,不得站在浮碴上操作。

5、耙斗机作业前应将电缆、开关掩护好,耙斗机附近的电缆不得堆放在轨道边或盘在机斗上。

6、耙斗机作业时,距掘迎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永久支护或临时支护,必须紧跟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7、装岩时,耙斗机不能触及碹体、支架,以防支护失效发生事故。爆破前应用挡板将机器挡好,以防爆破崩坏。

8、耙斗机悬挂钢丝绳的尾轮要固定好,打楔时要有一定的偏角。安装固定楔处的岩石要坚硬,以防由固定楔不牢固,在工作过程中拉脱伤人。

9、安装固定楔时,应先反钢丝绳楔体放入锚孔中,再用紧楔插入并敲紧,不得用无锥度的园钢作楔。

10、在架棚巷道里,不准将耙斗机尾轮挂在棚架或棚腿上,以防止拉翻棚架。

11、操作耙斗时,必须注意前后左右人员的的安全和自身的安全,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耙斗两旁,以免钢丝绳弹跳或岩石飞出伤人。

12、电耙运行时,严禁手扶或碰撞钢丝绳。钢丝绳和耙斗等运动部件,如有故障应立即停车处理。

13、耙斗机装岩前,必须用4个卡轨器将机身固定牢靠;在斜巷上山使用时,在司机前方还必须打护身柱或设挡板,在耙斗机前方还要加装绳卡和斜撑。

14、固定于斜巷的耙斗机绳卡,要用直径大于16平方毫米的钢丝绳穿过两根轨枕,把台车拴在轨道上,并在巷道两侧台车的斜上方底板上,打两根深度大于800mm的钢丝绳把台车固定在轨道桩上。

15、在斜巷操作耙斗装岩机时,当矿车下放接近耙斗机时,应减速行驶,以免冲撞耙斗机。

16、下山装岩,耙斗机下放时,应使用慢速绞车牵引,绞车的牵引速度不要过快,以免发生跑车和碰撞事故。

17、每班结束后或司机离开耙斗机时,都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18、装岩完毕,应把耙斗拉回到簸箕口处,并将两个手把扳至松闸位置,取下置于台车

上;并反电缆、开关保护好,切断电源。 19、为防止耙斗在运行中钢丝绳跨出伤人,在耙斗机料槽的两侧都必须设可靠的挡绳栏(杆)。

20、拐弯巷道使用耙斗机装岩时,首先应清理好机道,在拐弯处靠钢丝绳运行的外侧应专人指挥;钢丝绳运行的内侧不得站人。

21、拐弯巷道装岩时,在工作面和拐弯处要各打固定楔眼,楔子固定要可靠,并设有专用指挥信号。

22、较长距离移动耙斗机时 ,要找好重心,避免翻翘。采用耙斗机自行移动时,导向轮要固定在轨道的中心线上,移动时严禁前方站人。

23、正常耙岩时,不可将两个操作手把同时拉紧,以防止耙斗飞起或拨出固定楔,拉断钢丝绳。

24、耙斗遇到障碍物时,应将耙斗退回1-2米重耙。

25、空斗回程时,主绳手把可以稍微闸紧,使耙斗腾空而过,防止空斗带碴和下溜碴时翻斗,要防止耙斗跳动摇摆和防止滑轮钢丝绳脱槽卡住。

26、升斗卸碴时应减速,以避免速度过快,发生过卷碰撞卸料槽上的导绳轮。

27、操作过程中,司机要注意机械及电机声音,电机温度不得超过70℃;否则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28、耙斗机电机外壳的槽片具有散热作用,不得覆盖碎碴或杂物。

29、耙斗绞车闸轮过度发热时,不能过负荷装岩和连续装岩,应间歇工作或调整闸带。 30、爆破前应用挡板将机器挡好,以防爆破崩坏。 十、爆炸器材管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掌握爆炸材料性能及有关规定,掌握炸药、雷管的存放知识,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爆炸材料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执行《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冶金地下矿山安全规程》及行业的其他有关规定。

(2)爆炸材料库必须具有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且储存量不得超核定的库存量。

(3)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限量储存的措施。

(4)严格执行人员、爆炸材料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安全管理制度,严防爆炸材料在储存过程中丢失和被盗。 3、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着棉布或抗静电的工作服。

4、库房要保持电话畅通、照明齐全,有足够数量、完好的消防器材。消防用游泳池的水量必须充足,要有防冻结措施。

5、库房周围40米内和防爆土堤内无杂草,避雷设施完好,库房周围排水沟畅通。非库房内工作人员进入库房,必须持有效证件并规定进行登记。所有进入库区的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手机、传呼机等违禁物品。

6、不同性质的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同类炸药出厂日期不同,也不准混放,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的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一层爆炸材料箱。

7、库内照明应用外照式。如用室内照明,必须用防爆设备。

8、地面爆炸材料库,必须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套间。分库的炸药发放套间内,可临时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在分库的雷管发放套间内发放雷管时,必须在铺有软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

9、库房内应有通风、防潮、降温的设施和措施。

10、对使用年限在2年以下的地面临时性炸药库,炸药贮存不得超过3吨,雷管不超过1万发,并不得超过该库所供应单位10天的需要量;库房空气应保持干燥,温度一般不准超过30℃,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潮措施。库周围必须设围墙或铁刺网,高度不低于2米、且距库房距不应小于5米。 11、在地面临时保管当天使用的爆炸材料时,可存放在棚子、帐篷、平硐内或其他地点。但应遵守下列规定:

(1)爆炸材料箱必须覆盖帆布,防止雨淋日晒,箱下必须垫有高度30厘米以上的垫木。 (2)炸药不得超过3吨,雷管不得超过1万发,不成箱的雷管必须在专用的箱子内。雷管必须放在距炸药25米以外的地点。

(3)保管爆炸材料的地点距有人的建筑物、公路等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4)保管爆炸材料的地点必须围有栅栏或铁刺网,并有专人昼夜看守。 12、开凿井筒或平硐时,可在距井筒或平硐口以及周围主要建筑物50米以内加设横堤,或250米以外不加横堤的专用房屋或硐室内贮存1天使用的爆炸材料,但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500千克。

13、井下爆炸材料库不得渗漏水,并应采取防潮措施。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消防器材。

14、井下爆炸材料库只准采用硐室式或壁槽式贮存方式。 15、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

(1)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昼夜的雷管需要量。 (2)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3)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吨,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千克,雷管不得超过2天的需要量。

16、在多水平生产的矿井内:井下爆炸材料库距爆破工作地点超过2。5千米的矿井内,井下无爆炸材料库的矿井内可设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发放硐室必须设在有独立风流的专用巷道内,距使用的巷道的法线距离不得小于25米。

(2)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贮存量不得超过1天的供应量,其中炸药不得超过400千克。 (3)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并用不小于24厘米厚的砖墙或混凝土墙隔开。

(4)发放硐室应有单独的发放间,发放硐室出口处必须设有1道能自动关闭的坑冲击波活门。

(5)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与井下爆炸材料库相同。 17、井下炸药库发放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库房的发放爆炸材料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3箱。 (2)炸药和雷管必须有保持干燥的措施,防止受潮变质。

(3)收发炸药和雷管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乱扔和撞击,炸药要摆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5箱。

(4)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材料库。不设固定照明设备的爆炸材料库,进入库房人员必须使用带绝缘的矿灯。 (5)发放台上必须铺有软垫。

18、爆炸材料库和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24小时值班,现场交接班必须清点库存,并填写爆炸材料交接班记录。

19、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爆炸材料库。检查人员必须持有入库许可证件并进行登记,在爆炸材料库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准进入库房。

20、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爆炸材料发放台帐和库存台帐;做到日清点、旬盘结,帐、物相符,按时报主管部门。

21、过期、失效、报废炸药应存放在专用硐室内,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申请销毁。 22、爆炸材料发放必须按照入库顺序发放,做到先入库先发放,防止积压。 23、爆炸材料管理工要经常检查以下内容: (1)库房内的温度、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2)爆炸材料是否受潮、渗油、受热或分解变质。 (3)电路、照明、防火是否符合规定。

24、爆炸材料管理工发放爆炸材料,必须先检查爆破工的证件及标准药箱、雷管盒是否合格齐全,再根据领料单如数发放,并登记入帐。 25、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发放爆破材料: (1)未持有合格证件的爆破工。

(2)未经领导签发、印章不全或涂改的领料单。

(3)药箱、雷管盒不合格(如破烂、无盖板)或有箱无锁。

26、硬化、水分超过0。5%的硝铵炸药不许发放;其检查方法是从外观看药卷是否受潮、渗水,或出现浆状物,用手轻轻揉搓有无硬块。

27、爆破工将当班先进剩余的炸药、雷管退库时,应持有当班负责人的签字,管理工要认真核对、验收,确认领退数量相符,方可输退库手续。退库的炸药、雷管发放前必须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准发放。

28、对在领退手续上作弊,有意损坏、偷盗、私藏炸药、雷管的人员,管理工发现后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9、必须有专用硐室并上架存放放炮员的药箱、雷管盒,存放的药箱、雷管盒内不准有剩余炸药、雷管。

30、爆炸材料管理和发放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在值班簿中。 十一、巷道掘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巷道掘砌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巷道掘砌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带矿灯和携带必要的工具材料等。

3、作业前必须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4、竖井掘进表土层时,就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前期,井内应设梯子,不允许用其它简易设施升降人员。

(2)在含水表土层中施工,要及时架设和加固井圈,并有降低水们措施,以防止井壁矿土流失导致空帮。

(3)在流砂、淤泥、砂砾等不稳固的含水层中施工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5、竖井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止往井下坠物的措施。进口必须安装严密可靠的进口盖和井盖门。翻渣设施必须严密,不许向井下漏渣渗水。井下作业人员所携带的工具材料,必须拴牢固或置于工具袋内,禁止向井筒内投掷物料。 竖井施工时,必须架设牢固可靠的安全梯。井筒内作业地点要有联系信号装置和通风设备。井筒延伸时,必须用坚固的保护盘或在井底水窝下留有岩柱,将井筒的延伸部分与上部作业中段隔开。挖掘岩柱或撤出保护盘时,必须进行专门的施工设计,经技术总负责批准后施工。

6、在下列情况下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 (1)在井筒内或井架上安装或拆除设备。

(2)在井筒内处理悬吊设备,管、缆或在吊盘上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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